近日,在对长治市郊区工商系统财务收支审计时发现,工商局在收取行政性收费时,存在擅自制定分成比例、截留收费现象。1998年、1999年两年.该局在收取市场管理费与个体管理费时,以10%-25%不等的比例,分成给漳泽电厂征费所、火车站等单位,
山西审计
2000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