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中共党史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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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者】郭德宏
【作者简介】郭德宏 中共中央党校党史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091)
【内容提要】江泽民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即中国共产党必须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从中国共产党80多年的历史中总结出来的基本经验。既然是从党的历史中总结出来的,就应该把它还原到中共党史的研究中去,用它作标准,来重新评价中国共产党历史发展过程中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集团、个人和事件的性质和作用,探讨其中的利弊得失,进一步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深化中共党史的研究。按照这样的方法和标准重新审视中共党史上的重大问题,就会作出新的解释,得出新的结论。
【摘 要 题】“三个代表”专题
【关 键 词】三个代表/中共党史/研究
【 正 文】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研究中共党史,事实上提出了一套新的评价标准,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从这个新的视角,用这个新的方法来重新审视中共党史上的重大问题,会得出新的结论,或更能深刻地反映历史的本质。在这方面,张静如教授已经发表了很好的意见[1]。但是,这个问题太大了,要说清楚是很不容易的。下面谈谈自己的一点看法。
    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涵和联系
  要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研究中共党史,应该先明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涵和联系。
  首先,应该明确什么是先进生产力,以及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先进生产力有不同的表现。例如在1949年以前,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先进的生产力不是分散的个体的农业和手工业,而是机器生产,是大工业。1949年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分析中国经济的特点时,毛泽东说:第一,中国已经有大约百分之十左右的现代性的工业经济,这是进步的。第二,中国还有大约百分之九十左右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这是落后的。而现代性的工业经济,在1949年以前是和资本主义相联系的。资本主义对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来说,是先进的。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曾讲:“拿资本主义的某种发展去代替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压迫,不但是一个进步,而且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现在的中国是多了一个外国的帝国主义和一个本国的封建主义,而不是多了一个本国的资本主义,相反地,我们的资本主义是太少了。”[2]
  到建国以后,国家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建立起了强大的国有经济,这无疑是先进的。但在社会主义改造结束以前,资本主义经济仍然是先进生产力的一部分,还应该发挥它的积极作用。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结束以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被消灭了,社会主义经济成了当时先进的生产力。
  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是不同的。1949年以前,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是推翻封建主义、帝国主义的压迫和剥削,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道路,创造有利条件。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社会主义代表了中国先进的生产力。这时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是改革生产关系与它的发展不相适应的方面,为它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谁能做到这一点,谁就代表了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其次,应该明确什么是先进文化,以及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有的学者指出,一种文化是否先进,说到底,看它是否能够有力地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是否能够满足广大民众的政治的、社会的、文化的精神的需要。先进文化之所以先进,就是能够通过价值体系的构建与转型,知识结构与行为方式的变革,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应对国家、民族和整个人类所面临的新挑战,解决社会发展所必须克服的各种难题,使人们在掌握和享受真、善、美方面实现新的飞跃。[3]从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来,中国的先进文化就已经不再是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文化,而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的一切优秀文化传统和一切外国的优秀文化成果相结合的文化”[4]。
  除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的文化以外,资本主义既然在1949年以前代表了先进的生产力,那时反映这种生产力的资本主义文化就应该是比较先进的,不能把一切不同于马克思主义的文化都看作落后的甚至反动的。胡绳就曾说:“过去流行一种看法,好像有了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之后,凡是与它不同的、反对它的思想就一定是起反动作用的,这显然不符合事实,也讲不通。”[5]
  所谓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的实际和时代特点相结合,建立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的一切优秀文化传统和一切外国的优秀文化成果相结合的新民主主义文化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6]
  再次,应该明确什么是最广大的人民,以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含义。例如在大革命时期,革命的主要对象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对此地主阶级也是拥护的,在北伐军中,就有很多地主阶级的子弟。因此,在这个时期,人民不仅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还应该包括地主阶级。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地主阶级成了革命的对象,但富农和地主阶级还是有区别的,不能把它和地主阶级都当作革命对象,而应该把它看作团结和联合的对象,把它包括在人民的范围之中。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仍然是革命力量的一部分,包括在人民的范围之中。抗日战争时期,所有赞成抗日的阶级和阶层,都属于人民的范畴,成了团结和联合的对象。不能因为有的阶级和阶层和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不同,就把它看作敌人。到解放战争时期,地主阶级、大资产阶级又成了革命的对象,但人民中仍包含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以及农民中的富农。到建国以后,人民中仍包含民族资产阶级和富农,五星红旗上的四颗小星,其中就有一颗代表民族资产阶级。所谓最广大人民,就是指在各个历史时期要尽量包括所有属于人民范围的各个阶级和阶层。

  人民的利益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利益。所谓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相对于少数人的利益和具体利益来说的,是指那些最广大人民的根本性的利益。对于1949年以前的人民来说,总体的根本利益就是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压迫和剥削,满足它们最根本的要求。除了这个总的根本利益外,各个阶级还有自己的根本利益,例如对农民阶级来说,最根本的利益就是解决土地问题,做到“耕者有其田”。对民族资产阶级来说,就是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道路,使它的经济能够得到迅速的发展。对于社会主义时期的人民来说,最根本的利益就是尽快地发展生产力,满足它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谁能解决这些问题,谁就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复次,应该明确“三个代表”之间的关系。“三个代表”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在用它来分析和评价历史问题时,要注意它们之间的密切联系。当然,也可以用其中的一个方面来对历史问题加以分析和评价。
  明确了“三个代表”的内涵及其联系,就可以此为标准,来审视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物、事件,看是不是达到了“三个代表”的要求。
    二、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重新审视中共党史上的若干重大问题
  中共党史上的重大问题非常多,在一篇文章中不可能分析很多问题,下面仅对其中的几个问题谈点看法。
  1、关于第一次大革命的失败
  从1924年1月开始,中国共产党与当时影响最大、力量最强的国民党实行第一次合作。两党的合作,大大地增强了革命的力量,工农运动蓬勃兴起,北伐战争顺利进展。但到1927年,国共合作被蒋介石、汪精卫分裂,轰轰烈烈的大革命陷入失败。
  蒋介石、汪精卫对国共合作的分裂,有复杂的原因,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错误,也是原因之一。
  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错误之一,是对蒋介石、汪精卫的反共倾向采取了妥协退让的右倾方针。过去把这个责任都归罪于陈独秀,事实上陈独秀在很多问题上是主张斗争的,主张妥协退让的主要是共产国际及其在中国的代表。例如“三二○事件”即中山舰事件发生后,陈独秀主持中共中央制定了三点反击蒋介石的计划:一、尽力团结国民党左派,以便对抗蒋介石,并孤立他;二、在物质上和人力上加强国民革命军二、六两军及其他左派队伍,以便必要时打击蒋介石;三、尽可能扩充叶挺的部队、省港罢工委员会指挥下的纠察队和各地农民武装,使其成为革命的基本队伍。并决定派彭述之等人到广州加以贯彻。但是,苏联政府在中国的顾问鲍罗廷和苏联军事顾问团的团长布勃诺夫,却主张向蒋介石妥协。当时蒋介石的处境很困难,本来是可以反击的,是鲍罗廷、布勃诺夫的妥协退让拯救了蒋介石。当然,这种妥协退让方针陈独秀也执行了。所以,当时陈独秀的错误实质上是教条主义,这种教条主义,既违背了广大工农群众的愿望,又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方向,因而违背了“三个代表”的要求。
  当时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错误之二,是在工农运动中存在着“左”的倾向。前已说过,在大革命时期,不仅民族资产阶级,而且地主阶级也属于人民的范畴。因此,在党的政策上,就要照顾到它的利益,至少不能损害它的利益。当时国共两党合作进行反帝反封建的大革命,是代表了它的根本利益的。但在照顾它本阶级的利益方面,就做得不够。例如当时的农民运动,不仅反对土豪劣绅,而且反到一般的地主阶级,在部分地区甚至分配了地主的土地,这不能不引起他们的恐慌和反对。即使对于土豪劣绅的很多态度和做法,有很多也是过火的。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肯定的一些做法,实际上就是过火的。马日事变后陈独秀于6月致共产国际的电文,就承认是湖南农运过激酿成马日事变。他在电文中说:“当时北伐军官家属土地和财产被没收,亲戚被逮捕,平白遭受拘捕与惩罚,米的运输受阻,向商人勒捐,农民抢米粮,吃大户,士兵寄回家中的少数金钱均被农民没收与瓜分。”“这些过火行动迫使出身小地主阶级与豪绅土匪的军人们,结成反共反农民联合阵线”。
  当时在工人运动中也存在着过火现象。刘少奇1937年2月在《关于大革命历史教训中的一个问题》中就曾指出:“提出使企业倒闭的要求,工资加到骇人的程度,自动缩短工作时间至每日四小时以下(名义上或还有十小时以上),随便逮捕人,组织法庭监狱,搜查轮船火车,随便断绝交通,没收分配工厂店铺,这些事在当时是极平常而普遍的。工会是第二个政府,而且是最有力量,命令最能通行的政府,它的权力有时超过正式政府。”“这些事干起来,而且是越干越厉害,在社会上、经济上、人心上要发生严重的影响,是无疑的。企业的倒闭,资本家的关门与逃跑,物价的高涨,货物的缺乏,市民的怨恨,兵士与农民的反感(当时有许多小城市的工会被农民捣毁,而且是农民协会领导的),军官与国民党人的非难,就都随着这种‘左’的严重程度而日加严重起来。”“大革命的失败,无疑是由于右倾的错误,但在失败以前及以前很久,并不是没有‘左’倾错误的。这种‘左’倾错误,至少是帮助了反革命,帮助了右倾”[7]。武汉政府的垮台,固然与蒋介石的经济封锁等有很大关系,但工农运动中的“左”倾错误,也导致了民族资产阶级的恐慌和反对,甚至导致了广大群众的不满。在这种情况下,加上敌我力量对比悬殊等原因,大革命就不能不失败了。

  2、关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左”倾错误
  首先,三次“左”倾错误违背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前已说过,资本主义在1949年以前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可是在三次“左”倾错误时期,却把资产阶级看作革命的对象,甚至把它们看作最危险的敌人,极力地加以打击。当时实行的很多政策,实际上是只有在社会主义时期才能实行的政策,甚至在社会主义时期也不能实行的政策,如要求过高地提高工资等等。这不能不影响甚至阻碍资本主义的发展。
  对于在农村中代表资本主义的富农,当时也是过分打击的。当然,很多富农也出租一部分土地,有封建剥削的成分,甚至有浓厚的封建性,但不能否认,富农和地主是不同的,它的生产确实更多地带有资本主义的性质。如果承认这一点,在土地改革中就只应该没收富农出租的那部分土地,即消灭其封建剥削的部分,对于其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那一部分,就应该加以保护。但在土地革命初期,各个根据地大都采取了没收一切土地平均分配的政策,事实上连富农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那一部分也消灭了。1928年召开的党的六大,制定了中立富农、联合富农的政策。在这之后,不少根据地对于富农采取了比较宽松的政策。但1929年6月7日共产国际在《关于农民问题的信》中批评六大的政策以后,各根据地普遍地实行了“坚决的反对富农”的政策,王明等人还提出,不仅要没收富农的一切土地,而且在分配土地时只能分给他们坏田,这不仅彻底消灭了富农,而且使他们的生活连一般群众也不如,这就不能不影响生产的发展。
  其次,三次“左”倾错误背离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在遵义会议之前,党内的教条主义是非常浓厚的。王明等人根本瞧不起在国内搞实际斗争的毛泽东等人,认为他们不过是一些“土包子”,根本没有什么理论,更谈不上什么马克思主义。他们开口闭口“国际指示”,搞的实际上也是“两个凡是”,即凡是共产国际的指示,必须坚决地执行;凡是苏联的经验和做法,必须坚决地照搬。这种教条主义,完全背离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再次,三次“左”倾错误背离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当时不仅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受到打击,甚至连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利益也受到损害。例如当时在工人运动中主张搞赤色工会,反对黄色工会,实际上对工人阶级是不利的。所谓赤色工会,就是按照共产国际的指示,把工会搞得很红,而且提出很多脱离实际的口号,开展脱离实际的斗争,如不断地举行罢工、游行、示威以及飞行集会等等,把仅有的一点革命力量也暴露了,使工人运动受到不应有的破坏和打击。而所谓黄色工会,并不是像西方那样专门破坏工人运动的工会,而是用政治标准来划分的,凡是不拥护共产党而拥护国民党的,就认为是黄色工会。实际上,当时的很多所谓的黄色工会,例如大革命失败后上海的七大工会,实际上是中间性质的工会,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为工人阶级说话,为工人阶级争得一些经济利益。连这样的工会也加以反对,就把这些工会组织中的工人抛弃了。因此,刘少奇在1936年4月写的《关于白区职工运动的提纲》中曾说:“在有国民党黄色工会的工厂和企业中,我们同志和革命的工人均应加入黄色工会,并参加黄色工会中的各种工作和活动,利用黄色工会来组织工人群众和斗争。就是现在还没有群众的黄色工会,我们也要加入进去,就是仅仅利用黄色工会这一公开的招牌和地位,去公开团结与组织工人,也是必须的。在没有黄色工会组织的工厂和企业中,我们应该利用各种公开的与灰色的形式,来公开地广泛地组织工人群众。如同乡会、互助会、劝戒烟酒会(在理会)以及其他旧式的新式的团体,我们都要利用。在我们采取这样广泛的方式来组织工人群众的时候,我们应该暂时放弃独立组织赤色工会的任务,过去的那些秘密的赤色工会即行取消。”[8]
  在农村中,当时不仅“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使他们普遍受到打击,连部分中农特别是富裕中农,甚至贫农也受到打击。最为典型的,是在湘南起义时曾提出一个口号:要把有产者变成无产者,逼迫他们革命。于是,起义部队把大道两旁五里之内的房子全烧光了。结果不仅没有促使农民参加革命,反而使已经参加革命的人“反水”。就是说,当时实行的“左”倾政策,使工人农民的利益也受到损害,这就不能不严重地孤立自己。
  3、关于三大改造
  毛泽东等人本来设想,新民主主义社会要搞15到20年,甚至二三十年时间,然后再向社会主义过渡。但到1952年,毛泽东就改变了这种看法,主张马上向社会主义过渡。于是,中共中央在1953年公布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开始进行三大改造。当时,就有人就认为三大改造搞早了,不应该这么快就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不少人又提出这种看法。应该怎么看这个问题呢?
  中共中央决定从1953年开始实行三大改造,向社会主义过渡,这与从1953年开始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是分不开的。从这个方面看,三大改造适应了发展先进生产力的需要。但另一方面,三大改造又打击和取消了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本应该发挥的积极作用。

  前已说过,在三大改造基本结束以前,资本主义仍然是先进生产力的一部分。因此在建国以后,毛泽东等人多次提出要发展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发挥它们的积极作用。1952年,《学习》杂志曾发表文章,说应该敲响资产阶级的丧钟。毛泽东马上提出批评,说现在还不到敲响资产阶级丧钟的时候。即使到国民经济恢复以后,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仍然是很低的,经济仍然是很落后的。直到1954年,毛泽东还说:“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9]在这种情况下,恐怕不能说资本主义经济的积极作用已经发挥完了,必须加以消灭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毛泽东很快敲响了资本主义的丧钟,后来甚至提出要“资本主义绝种”,这就使资本主义本来可以发挥的作用无法再发挥了。后来经济发展的缓慢,恐怕与过早地消灭资本主义有直接的联系。
  与消灭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联系在一起的,还有农业和手工业的个体经济。老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进行得早一点,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挥。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到1952年底刚刚完成,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还没有发挥出来。在这种情况下,本来应该让广大农民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充分得到发挥,使生产得到较大的发展,然后再逐步地稳妥地实行合作化。可是根据毛泽东“趁热打铁”的思想,从1953年开始就大规模地实行合作化,不到几年就把农业和手工业的个体经济全部消灭了。可是从实际情况来说,农民的积极性更多的是想发家致富,并不是想合作化。对于互助组,因为不动所有制,他们还是愿意接受的,但当成立初级社,让他们交出土地、耕牛和大型农具的时候,他们痛苦极了。合作化以后,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再也无从发挥,恐怕这也不能说对发展生产是有利的。薄一波在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就曾说: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快,“在土改后就开始了。土改摧毁了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是我国农业生产力的一次巨大解放。如果土改后不急于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不立即动摇私有制,而是继续实行新民主主义政策,在充分发挥土改带来的农民个体所有制的积极性之后,才去动摇私有制,同时根据我国国情对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道路究竟应当怎样走作广泛深入的探索,那样,不仅对生产力的发展可能更有利些,而且也可能不致于搞成后来那样千篇一律的农业集体化模式”[10]。
  过去我们评价过渡时期总路线和社会主义改造,都说有其历史必然性。从社会主义最终要取代资本主义的角度讲,消灭资本主义当然有其历史必然性。但是,并不是说到1953年,就一定存在着消灭资本主义和个体经济的历史必然性,资本主义和个体经济就到了非消灭不可的程度了。如果真的存在这种历史必然性,改革开放以后就不应该再发展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因此,对于这个问题应该做出实事求是的分析。
  4、关于从1957年以后的错误
  邓小平曾指出:“从一九五七年到一九七八年,我们吃亏都在‘左’”[11],并说我们建国以来长期处于同世界隔绝的状态,60年代我们有了同国际上加强交往合作的条件,但是我们“自己孤立自己”[12]。由于这些错误,造成了20年停滞的局面。这些分析,是很深刻的。从“三个代表”的角度,还可以进一步看清这个时期的“左”倾错误的实质。
  首先,这个时期的“左”倾错误背离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这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过程中同时建立的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单一的所有制和分配形式,即苏联的社会主义模式,虽有其长处,如可以在短时期内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胜利完成,就充分说明这一点。但同时这一模式也存在很大的弊病,限制了各方面的积极性,缺乏活力,对生产力的发展有着严重的束缚甚至阻碍作用。从当时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发展要求而言,市场经济体制可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但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市场经济体制被完全取消了。1957年后20年间在经济建设中出现和存在的许多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与这种改变相关连的。实际上,在1956年后的实践中,中共中央也看到了计划经济体制的种种弊端,并尝试加以改进,但最终没有脱离苏联模式,在某些方面甚至还有所强化。那些急于超越而建立的生产关系,如1958年建立的人民公社,由于脱离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但没有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而造成了破坏。
  二是不按经济规律,急于求成,并照搬革命战争年代搞群众运动的经验,依靠群众运动搞“大跃进”,使生产力受到严重破坏,实际上来了个“大跃退”。由于“大跃进”的破坏,接着出现了三年严重经济困难时期。为了恢复国民经济,国家从1961年起开始进行经济调整,到1965年基本完成。可是直到1966年,某些重要工农业产品的产量以及必要生活必需品的消费,还没有达到1957年的水平。也就是说,全国人民白干了8年。在这8年中,当然也取得一些成就,但曲折太大了,没有使先进生产力得到应有的发展。

  三是脱离世界上刚刚兴起的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技术革命的浪潮,加大了和世界先进国家的差距。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赶上这股浪潮,是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但在那个时候,我国却根本不管这股新的技术革命的浪潮,关起门来大搞阶级斗争,自己斗自己,结果到“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打开国门一看,才知道是大大地落后了。
  其次,这个时期的“左”倾错误背离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建国以后,毛泽东提出了一系列发展新文化的正确方针,如“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等等。特别是他1956年8月24日《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把如何学习外国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好的东西,创造出社会主义的新文化这个问题讲透了。但是,这些方针和谈话精神,并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在很多方面甚至完全背道而驰。
  建国以后,毛泽东强调在全国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统治地位,这本来是正确的。但是,却把这个问题强调到了不恰当的地位,并成了排斥一切其他文化的理由。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从建国以后就发动了一系列文化批判,如批电影《武训传》,批《红楼梦研究》,批胡适思想,批胡风等等。1957年以后,更进一步掀起了文化批判的一个个浪潮,从文艺领域一直批判到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很多好的作品、作家和正确的观点,全被否定了。到“文化大革命”中,更是狂风扫落叶,除八个样板戏以外,把一切文化包括建国以后自己创造出来的优秀文化成果,都当作“封、资、修”全部一扫而光。对于广大的知识分子,1956年刚刚说他们属于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可是在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中,就把大批的优秀知识分子打成“右派”,使他们遭到灭顶之灾。接着,又把知识分子包括建国后自己培养出来的知识分子,定性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使他们成为受批判和打击的对象。到“文化大革命”中,知识分子更变成了“臭老九”,成了被打倒的对象。这些做法,看起来很革命,实际上是否定一切,是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完全背道而驰的。
  再次,这个时期的“左”倾错误背离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1957年以后的“左”倾错误,既然违背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背离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必然背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例如从60年代开始到1978年,在反对经济挂帅、利润挂帅的口号下,工人阶级以及干部、教师等等,十多年都几乎没有长过工资,使他们的生活水平长期没有得到提高。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还想当然地认为吃公共食堂可以节省劳力,于是普遍地搞大锅饭,结果引起群众的反感。到“文化大革命”中,更不准农民搞副业,连自留地也取消,甚至不断地割“资本主义尾巴”,连养几头猪、喂几只鸡、栽几棵树都要受到限制,多了就要没收。这些脱离实际,违背群众利益的政策和措施,不能不造成严重的后果。在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大批的农民被饿死。据原国家统计局局长李成瑞统计,在这三年全国非正常死亡的人口约2200万人。八年抗战,全国才牺牲3500万人,可是在三年经济困难时期,非正常死亡的就有2200万,这是多么大的损失。到“文化大革命”期间,不仅大批出身不好的人及其家属受到严重的迫害和摧残,大批的干部和知识分子被打成“走资派”、“修正主义分子”,受到严重的迫害和摧残,甚至连国家主席、三军元帅也不能自保,无数的人被迫害致死。除了极少数人从中捞到了好处外,无论哪个阶级的人在“文化大革命”中都受到损害,因此它不代表任何一个阶级的利益。
  在“文化大革命”中,广大群众普遍要求社会稳定,发展生产。这是在“文化大革命”中与那条“左”倾主线相对立的另一条主线。正因为如此,“四人帮”搞的那一套不得人心,邓小平领导的1975年的全国整顿,才反映了广大群众的要求,深得人心。
  对于1957年以后的“左”倾错误,现在还有很多人在怀念甚至加以肯定,有的人认为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并没有错,“文化大革命”并没有错,甚至呼吁再来一次“文化大革命”。我认为,这些人如果不是别有用心,就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这个时期的“左”倾错误,不管对于国家、党还是对于广大人民来说,造成的损失都太大了,决不能继续加以肯定,更不能让它重演。
【参考文献】
  [1][4][6] 张静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中共党史学》,《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3期。
  [2] 《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60-1061页。
  [3] 姜义华:《论先进文化的创造与发展》。
  [5] 《胡绳论〈从五四运动到人民共和国成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8页。
  [7] 《刘少奇论工人运动》,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213、214页。
  [8] 《刘少奇文选》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7页。
  [9] 《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02页。
  [10] 《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06页。

  [11]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9页。
  [12]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