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现代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产物,是一项充满人文关怀精神、具有深厚伦理意蕴的制度体系。因此,从伦理道德的角度重新审视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文章从不同的侧面对社会保障制度中蕴涵的伦理因素进行了深入挖掘。
关键词:社会保障,伦理,道德
社会保障制度是各种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的总称,是现代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产物。伦理道德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基础性手段,可以直接影响国家的制度安排,有些内容还能够上升到法律规范的层面,从而对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的发展产生不可替代的影响。对于社会保障制度而言也是如此。可以说,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予以保障的伦理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深厚的伦理内涵,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首先,它是一种公私利益的观念集合。社会保障权力主体和社会保障对象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它们面对公共利益与特殊利益、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选择时会产生冲突,双方伦理道德的选择就成为难以回避的问题。这时,摒弃特殊利益和个人利益,维护公共利益是双方唯一正确的选择,也是对双方最基本的伦理要求。其次,它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集合。由于公共利益至上的本质规定,作为权力主体的公务人员只有履行了应尽的义务,社会保障对象才能享有相应的权利。因此,权力主体必须以义务为本位,履行公共职责。而社会保障对象要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也必须先履行应尽的义务,如缴纳社会保障费,以及在享受社会保险时的如实告知等义务。再次,它是一种公平与效率的集合。从伦理层面讲,制度的安排要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相协调。公平与效率作为理念,不仅贯穿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始终,而且也是社会保障制度在内容上力求充分展现的层面。效率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伦理原则,社会公平则是效率的核心价值。最后,它是一种特定的伦理性的管理文化。社会保障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制度本身会产生一定的伦理价值,而社会保障主体也会形成一定的道德积累,久而久之,这些伦理价值和道德积累会形成一定的伦理风尚,并在实践中不断锤炼成特有的文化氛围,这种文化氛围是特定的心理定势、文化积淀和潜移默化所形成的道德意识、道德习惯和伦理传统的集合体。
一、社会保障制度反映伦理的特质
1.社会保障制度的起源具有伦理色彩
社会保障的产生和发展是人类社会扶危济困的道德力量发扬的结果,是人类社会为了促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符合人道的标准,使现实社会更加人性化而进行不懈努力所取得的重大成就。社会保障制度的起源,无论是宗教团体或官方或民间的慈善活动,都含有乐善好施的慈善观念和人道主义的影子。社会保障就其本质来说,是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和需要某种特殊帮助者提供物质和货币保护,这就使这一制度从一开始就具有浓厚的伦理色彩。从资本的原始积累与工业国家最初的残忍,到现代社会日益重视对人权的保护,从有限的慈善活动与济贫事业,到现代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它所揭示的并非只是制度的变迁,同时也是人道主义的不断发展”。可以说,伦理道德是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前提之一。
2.社会保障制度的对象体现人道精神
社会保障的对象是社会弱势群体,充分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人道精神。这个弱势群体包括老年人、患病者、残疾人、失业者、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者等。每个人在一生中都会面临生、老、病、死等问题,也难免会碰到疾病、伤残和自然灾害等不幸事件。而以公平和效率为根本特征的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由于人先天的智力、体力、家庭等客观条件的不同,必然带来优胜劣汰,甚至导致贫富差距。竞争中的失败者、失业者因失去收入而陷入贫困和生存危机。目前,这一弱势群体在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是存在的,也是最需要关怀和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为这个弱势群体提供人道精神的基本生活保障,使遭到不幸、遇到困难的人渡过难关,重新鼓起生活的勇气,达到实现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3.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体现互济性、福利性和公益性
社会保障的内容主要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物质生活的扶助,充分体现了社会保障的互济性、福利性和公益性。就保险业而言,目前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点。这三种保险是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承担资金,对劳动者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等风险实行强制性投保。另外,我国的保险还包括各种商业保险,如财产保险、“中国职工互助保险”等。投保的人很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不可能每个投保人都遇到疾病、失业、工伤等风险,因此,这些保险大都体现互济的特点,即由多数人“共济”少数人的损失和风险。而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互助和优抚安置这些社会保障项目是国家和社会对不同类型的人所给予的物质上的支持和抚慰。它们的资金来源一是国家财政,二是个人捐助,基础都是承认他人需要和利益的合法性,是对他人感情和思想上的理解、物质和道义上的支持。从社会心理基础和动力机制来说,这是一种道德同情,前者属社会道德同情,后者属个体道德同情。正是社会保障这种人道性、互济性、福利性和公益性的利益调解机制,营造了全社会的道德氛围。同时,也对不同社会群体的收入进行再分配的调节,使市场经济中的效率和公平矛盾、贫富差距矛盾得到缓解,促进社会公平和安定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