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风俗
在革命初期,布尔什维克对旧社会的遗产抱有敌意,传统家庭也受到了破坏。苏维埃政权的早期措施包括:使婚姻世俗化;宣布男女完全平等;限制父母的权威;使堕胎合法化;规定离婚只要一方提出要求就有效。那时人们旗帜鲜明地提倡自由恋爱,柯伦泰是自由恋爱的榜样。多数人希望家庭“逐渐消亡”,希望它成为一个完全不定形的联合体。根据这种理论,1927年法规规定同居或者未登记的婚姻在法律上和登记的婚姻同等。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对旧式家庭的批评加大了火力。安排义务劳动有时不给一点补偿就把家庭分开。甚至把建筑物设计成适应为公共生活而不是单个家庭使用的。禁欲主义发展起来,认为只有远离社会娱乐的人才有美德。
在1935年和1936年官方社会价值观发生了剧变。剧变的根源无疑是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所导致的社会的反常,包括出生率的下降,离婚率的上升,以及严重的少年犯罪问题。但是苏联政权把这些问题作为借口,上纲上线地否定早期的解放家庭的政策,就象他们在文学历史和法律领域所做的那样。而家庭则被吹捧为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支柱:“所谓‘自由恋爱’和所有乱七八糟的两性生活是彻头彻尾的资产阶级的货色”。决定性转变的标志是1936年6月27日通过法律,禁止非医疗性堕胎,给大家庭发特别津贴,离婚必须通过合法程序,并且付一笔补偿费。
官方为新的政策辩护说:
“认为社会主义带来家庭的逐渐消亡,这是极其错误和有害的。他们是些借空洞无物的左的辞句来掩盖其剥削行为的人。社会主义下的家庭不但不会消亡,而且还会得到加强。斯大林对加强苏维埃家庭的问题给予了一个极度传统的定义:‘没有家庭就没有国家。对于社会主义的苏维埃国家来说,只有在夫妻把家庭看作一个长久的联合的时候,婚姻才具有积极的意义,所谓自由恋爱是一种资产阶级倾向,字和苏维埃公民的行为准则毫无共同之处。进而言之,对国家来说,只有在有了孩子,夫妻们享受了为人父母的至上乐趣的时候,婚姻的价值才会最充分地体现。’”
对父母的权威的态度也颠倒了,党的领导人宣布:“年轻人必须尊敬自己的长辈,特别是他们的父母。”
苏联政权致力于肯定和恢复传统。托洛茨基在流放中评论说:“领导集团不是公开宣布,‘我们已被证明过于贫穷和无知,不能创造社会主义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是我们的儿辈和孙辈将会实现这一目标’。与此相反,他们强迫人们在已被打碎的家庭的外壳下重新胶合起来。不仅如此,他们还认为这种在胁迫之下的联合,就是伟大的社会主义的神圣的内核。很难看清楚这次倒退的范围”。
二战时期传统家庭进一步得到了加强。表现之一就是对孩子的自由的限制和家长权威的加强。1934年规定,16岁以下的孩子不许看晚间的戏剧演出。1945年3月的继承法给家长以更大的处理财产的权力。1943年在中学废除了男女同校制度,声称要使男孩子们更容易接受军事训练,使女孩子们更容易接受家庭训练。
1944年7月8日的一顶法令规定,离婚必须通过十分严格的司法程序,还得交一笔数额很高的赔偿金。未登记的或者是同居的婚姻不被承认是合法的。私生子无权继承父亲的财产,作为替代,他们可以得到国家的补助金。用一个观察家的话说,“现在倒是没有私生子这个法律的污点了,但是孩子们姓母亲的姓这一事实揭示出,实际上的社会的耻辱是增多了。”最为意味深长的是给那些养育了十个以上的小孩的母亲发奖章和授以“苏联英雄母亲”荣誉称号。在物质方面,作为一种激励措施,给有三个以上的孩子的家庭发补助;而对小家庭或单身的人,则特地课以两倍的税。
苏联政权的目标不仅仅是为了社会关系的稳固,而是为了鼓励一定模式的家庭,从而为特定类型的国家服务。此外,本身就是传统主义者的领导集团,发现传统的家庭关系乃至人际关系,更适合于他们要建立的传统政治结构。
社会分化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警告说,平等的目标不会立刻实现,它必须以通过生产手段的私有财产的废除为先决条件。尽管如此,平等的理想仍深深植根于西方和俄国的革命传统。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列宁全心全意地赞同马克思的原则:使官员的薪金与工人的工资保持同一水平;选举群众去掌握管理职能;废除站在大众头上的官僚机构。
布尔什维克掌握政权后很快发现,无论是在政府、在工业战线还是在军队中,国家都需要受过训练的管理专家。因此领导集团顶住党内左翼反对派的反对,开始重新启用“资产阶级专家”,包括前沙皇官员和军官。党根据他们的技能付给他们优厚的报酬。在管理方法上,领导集团看到,从1917年至1918年党和群众中存在的无政府主义-工联主义倾向,成为一个严重的弱点。于是,他们逐步重建了官僚机构体系。尽管如此,到1920年,苏俄实现了几乎是彻底的平等。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通货膨胀和匮乏使城市居民的定额供应降到了一个共同的水平。真正的工厂工资的最高额与最低额的幅度是微不足道的。
在新经济政策时期,由于权力的分散,苏联经济生活中的官僚机构适当地受到了限制。党和工会代表共同参加工业管理。然而,工资差距反过来提供了物质刺激,到1928年达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比例。党内和政治生活中的发展则相反:官僚机构的权力得到了系统的加强,而党员的个人收入保持“党员最高定额”的限制。平等的理想仍有效地束缚着进一步的收入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