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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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证券监管办公室、办事处、特派员办事处,各证券、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经贸委(经委);上海市、深圳市、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贸委;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各中央管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