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中国的土地问题1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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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权利失去均等,土地转移到少数人手中的时候, 社会与政治 ,必起绝大的变异, 中国历史显示多数朝代的覆亡,皆以此为主因。”意大利特来贡尼(C.T.Dragoni)教授对中国土地 问题 这样说。他应全国 经济 委员会之聘,由国联来华专意指导作 现代 中国 农村 情况的 研究 。今年春季,他到湖北兵燹之区,游历一遭,观察所得,曾有郑重的报告说:“倘若新旧地主,依照旧俗,随心所欲的下去,数年之间,必将重蹈覆辙。将来新的情况,将更恶劣,因为一切事态皆利于富人阶级掠夺穷人的土地。我终以为这种情形,必须尽力免除。”

一 贫农需要土地

中国的经济构造,建筑在农民的身上,是人所周知的事实。殊不知农村中不下于65%的农民,都很迫切地需要土地耕种,中国的经济学者以为自耕农是自给自足的,其实这是远于事实的见解,在黄河及白河两流域间,自耕农很占优势,然而大多数和别处的贫农一样,所有土地,不足耕种。

(一)土地分配不均

白河流域的土地,分配的就很不平均。河北省定县,自耕农占70%,佃农仅占5%,然而经过调查的14617农家之中,有70%的农家占有耕地不到全数的30%,其余不到3%的农家,占有耕地几当全数l/5。

定县的土地分配表(134村,1930—1931年)

耕 地 量|农家数目|农家百分比|占有地亩|地亩百分比|每家平均数
无地可耕者| 1725| 11.8|||
25亩以下者| 8721| 59.7| 95139| 29.4| 10.9
25--49.9亩者| 2684| 18.3| 87903| 27.1| 32.8
50—99.9亩者| 1152| 7.9| 79035| 24.4| 68.6
100--299.9亩者| 302| 2.1| 46357| 14.3| 153.5
300—300亩以上者| 33| 0.2| 15481| 4.8| 469.1
总 计 | 14617| 100 | 323915| 100 | 22.2

定县是河北富庶之区,所以以保定为代表,来研究河北省的土地问题,较为合适。中央研究院社会 科学 研究所曾与北平社会调查所,协同合作,在保定作过一次农村调查,调查者计有10村,凡1565家,其中65%的农家,不是无地可耕,就是耕地不足。

保定土地分配表
(10个代表村中之地主与农民,1930年)

类 别| 农家数目|农家百分比| 占有地亩|地亩百分比|每家平均地亩
地 主| 58| 3.7| 3 392| 13.4| 58.5
富 农| 125| 8 | 7042| 27.9| 56.3
中 农| 362| 23.1| 8400| 32.8| 23.2
贫农与雇农| 1020| 65.2| 6686| 25.9| 6.6
总 计| 1565| 100| 25520| 100| 16.3

以每个农家占有耕地的平均数而论,定县实较保定为多①。定县的多数农民,每家都有25亩以下的土地,即贫农每家也有10亩土地。而保定的贫农与雇农,平均每家不到7亩地。所以65.2%的农家只有耕地的25.9%,反之11.7%的地主与富农,却有土地41.3%。

在保定60%以上的地主,人口占村民2.36%,虽然自家管理产业,但不从事耕种。其中有3%以下的土地,占地10.57%,是雇用无地或土地不足的贫农与雇农②来代他们耕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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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定县每家平均较保定多36%。
② 保定的雇农和普通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劳动者不同,他们自己都占有一些土地。所调查的203个雇农农家.有6%是有一些土地的。


扬子江下游的情形与河北省大不相同,在扬州与杭州之间的地带,地主完全是收租的。自己经营的地主,甚属少见。在杭江平湖,很多大地主,该处土地多为地主所独占的,地主以3%的人口,而占有土地80%。

在平湖,因为尚有4%以下的耕地未曾开垦,所以地主占有耕地的百分数,显见得是耕地分配之十分不均。中小地主占有耕地40。52%,大地主占有39.56%。占有千亩以上的地主,并不是普遍的现象,因为在扬子江流域中,中小地主实占主要地位。

平湖土地分配情形表(1929年)

产业量| 农家数目| 占有地亩| 对全耕地的百分比
小地主(1~99.9亩)| 1200| 60000| 11.63
中地主(100~999.9亩)| 380| 149000| 28.89
大地主| 66| 204000| 39.56
总 计| 1646| 413000| 80.08

在江苏无锡,千亩以上的地主仅有耕地8。32%,中小地主却有耕地30.68%。该地9%的土地,属于地方公团、庙宇及各宗族。只有余下的52%的耕地,为600000农民所有。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曾在无锡调查20个代表农村,在1035农家中,其土地分配情形如下表。

无锡土地分配表(1929年20个代表村)

类别|农家数目|农家百分比| 占有地亩|地亩百分比|每家平均地亩


地主| 59| 5.7| 3217| 47.3| 54.5
富农| 58| 5.6| 1206| 17.7| 20.8
中农| 205| 19.8| 1418| 20.8| 6.9
贫农与雇农| 713| 68.9| 965| 14.2| 1.4
总计| 1035| 100| 6806| 100| 6.6
无锡的地主,仅有5%是自己经营田产,他们在 农村 户口中只占6%以下,却占有耕地47%,其余69%的人家,都是贫农与雇农,他们占有的田地,仅为14。2%。

在杭州西边的临安土地分配,也很不平均。在1930年全国建设委员会曾派十人赴该地调查,据他们的报告,十亩以下的贫农很多,临安不及无锡富庶,贫农占全人口48%,所有耕地仅13%。

临安士地分配表(1930年)

耕地量| 农家数目|农家百分比| 占有地亩|土地百分比
1--5.99亩| 3113| 31.0| 16000| 7.0
6--10.99亩| 1718| 17.1| 14000| 6.1
11--50.99亩| 4106| 40.8| 20000| 8.7
51--100.99亩| 646| 6.4| 60000| 26.1
101-200.99亩| 382| 3.8| 70000| 30.4
201--500.99亩| 75| 0.7| 30000| 13.0
501亩以上| 17| 0.2| 20000| 8.7
总 计| 10057| 100| 230000| 100

在淮河流域或扬子江流域之间的山地,土壤的硗瘠,更次于临安。这一带的土地,分配的更不平均。河南南阳县,有65%的人口都是贫农,他们所有的耕地,仅当全农地l/5。该地占有25亩的农家,通常也算作贫农。中农通常有土地50亩至70亩,富农平均享有农田百亩。

南阳土地分配表(1933年)

产业量| 农家数目|农家百分比| 占有地亩|土地百分比
1—4.99亩| 42279| 38.9| 126800| 7.2
5--9.99亩| 28625| 26.3| 229000| 13.0
10--49.99亩| 33355| 30.6| 867100| 49.3
50—99.99亩| 3487| 3.2| 263300| 14.9
100--199.99亩| 850| 0.8| 127900| 7.3
200亩以上| 244| 0.2| 146300| 8.3
总 计| 108840| 100| 1760400| 100

关于福建、云南、广东、广西、西南诸省的土地分配情形,现在没有详细报告,(广东省农业调查报告)一书上卷于1925年由广东大学刊行,下卷于1929年由中山大学农院刊行;该书对广东土地分配情形虽略有叙述,惟对于土地占有情形,则毫未说明。两位热心的苏联学者,佛林(M.Volin)氏与约克(E.Yolk)氏,曾于1926年夏季到广东,搜集材料,以便 研究 农民 问题 。根据这些材料,匈牙利人马季亚尔(L.Magyar)氏对广东土地分配情形,曾有一种估计。佛约两氏的材料,完全是从当时的农民协会搜集而来,该会为富农及中农所主持,因之马季亚尔氏的估计决不正确。因为材料来源的限制,所以他对于贫农的 经济 情形,没有充分注意。马氏说广东的贫农之家,平均有田五亩①,是远于事实的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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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广东的“亩”本比保定为大,南阳的亩本比临安为小。以公亩为单位来 计算 .则保定亩等于6.40公亩。定县6.15公亩,临安6.144公亩,平湖5.728公亩,无锡则为5.616公亩。


马季亚尔的文章发表于1927年,至1929年重加订正,并有以下的叙述: “大略计之,西南诸省的地主,占有耕地60—70%,扬子江流域占有50—60%,河南陕西占有50%,山东占有30—40%,湖北占有10—30%,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察哈尔、绥远等省占有50—70%。”因为地主与无土地者同时并存,并且在广东省无土地者尤独多,所以广东省的土地分配情形,我们应重新估计如下:

广东省土地分配表(1933年估计)

类别|农家数额|农家百分比| 占有地亩|土地百分比|每家平均地亩
地 主| 110000| 2| 22360000| 52| 203.3
富 农| 220000| 4| 5460000| 13| 24.8
中 农| 090000| 2| 550000| 15| 6.0
贫农及雇农| 040000| 74| 080000| 19| 2.o
总 计| 460000| 100| 42450000| 100| 7.8

74%的贫苦农家,占有耕地不及1/5,同时2%的人家,却占有耕地l/2以上。这是广东省的普遍情形。广西的东部,有七县在1926年经塔汉诺夫(Tahanoff)调查过,当地的2%的人家占有土地71%,25%的人家仅有土地29%,其余70%的人家,则贫无立锥之地。

(二)耕地的分散

少数懒惰的地主,占有大块的土地,集合许多贫苦农夫来耕种。土地分配的不均,在其他各国固然也不是没有,但在印度与 中国 是更加显著,因为该两国度内的贫农百分数很高,而且耕地太分散了。同时贫农更因为土地的分散,而更加渴望土地。
在德国的巴登,小农田很为普遍,每家农田的平均面积是3.6公顷(Hectare), 日本最贫困农民的农田面积是0.49公顷,但在江苏无锡,所调查的700户贫农,他们的农田的平均面积,只有0.29公顷;河北保定的870家贫农之中,每家农田的平均面积有0.53公顷。即以所有农民的农田混合 计算 ,无锡的农家平均只有0.42公顷,保定农家平均不过1.06公顷而已。

每家耕种平均面积表

地 方| 所调查的农家数目|年 份| 每家平均占 有本地亩数| 每家平均折合公顷数
定 县| 790| 1928| 25.80| 1.59
保 定| 1565| 1930| 16.54| 1.06
无 锡| 963| 1929| 7.50| 0.42

在殖民地的印度小农占主要地位,大农田很为少见,大部地主的土地租给贫农耕种。印度的农田都分割成小块, 中国 也是如此。以无锡的34农家为例,每家耕有农田16亩有余(90公亩),平均每家有地12块,每块平均二亩半,约合14公亩,同时最小地块只有0.35亩,约合二公亩。

李景汉氏在定县调查一大村,200农家之中,共有田亩1552块。这些地块通常距离 农村 约有一英里远近。200家之中有26家,各占有田地六(为众数)块,最坏的两家,各有田地20段。经调查而知,每块有田4.2亩,或约26公亩。其余1552块的69%,每块只有5亩以下的土地。如印度一样,分散的农田,足以浪费时间、金钱与劳力,耕作者即有改良 方法 ,也无从实行。

无锡34家农田地段表(34村1931年)

耕地面积|农家数目| 地亩总数| 地段总数|每家占地数|每段平均面积
16--20.99亩| 3| 57| 32| 10.67| 1.8亩
21--31.99亩| 20| 535| 236| 11.80| 2.3亩
32亩以上| 1l| 444| 143| 13.00| 3.1亩
总 计| 34| 1036| 411| 12.09| 2,5亩

农家耕地地块的数目和大小,可以反映出 社会 的与 经济 的意义,经过社会 科学 研究 所与北平社会调查所在保定的调查而益为明显。在所调查的1390农家地块中,4.84%的地块,每块不到一亩,57.09%的地块,每块有一亩到4.99亩,38.07%的地块,每块有五亩至五亩以上。自己经营土地的地主与富农的耕地地块,大块的占百分数较多,小块的占百分数较少,反之,中农与贫农,尤其是雇农,小块地段占百分数较高,而大块地占百分数较低。由1929至1930年之间,土地的变动很大,如耕地的售卖、押当、与农家的分产,穷苦农家把较大的地块都丧失了,所余者都是较小的地块。因为他们在农户中是占大多数,所以大块
地段日益减少,小块地段日益加多。在1930年,1390家中,有4.92%的地块,每块不足一亩,57.44%的地块,每块为4.99亩,37.64%为五亩及五亩以上。

每块耕地的平均面积,一般趋向,也在减少,在雇农之间,尤其显著。

保定耕地地块平均面积减少表(1390家1929—1930年)

年份|经营地主地块平均面积|指数|富农地块平均面积|指数|中农地块平均面积|指数|贫农地块平均面积|指数|雇农地块平均面积|指数
1929| 10.63亩|100| 8.1亩|100|4.66亩|100|3.22亩|100|1.88亩|100
1936| 10.47亩|98.5|7.99亩|98.6|4.61亩|98.9|3.21亩|99.7| 1.8亩|95.7

不管农户所耕田亩减少不减少,而农田却在日趋分散。这种趋势是农业生产的障碍,并且使合理化的管理及土壤改良,均无从实现。所以这个趋势是使地质日益硗瘠与枯竭的主要因素。比较起来,每公顷棉花的平均生产量远不如埃及,烟草远不如苏联(U.S.S.R.),玉蜀黍远不如意大利,大豆远不如加拿大,小麦远不如日本。在1928—1930年间,中国白米生产是平均每公顷18.9昆特(Quintal每昆特等于100克),在同时期内,美国每公顷之平均生产量为22.7昆特,日本为35.9昆特,意大利为46.8昆特,西班牙为62.3昆特。

小农田天然排斥大量生产的 发展 、大量劳力的使用、资本的集中、多数牲畜的饲养与科学的 应用 。不久以前,由国联来华之意人特来贡尼教授曾对全国经济委员会作报告说:“在欧美各国,在同一区域内往往可以见到大规模的、中等的、小规模的农田 企业 。大规模与中等的农田,常雇用专家指导农事,以最完全的方法收最大的效果,小农耕法取效,颇称便利,以此之故,专门技术才能继续发展。此等事情,在中国并不难见,因为农家土地狭小,决不允许雇用技术专家”。


在零星片断,连供给一头驴或一只水牛还嫌不够的农田上,而要雇用一位专家,岂不是笑话!外国观察者,很了然于 中国 之专恃畜力经营农业之不适宜,印度人鲁易(M.N.Roy)曾用德语指出其对于 经济 的重大 影响 如下:

“农民之慢性的穷困,与难以相信的低劣的普遍生计,即是其结果。一般所谓中国农业的强度,就是用大量劳动力从极小的土地面积上获取极高度的效果,在如此不利的生产条件之下,全部的 社会 劳动,大多尽用于农业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