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代的同属意识在当代有明显增强的趋势,这对当代文化意味着什么社会学意义?
孔德已从社会学角度考虑过代的问题,尤其是代的接续问题。曼海姆把具体的社会群比作社会岩层,代(Generation)则是社会岩层之一。如果我们要从社会学的立场来考察“代”这种社会岩层,理应是为了更为恰切地诊断当前潜隐着的社会趋向的重要特性、发展取向及其存在的问题。
“四五”一代作为一个社会学的代问题提出来,有明确的限定。首先,它仅指涉特定的社会历史区间中的一组社会岩层,而且,分层范围十分有限,即知识分子层;随之,对“四五”一代知识分子及其相关的代的考察,亦主要在知识社会学的范围中进行。因而,对“四五”一代的社会学考察,乃是为了透视当前的社会—精神运动的内在结构,透视当前文化精神上的、与个体和社会攸关的彻底变革现象。
二
我之所以用众所周知的“四五”事件为“四五”一代的标志,主要是符号上的需要。“四五”一代作为历史文化事件来看待,其含义远远超过作为政治事件的“四五”运动本身,正如“五四”一代作为历史文化事件,其含义远远超过作为政治事件的“五四”运动本身。
“五四”一代已成为过去的历史文化事件,“四五”一代则是正在发生着的历史文化事件。对“五四”一代的反省和批判,是外在的、事后的反省批判一后批判,我们与“五四”一代已构成传统的承继或拒斥的关系。对“四五”一代的反省和批判,是内在的、本己的反省批判—前批判。我们置身于“四五”一代之中,正在构造将被历史视为“传统”的东西。对“四五”一代的社会学考察,必应导向“四五”一代的自我审视和自我批判。这是一种关涉自我的社会文化的前批判。
三
“五四”一代在文化、政治、精神品质、社会形态、历史取向诸方面,都对中国现代社会的发展产生过决定性的影响。就此而言,至少有两个问题不能不加以考虑:1、所谓社会发展有历史规律可循的神话受到挑战。我们的时代是某种知识类型的观念的产物,是人为的、而非历史必然的。进而言之,“四五”一代必须就自身提出的知识类型的观念对自己和社会及其未然形态负责。因为,2、“五四”一代真的那么功勋卓著吗?在时代历史的困惑中他们没有严重的观念上的失误吗?社会学理应来澄清这一问题,并由此引伸到对时代社会—知识类型—社会行动的一般关系的知识社会学分析。十分明显,在相同的时代社会关联域中,就“五四”一代而言,并非只产生了一种单一的知识类型,那是一个“百家时代”。为什么其中一种知识类型能取得有效的社会行动,并建立起意识形态体系,这无疑是给知识社会学出了一个有趣的课题。
“四五”一代当然不应也不会简单地要么继承要么拒斥“五四”传统——一个极为含混的标签,意识形态化的术语,也不应和不会自诩比“五四”一代更高明。问题仅在于,“四五”一代所拒斥的社会关联域在相当程度上是由“五四”一代中的某一类型的知识分子摄入的知识观念通过社会行动促成的,这只能激起“四五”一代在时代社会—知识类型—社会行动的具体境况中更多的忧虑、更多的小心。
把“四五”一代作为一项知识社会学的课题提出来,在我看来,首要的、亦是主要的旨趣即在于激发“四五”一代的内在的自我批判,这种自我批判同时又是社会文化的批判。所以,这一课题只能由“四五”一代自己主动提出。“四五”一代知识分子的社会文化批判大都指向过去,如今似应多少转向自己、转向时代的当前。
四
对“代”的划分,生理学上有明确的年龄层的区分,它依据的是生—死之生物性节律。但从社会学来看“代”的划分,情形有所不同。社会学依据的并不仅是生命的自然事实,必须考虑到政治、经济、文化的社会一历史事实。曼海姆在《代的社会学问题》一文中提出,“代”的社会性同属现象,以生一死生物节律的事实性为基础,但并非从这一事实性中引导出来。换言之,对“代”的同属性的社会学考察,应把握的是肉体—精神—心灵的转换,这必然与社会—历史的结构转换相关。
我宁愿更多地从社会学方面而非生物性节律的事实性方面来看待“代”的同属性,因为它明显更多地是一个社会现象,而非生物现象,尽管我原则上遵循曼海姆的界定。
我将中国现代知识分子分为四组代群:“五四”一代,即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生长,二十至四十年代进入社会文化角色的一代,这一代人中还有极少数成员尚在角色之中,第二代群为“解放一代”,即三十——四十年代生长、五十至六十年代进入社会文化角色;至今尚未退出角色的一代;第三代群为“四五”一代,即四十年代末至五十年代末生长,七十至八十年代进入社会文化角色的一代;第四代群我称之为“游戏的一代”,即六十至七十年代生长,九十年代至二十一世纪初将全面进入社会文化角色的一代。
这种区分当然带有年龄层次上的模糊牲,实质性的因素恐怕与个人的社会生活经历及教育不无关联。至于代群中的分化现象,亦应在考虑之内。不过,这种划分大体上可行,其首要的依据在于:1、政治、经济、文化的社会—历史机制的内在转换;2、各代群所负载的知识类型在当前文化中构成的实际可见的社会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