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边缘化与“寻租行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0-18
/ 3

在文学繁荣的当下,传统意义上的主流创作至少面临来自三个方面的阻击:实践活动近乎不可逆转的边缘化;文本粗鄙化的肆意泛滥;德里达“文学终结”论的日益扩散。这无疑,已经颠覆文学接受主体的阅读感知与领受模式。在具体的文本界面,单向双向多向的信息流动与汇集,已经形成纠结状态般的信息板块并逐步被推移至接受主体,而接受主体对文学一度创作的动摇左右,也变得越来越强烈。文学创作遭遇多维多向的挤压,确有着硬性的改变,而这些改变,之于创作主体是客观的需求,之于接受主体是主客观的统一。如果可以认为,德里达的“文学终结”论是来自部分实践的推测,并是对未来的自我臆断,而文学的粗鄙化只是生活恶俗倾向的文本表现,那么文学的边缘化,即成为最为关键、核心的。

  接受主体(抑或消费主体)主导地位的确定,颠覆了创作主体原有的“圆心地位”并决定着创作主体的边缘化,而创作主体的边缘化决定着实践结果的边缘化。文学的边缘化,应该是社会文化的一个必然。

  “新时期”以来,在很长的时间内,“全知式文学”(以现实主义、新写实为代表)、“自知式文学”(以主义、中国后现代主义为代表)占据着文坛的主要地位。《红旗谱》《白鹿原》等以客观为主观叙述着社会历史的演变进程,各“流”各“派”的诗文则以主观的美学元素,打开了接受主体阅知、情感和美的另类空间。不过,随着市场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特别是它对社会生活的渗透与侵入,“他知式文学”不可回避地浮出创作层面。这种“他知式文学”,从“地摊文学”、“从众文学”发展成“市场文学”,并轻而易举地闯入主流文学的“庙堂”。文学创作格局的这一重大改变,不是突发中断式的而是渐进式的,它表现出无所不往的能性与不可逆转的特性。

  消费,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特征与指标。在中国,社会消费由配给制到自选式的本质演变,确立了消费主体在社会生活里的中心地位,消费主体中心地位的确立,就是一种社会权力的赋予,它表现在精神接受(消费)层面,就是一种话语、情感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取向。显然,文学接受主体对创作主体“圆心地位”的颠覆,既不可避免也不可逆转。在已然的文学历史上,创作主体基本上是以全知的叙述,来单向传达到接受主体的,接受主体阅知的反向推进,也总是停止在文本这一层面。但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接受主体的反向运作,不仅对文本行使了可选择的权力,而且对更上一级的创作主体也进行了不可拒绝的选择。创作主体,开始真正关注接受主体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从而逐步形成自接受→创作→文本→阅知再到接受——这样一个精神实践与接受(消费)的循环往复的流程。不管传统意义上的主流文学,是理性的坚守还是情感的守望,都要面临这一客观上的抉择与定位,或早或晚或有些不自主地被卷入到这一流程之中。

  创作主体的边缘化,一是来自接受主体的颠覆,一是社会文化生活多元多向多样使然,一是创作主体自身边缘化的组成与社会边缘化生活强烈表现的活跃。在第二点上,众多学者与创作实践者均已形成了共识;文学已不再是社会的“宠儿”,卸去了过多的价值与美感承载,进行了文学产生真正意义上的回归。这多少有些自我慰藉与无奈。实际上,社会文化形态的多样化,反倒激活了文学创作原有的元素,尤其是在文学叙述方式与文字的无限包容性方面,延伸了思维方式与文字感知的触角(如《马语者》与后现代主义诗文),这之于频频提出种种阅知要求的接受主体,起到了精神与美的深层触动与感悟作用。文学,还能光顾人们的精神家园,还能启迪人们对文学与阅读的美感。不过,假如从纸质媒介到媒介的转变与跨越,成为社会媒介主流而全面付诸实施的话,那么传统意义上的文学就或许有了终结的可能(J·希利斯·米勒语,《文学评论》2001年第1期)。文学→图文时代→“世界图像”时代,这种演变,不但是决定着文学边缘化的历史必然,而且文学本身也极可能被消解在这一代际演变的过程之中。文学的出现,似乎给人们发出了这样一个讯息:文学没有消解也不可能被消解,它对于文学说来,只是创作、获取和接受行为与方式的改变。尽管网络文学在“虚拟空间”的基本元素上,更加贴近文学原有的本质(南帆语),但人们清醒地知道,网络文学的“虚拟空间”与纸介文学的虚拟写作有着本质的不同:网络文学可以是创作、接受、主体、阅知四者的共时统一体,而纸介文学却是由这一统一走向了分解。倘若米勒的“文学终结”论与“文学消亡”论,应该是有些耸人听闻的话,而网络文学以至进入信息时代后出现的各种电子传媒文学,则将对纸介文学的中心地位产生空前未有的冲击,我们在这里探知的文学边缘化,便可能会被或然的文化现实所淹没,探知本身将变得愈加艰难和无奈。

  社会边缘化生活,为文学提供了广阔而新鲜的实践空间,这一空间承载的精神与美的信息,表现出前倾的态势和先锋特性;边缘人之于创作主体的参入,也“拉偏”了文学实践的“圆心效应”——文学边缘化,反而表现出很大的繁荣与充分的价值。

  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一场关于“小人物”、“中间人物”创作实践讨论的结果,将人们引入到错误的实践行为之中。实际上,在当时社会、经济与文化发生质的转变的时候,其三者投射到文学创作上的斑斓七彩,有着极为重要的中间色,这一“中间色”恰恰表现着社会质的转变的深刻与复杂,恰恰可以成为耀人眼目的创作光彩。当下社会生活的边缘化,也同样透露出相应的信息。不过,后者的出现及发展,却有着更多的积极意义和先锋价值。边缘化,即是周边化。社会生活中不同阶层、区域、群落间相互渗透交叉、纠结变化,精神领域中不同范畴、价值取向、行为方式与心理情感模式的互为补充、互为流动和互为,在其周边状态中全面发生着震动和颠覆,实际成为以上种种相互间冲突与改变的战斗前线。稳私揭秘类文学,虽然弃斥着粗鄙和反复炒作的聒噪,以极低的叙述姿态醉心于旁观与偷窥,但是其写作空间的潜在拓恳、近乎原生质的平铺直叙,仍能丰富接受者对社会生活的看法和理解,也是对人与人性多向度的一种旁证和解释;而“个人化”写作(如《上海宝贝》),其哩嗦的肢体语言和与之紧密关联的无所谓却真有所谓的写作状态,不应肆意泛滥且有着掩人耳目的淫亵展露,却鲜明地提出了一个令人足可侧目的叙述特征:“肢体语言”的写作,其实在内构着文本自身的形成。至于“纯文学”的退守(张颐武语),则是其处于周边状态与其它文化元素和形态冲突和互动的表现,后现代主义更是以“退守”为进攻,在价值取向、审美观念和情感方式上对历史的、当下的都进行了锐利的突入和破坏,回归与孤寂,使其精神与美的旗帜愈加飘展。所以说,文学的边缘化即文学的周边化,并不是文学独特精神的价值与美的淡化、弱化,却正是文学在当下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中,主动出击、突显其价值与美的客观发展——尽管这一“去中心化”,多少捣碎了传统作家诗人“圆心地位”的“好人好梦”,但在市场经济、信息时代即将与全球化联袂浮出的社会历史背景下,文学的边缘化,是对其它文化元素与形态的参入和互为整合,是其独特价值与美的更加激烈、更加惊心动魄的表现——甚或可以说,文学边缘化的过程,是关乎到文学自身存亡的社会文化形态整合、汰选和发展的前奏。那么,文学的边缘化,应该是其独特价值与美的彰显和重构,反而表现出它的生机勃勃。

  实践结果决定于实践主体。尽管文学边缘化,之于传统文学而言,有着客观上的无奈乃至被迫,但反观其创作主体的构成,也因边缘人的加入加速了这一“去中心化”的进程。在目下人口的流动迁徙中,北京人的范畴已大于原有的概念。社会文化中的“北京人”,便是一群来自五湖四海、游走京城而疯痴地迷恋文学的创作主体。“北京人”的边缘生存状态,无疑具有鲜明的先锋性和强烈的自我确认意识(如电影《混在北京》)。“北京人”特立独行的行为与实践结果,虽不是推动文学边缘化的重要加速器,但至少是增加了其发展前行的足力,并对其产生特别而深刻的影响。其实,创作主体构成的演变,早已到了成于江河而不择细流的状态——这当然是社会经济生活基础性的促动和激变——就在口口声声是“业余作者”并轻易获取社会精神与物质财富的人不约而至的时候(如海岩),传统的创作主体主流便可能会是圆瞪双眼而唏嘘一声了。

  文学的精神价值,是美与情感方式的文字表达,是领悟、认知人与社会内容和本质的文字叙述——不管文学边缘化的结果如何,文学自身的独立存在应该是肯定的,文学应该而且必须寻求、熔铸这样的精神价值存在。文学,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寻租行业”的美的体现,这是它的宿命。

  寻租行为这一概念,首次出现是在美国经济学家安妮·克鲁格的一篇文章中(1974年)。在经济学里的含义,它当然是负面的,是机构与人为维护既得经济利益而进行的非市场性行为。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换、蜕变过程中,寻租行为表现出两大恶迹:一是为了维护既得的或者再分配社会经济利益,而不惜有意浪费社会资源,阻遏自由的资源配置;二是主动出击,以社会权势、地位、关系或者机构团体行业来寻求个人或多人的经济利益。可以说,寻租行为的逐步消解灭亡,正是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之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将“寻租行为”这一概念引入到对文学的探求发展之中,可以出人意料地显现出重要而特别的意义:物质生产中寻租行为是负面价值的,但在精神实践领域中却是正面价值,文学的“寻租行为”,不仅是对其它社会文化元素、形态的反拨和互动,也是对物质生产方式之于精神实践逐渐渗透甚至左右的调控和整合。文学,虽然不会被物质与消费所吞没,但也应该主动舒缓与破击来自物质与消费的巨大压力和约束。

文学的“寻租行为”,是在物质泛化的当下,寻求坚守其自身精神价值的行为。文学的既得价值和利益,随着文学边缘化的形成,正在进行着解构与重构。文学应保留什么舍弃什么,文学应寻求什么阻击什么,这本身是不能进行什么自由流动和自由竞争的,文学的“资源配置”不能成为市场行为的结果,文学的精神价值只能是守变互动,而不是自由出入、任其。传统文学经典著作知性与理性的光泽,永不会被未来的文化形态乃至社会的物质与消费所遮掩和侵吞,而与时俱进不断产生的新的文学实践结果,也会给接受主体带来卓尔不群的精神享受,从而不断地充填接受主体的精神空间。文学的“寻租行为”,完全可以利用自身既得的“权势”“地位”,大张旗鼓地弘扬其自身的精神价值,它作为精神实践应该有着更多更强的主动性。在文学还不是“堂吉诃德”,在向物质泛化这一社会庞大的“风车”进行挑战的时候,在文学还不会被未来社会文化形态所替代(?)而自我消解的时候,那些在精神实践领域中“市场性”的或是“产业”间的自由流动、自由竞争,是应该被文学的“寻租行为”来阻遏和破坏的。在社会的进程中,文学,仅仅作为文学,它所建立的精神价值的重大贡献和存之久远的社会生活基础,或许会有着一些改变,但绝不会消解和消失。尽管“重振文学雄风”的话语可能还只是一个主观上的愿望,但文学主动配置其自身有的与可能有的“生产资源”,来守护与弘扬其精神价值,确是一个迫在眉睫而需正确认知明晰的话题。文学的“寻租行为”,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已经成为创造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主导,文学自身须与之应合互补、互动前行的必然。事实上,以经济观点与范畴来观照文学,这在一定程度上更易接近和探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学的本质和发展。文学如果完全丢弃或被迫化解自身既得的精神价值,文学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形态的消解,便或许是一个可以预知的史实了。显然,文学实践不能太多地等同于物质生产的自由竞争、平等进入和要素的配置与流动,物质泛化也是有限度的,同化的认知只是对社会文化历史发展盲目而错误的理解。文学,作为精神实践活动,必定是主动的进取和主动的推进(文学亦如此,也是一个个体双向多向的主动与主观的互动),它需要“寻租行为”那样的人为取舍和非市场化的文学“要素配置”。文学即便间接地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愈见其小,但它在人的精神生活中独具的价值,却是长久存在并发挥重大的作用——广阔的社会生活和庞大的人口分布应是文学存在的根本性基础,多元多向多样的社会文化形态,更是给文学提供了发展的种种机遇,“米勒”只会是一个善意的假设和臆测。

  在经济社会中,接受主体也作为消费主体,对创作实践有了更多乃至决定性的与作用。但是,对文学实践结果自由消费的程度愈高愈广泛,文学的“寻租行为”便应该愈加强烈和强健——因为,文学只有对接受与消费主动做出正确的判断与选择,主动维护、坚守自身的精神价值,文学才不会被消费的海洋所完全吞没。

  让人有些手足无措的是,在市场经济对社会生活深度渗透与框定的条件下,文学接受主体已是文学消费者,后者不但拥有最终的消费选择权,而且还在具体的文学“成品”消费过程中,时时表现出来自于接受个体(消费个体)居高临下的判断与认知,文本阅读几乎成了一种消费过程。不能否认,时下的后主义在接受层面的价值取向,与之前的现代主义与初始的后现代主义有着很大的不同,“我”既要追逐探求审美领新标异的极致,同时也要拥有精神“产品”最大的物质回报。基本拓垦于现实主义写作的主体,似乎也敏锐地嗅到消费到来的气息,几年前的《丰乳肥臀》(莫言)眩人眼目,但还是有着一些踏戡人性深度的遮掩,而去年的毕淑敏则在“出版产业”的语词闪烁中,径直以“乳”的强化来招徕消费者了——尽管她信誓旦旦表明了自身与之相左的美感意愿。物质意义上消费的形成、深化和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发达最重要的体征。应该说,没有消费就没有社会历史的进步发展。但是,物质泛化与消费泛化,同时对精神与精神活动则产生了双面的重要影响——正面的与负面的、促进的与腐蚀的。

  文学的边缘化,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上在社会文化中产生的结果,这一结果无疑是客观的积极的,不过,要是主观地模糊精神与物质、文学与消费的周边状态,那么,物质之于精神、消费之于文学,便可能会有着无以阻挡和控制的同化力量。在文学实践活动中,“经济人”的悄然出现(即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对文学的自身发展绝不是一个福音。假如在现时的社会文化语境中,直接把“文学不能拒绝消费”转换成“文学与消费的统一”,经典作家对立统一的观念,对解答这一话题也依然适用。既然物质对精神的渗透、泛化不容回避,既然消费对文学的作用乃至决定不容回避,既然接受者(消费者)已习惯于超市的自选乐趣和消费快感,既然“世界图像”时代(信息时代)或可衍生出新的种种文化形态——来对纸介文化产生空前的冲击,那么,文学的“寻租行为”便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付诸实践了,因为,除了物质和消费,还有着文学精神价值的独立存在,对社会历史文字上的无限叙述,对人与人性的深度剖析,对情感摄人魂魄的剥离与熔铸,对文字符号阅知的淋漓快感,还有着主控心灵的审美观照。

  哈佛大学的一位教授威廉·萨尔曼撰文说,世界经济已进入了非物质时代,即经济在非物质化,精神附加值在物质产品价格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消息》2000年2月23日),同样,文学的边缘化、文学消费的形成,亦是物质与消费对其不断影响、泛化的结果(文学艺术的非精神化?)。探求文学边缘化的形成,揭示其存在与发展的必然和独立、积极的意义与价值,来厘定文学边缘化的发展脉胳和方向,应该是一个不错的努力。倘若把物质与消费的泛化,喻作悬在文学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那么,文学的“寻租行为”便是对这柄无奈无情之剑最有力最有效的捆绑与束缚。拿什么来拯救你,我的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