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类药品在西药房中的管理方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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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类药品在西药房中的管理方法

孙双峰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医院 四川南部637300

精神类药品主要是对患者的中枢神经系统产生抑制,以达到镇静或兴奋的目的,目前主要用于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精神疾病的治疗中,此类药物应用较为广泛,效果显著同时,也存在一定副作用,比如长期使用患者可能出现一定生理及心理依赖,对患者的健康有异性程度的损害,精神类药品中布苯丙胺、二乙基色胺等为一类精神药品,布他比妥、环已巴比妥等为二类精神药品,其中第一类药品无法零售,仅在医疗机构使用,而第二类精神药品可子药店购买,由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计量销售。

精神类药品作为临床常用药物,管理方面若存在疏忽易出现安全隐患,影响患者治疗效果与身心健康,降低医院的服务治疗,尤其以第一类易成瘾性精神类药品,若使用不当,则可能导致患者成瘾,不仅危害患者健康还会加重其经济负担。因此,在西药房管理中,精神类药品管理工作尤为重要。而目前精神类药品管理工作中存在一定不足,譬如管理制度不完善、药物使用方法、剂量等不合理等问题。

管理制度不完善则具体体现在医师经常性忘记将交接手术交回门诊部门,导致手续出现遗失等情况出现,而每日需要一定人力在各诊区收集资料,导致人力资源浪费,延长了患者就诊所需时间,降低了患者将病理存放在医院的意愿,又如在对患者建立个人病历及签订知情同意书时,浪费了医师时间,导致医师工作量增加,在开具药方等方面时间仓促,此类情况均为管理制度完善导致。

药物使用方法、剂量、时间不合理,其主要体现在医生开具的药方中存在一些药物剂量与相关药品的标准剂量、用药方法、时间不符,而此一点问题主要发生原因可归结为医师专业知识不足,相关药物知识掌握不高,或者也可能医师在针对患者病情施药但与药房药剂师未进行联系沟通,导致药剂师认为药方不合理,偶尔有部分医院为追求医院效益,可以改变用药,用价格昂贵的药效相似的药物代替价格低廉的药物,或可以延长患者的用药疗程或小幅度患者的用药剂量。

精神类药药品的管理中,也存在库房管理不足的问题,比如部分需存放于干燥环境中的药物被丢方在潮湿环境中,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未严格区分,导致药物效果受到一定影响及取药时出现取错的问题。

处方开具存在问题,目前在处方开具上存在处方项目填写不全,未开具红处方,部分医师在开具处方时,并未填写患者的代办人证件信息,患者的病情诊断信息,经常使用普通处方代替专用处方等。

以上问题,在各医院的药房精神类药品管理中较为常见,是导致医疗事故出现、护患纠纷、患者用药上瘾等问题的主要原因,只有针对以上原因进行改进,才能有效改善目前精神药品管理不合格现象,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保障。可采取的措施有: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水平等。

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根据我国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条例》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医师每日及时返回患者病例,在开具患者的用药处方时均使用专用处方,处方内必须包含患者的病情诊断信息,代办人的身份信息等,相关药物必须专柜存放,存放环境和存放方法严格按照药品生产厂商的要求执行,要求护理人员负责患者的个人病例建立和与患者签订知情同意书的工作,降低医师工作量。相关药物支取必须有专用账册进行记录,通过完善管理制度达到院内人力资源、药品资源的利用科学合理,降低因为管理制度不全,管理制度漏洞而导致相关管理工作出现问题。

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通过培训的方式让院内护理人员、医生、药剂师均进行专业知识学习,进一步掌握两类精神类药品的药物药理、药物毒副作用、具体用法用量等知识。虽然我国对精神类药品的使用有明确规定,其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不得大于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不得大于7日用量,而第二类精神药品用药不能大于7日用量,特殊情况下使用,药方中需要医师的专门注解说明。但在临床治疗中,常有患者药品使用剂量和使用方法需要进行调整,以针对患者病情进行最优的治疗,若医师若无相关知识,仅按照药物说明书进行用药,也不能起到较好的治疗效果,乃至在部分特殊病例的治疗中,常规药物用量不仅不能取得治疗效果,甚至可能导致患者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因此加强医师对相关药物药理等知识的进一步掌握,无论在精神药品用药的安全性还是患者的治疗下过均有意义。

提高对成瘾者的甄别能力,由于精神类药品的特性在某种程度上与毒品相似,有成瘾性,可兴奋人体中枢神经,部分吸毒人员在毒瘾发作时会冒充病患,要求医生开具一些精神类药品,或者部分使用精神类药品成瘾者,也会再度入院要求医生开具药方,此种行为导致精神类药品外流同时,让部分真正需要此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出现勿要可用的情况,因此药房管理人员需要对取药者进行甄别,对于频繁前来取药的人需要警惕,若确定其为冒充病患前来骗药的吸毒人员,应及时报警。

建立完善的精神类药品使用记录,在常规专用账册记录的基础上,精神类药品管理中还需要建立完善的使用记录,一般一年汇总一次当年各类精神类药品的采购、使用、存于情况,每一件药品的使用日期、处方开具医生、患者病情、医生注明的剂量调整原因等,虽然工作量较大,但可有效帮助医院了解每年精神类药品管理情况及使用情况,及时方法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予以纠正,持续改进的效果。

总而言之,在精神类药品的管理工作在西药房管理工作占据较重位置,使用不善、存放不善、取用不善等,可能导致此类药物的丢失、滥用、外流等,不仅对院内患者不利,外流入社会也会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产生一定威胁。而精神类药品与高危药品管理不同,此类药品取用量较大,药品种类较多,处方开具要求较高,管理难度更大,因此只有完善相应管理办法才能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保障医院药品安全使用,而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需要严格按照我国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完善相应管理制度,通过培训来提高医务人员自身的知识水平,建立完善的精神药品使用记录等方法,更好的完成管理工作,为我国医疗事业发展提供安全保证,为患者治疗提供安全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