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有效措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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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有效措施研究

韩健杨更作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山东,济南,250000)

【摘要】安全管理主要是为了保护相关的安全,利用政府的力量,对此类活动特殊监管。现代社会所说的监督工作,就是指管理者在希望得到更好的绩效情况下,对于监管范围内的活动进行相应检查管理的实践活动。安全监管是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的专项治理活动,具有很强的实践操作性。安全监管是一门科学应遵循:客观性原则、独立原则、公开原则、重日常原则、经济原则,切实落实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全面安全监管。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措施

一、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监管法制化、常态化、长效化

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安全管理技能培训,使拥有先进的技术,管理,高素质的人才走向施工现场,无论是合同工,外包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有效的安全培训。有效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和商业智能,安全智能,项目经理资质,招投标和企业绩效和领导业绩挂钩。加大对那些负责事故的处罚,迫使企业领导高度重视,真正议程的安全性,有效地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让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措施。

在具体监管工作中,政府应该要求的施工企业管辖填写伤亡月度报告根据相关监管部门,根据需要伤亡报告法规发生,并认真按“四不放过”(损失成因调查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负责人和群众未受再培训不放过,预防举措不整改不放过)调查的原则,违法情况,评估和评价安全招标;相应条件不达标不允许受理招标手续,企业禁入,当你按下招标扣分业务的相应规定的项目招标;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企业,视情况暂停或减少投标资格的处罚程度。

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专业化、全程化、实效化

在日常安全监督管理,首先是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规定,报告和监督紧密联系在一起发出施工许可证的安全性,对未建立规章制度,不设立现场安全保证体系,而不是根据特征的有效的安全措施发展的网站,没有任何现场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诺企业,将不予办理安全监督。对于安全监督已办理建设项目,要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采取定期(每季度,半年检查,检验)和不定期安全生产,施工验收的文明标准,监督施工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保证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到人、到部门,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使企业做到意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努力降低工伤事故率。

安全生产责任人指的是项目指定的若干重点的监督,一旦施工开展,那么安全生产就要同时跟进。项目经理的安全控制点,明确全面负责制定安全管理,作出承诺,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对项目的安全情况做预计,有效落实安全体系,简历其责任机制,做到整个过程中对安全问题的预防,其重中之重是过程中施工前的监督和管理。

建筑企业应在施工现场开展有计划有步骤的安全生产准备工作。做好施工前的研究。记录一切可能会导致安全隐患的潜在因素。在建设施工工程现场容易发生事故的处所,开展好安全生产的宣教,认真开展安全常识及技术学习与考核,根据现场施工情况进行记录,同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施工单位必须先行签订相应条约,明确法人责任。需要相关单位制定相应的目标,对于责任要有明确分配,另外施工过程中五十名以上一线作业必须安排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以上要安排2‐3名专职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超过50000平方米根据专业安排专职安全员,成立施工的安全管理小组,设立各级安全管理工作人员,企业对于施工现场安全相应检查应该寻常化,保证施工全程安全。

建设施工项目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责任制,落实安全职责目标到每一个岗位,目标分解到每一个人。要根据建设工程特殊的条件,科学的安排所有人力,财力,物力,保证现场施工过程的安全。按照“依图施工”的根本原则,进行施工前班组安全学习活动,同时安排好所有安全预防和应急措施的验收工作,做到安全管理能掌控施工现场管理全部安全动态,一旦发现隐患,及时纠偏,规范可能的违规违纪操作。

三、确保材料供应的质量

安全标准建筑施工物料的选择和使用是建筑安全的最根本要求。所以有关的材料管理机构需要对运抵施工现场的所有材料进行抽样检查。因此该类机构工作人员就需要更好熟悉业务,了解不同的施工材料在各方面的规格和要求,还要妥善的存储和堆放。其中,如果检验错误,就必将导致不合格产品运用,最终将会造成极恶劣后果。

四、电力、机具、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电力、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上岗或转岗前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上岗后也必须遵守相应行业规则,避免出现可能的危险情况。要使对于他们的管理成体系,成制度。

五、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应该是在曾经发生的安全事故经验教训中好好归纳总结,找到规律或一般性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相关的组织设计应该包括了可能发生的任意一个环节,主要作用在于消除潜在安全威胁,防治事故发生,以及可能出现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施工安全的措施包括:高空及立体操作的保护;地面及深坑操作的防护;施工安全用电;机械设备的安全维护与使用;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应用于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结构;防爆防火预防自然灾害措施。

在日常施工中,如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当场分析形成原因,即时纠偏,限期整顿改造。对施工安全事故应采取预防举措,并监督其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同时进行跟踪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除以上办法还可以要建立经济奖罚制度,以经济手段,控制施工安全生产实效。

六、发挥监理作用

安全监理贯穿整个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始终,对于安全管理问题应负有主要责任,施工现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人力,物力不安全状态直接影响施工的质量,监理人员负责生产安全,充分行使监督权的权利,在建筑现场需有敏锐的观察能力,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人员不安全行为或施工现场已经存在或潜在的安全隐患。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就应被立即责令整改。可能风险排除并经安全管理权威机构审查合格后才可依复工。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构筑了施工安全防御的第二道防线。

七、施工安全管理事后总结纳入法制化管理系统

如今我国政府已不再是指手画脚的行政领导,服务型政府的建立,使得“小政府,大社会”的趋势不可逆转,在此情形下,建筑施工安全独立监管主体不可缺位,相关非政府组织独立监管实权化可以促进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的升级。施工安全管理事后总结纳入法制化系统,才能使建筑施工一线人员,认真总结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隐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长效地保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仍受制于政府相关部门监管机制,全社会看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建筑安全监管机制。现阶段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如火如荼,政府监管机制已经难以适应日渐扩大的建设规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为了适应建筑业的发展,社会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管监察队伍,鼓励有独立监管权的,有专业权威的非政府组织参与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调整政府监管机制,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权威、高效和专业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组织和执法队伍,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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