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摘要:结构转换层施工技术的合理应用,不仅可以确保工程的总体质量,还能提高建筑物的工程应用价值。房屋建筑工程中结构转换层施工工作是一项对技术严要求,对施工要求特殊的工作。施工单位应尽早认识到这一点,并深刻认识。施工单位需要对结构转换层施工技术进行深入研究,施工之初开会指出施工要点,从而确保每一个环节的施工质量。只有全体人员通力合作,才能使建筑工程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结构转换层;施工技术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城市的住房有着更加广阔的需求,我国的高层建筑数量逐渐增加,使房屋建筑工程的技术要求逐渐提高。在高层建筑工程的施工中需要使用结构转换层的施工技术,这样能够使工程的整体施工质量得到提高,还能够增加建筑工程本身的价值。由此看来,结构转换层的施工技术能够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本文就深刻的研究了结构转换层的施工技术。
1.结构转换层在结构上有多种形式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建筑工程的数量急剧增加,建筑物的规格也不同,建筑物的功能变得丰富多样。例如,有很多商用房屋属于开间,是那种小开间,上面小下面大的那种结构,这样的设计也是有一定的优点的,上部能够承受一定的重量,既要承受上部的框架,还需要承受剪力墙的重量,这都需要运用结构转换层。转换层的结构有很多样式,其中应用最广的样式就是梁式结构,这种结构占据全国的一半以上。梁式结构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作为材料,也就是在钢筋结构上进行的模板浇筑。
2.结构转换层的设计特点有哪些
结构转换层有很多不同的特点,最基本的特点就是能够满足抗震的需求,转换层大多是设置在第三层或者是以上的几层。其次,转换的结构更加合理,转换层的结构的安全性对建筑影响很大,转换结构的经济与否对工程造价有着重要的影响,也会影响工程施工的费用。根据转换层的原则进行对比,这样就使得转换层的结构更加合理,转换层的特点较为复杂,尺寸也较大,结构层的硬度较大,能够承受一定的重量。我们只有在转换层设计上遵循设计原则,考虑全面,才能将转换层的功效发挥最大。
3.结构转换层的施工技术种类和具体方法
3.1模板支撑体系施工技术如何实施
在工程的施工中有很多模板需要支撑,有的是选择一次性的支撑,有的是选择承载性的支撑,这样的支撑都是符合系统规律的。叠合浇筑法支模,埋设型钢法支撑等等。在转换板中埋设型钢,并要求其与模板连为一个整体,从而以承受全部大梁自重及施工产生的荷载。为了节省模板支撑材料,大梁要求一次浇捣成型。转换梁在设计上可采用钢骨混凝土结构搭设模板支撑,但要求上、下层支撑在同一位置上,以确保工程的顺利性。
3.2转换层混凝土的施工技术如何实施
首先,混凝土的配合比十分重要,混凝土的配合比需要符合技术标准,根据原材料的研究分析,这样的配合比才能够符合标准。转换板的厚度比较大,在混凝土浇筑时需要分层处理,在原材料中加入矿渣,矿渣和粉煤灰的比例要符合实际,这样才能够解决浇筑时温度较高的问题。
其次,在混凝土的浇筑中,对浇筑施工的要求较为严格,在浇筑的过程中需要保持混凝土每一层的一致性,浇筑也需要有连续性,通常是从中心向两侧进行浇筑,这样能够保证浇筑的速度,还减少了下部支撑脚手架的受力情况,使两边的受力一致。
最后,混凝土的养护方法也有很多,其中蓄热保温法是主要的养护方法,通过温度的一致性来养护,升温时也应该保持一定的温度,降温时也应该保温,这样才能够使混凝土的养护效果更好,减少了混凝土的内部和外部的温差。在大型的混凝土内部进行埋管,使水逐渐的冷却,这样可以降低大型混凝土在高温时产生的水化热。在混凝土凝结之后,需要进行至少两个小时的洒水养护,然后进行蓄水养护,这样能够更好的达到效果。
3.3钢筋工程的施工技术如何实施
1)钢筋的安装。在安装钢筋时,需要先将钢筋穿插时产生的缝隙避让出,制定一定的尺寸,然后按照顺序进行捆扎,然后铺放板底双向钢筋然后搭钢管支架,然后分层吊挂暗梁上部纵向钢筋,然后套箍筋,然后穿腰筋,然后绑扎和固定,然后暗梁就位,最后铺放板面双层双向钢筋。
2)钢筋应该科学的连接。在钢筋闪光焊接的过程中,大多是采用螺纹连接的方法,这种钢筋连接方法比较合理。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具体采用哪种方法需要根据钢筋的型号判断。钢筋的直径在25左右的柱墙,需要采用闪光对焊的方式,对电渣的压力焊接有一定的影响,这种钢筋直径通常在32左右,这样的钢筋主要采用螺纹连接。
总而言之,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结构转换层的施工是一项比较严格的技术,对这项技术对施工有着特殊的要求,施工单位应该认识到这一点,深刻的反思,对这项技术要深入的研究,定期举行会议研究,确保施工的环节顺利进行,这样才能够最终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
参考文献
[1]毛用舟.建筑工程结构转换层施工技术的应用研究[J].建筑知识,2016(01):58.
[2]高道友.建筑工程结构转换层的施工工艺研究[J].科技与企业,2015(24):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