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肿瘤医院江苏淮安223200)
【摘要】目的:探讨腹膜透析患者的肺功能损害情况。方法:选取2016年1月-2017年1月期间在本院行持续非卧床腹膜透析治疗的60例患者作为观察组,另选择同期在我院体检的60例健康人作为对照组。监测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用力肺活量(FVC)、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呼气峰值流速(PEF)、FEV1/FVC等肺通气指标变化,并统计两组治疗后肺部及胸部并发症发生率。结果:腹膜透析后,观察组肺通气功能FEV1、FVC、FEV1/FVC、PEF显著低于对照组,组间差异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观察组尿毒症肺(13.33%)、尿毒症胸膜炎(21.67%)、转移性肺钙化(58.33%)、肺动脉高压(75.00%)发生率均显著低于对照组(未发生肺部及胸部疾病),组间差异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腹膜透析可引起一定程度的肺功能损害,应做好肺功能及肺部/胸部相关并发症监测,及时采取防治措施,从而降低肺功能损害程度。
【关键词】腹膜透析;肺功能损害;肺部并发症;临床研究
【中图分类号】R459.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31(2017)12-0133-02
持续非卧床腹膜透析是治疗终末期肾脏病的主要疗法之一,规律、正确的腹膜透析可有效延缓患者肾病进展,延长患者生存期[1]。目前,我国腹膜透析技术和设备已经较为成熟和先进,腹膜透析安全性也大大提升,但是仍存在器官/系统受累的情况,其中肺功能损伤较为常见[2,3]。为进一步探明腹膜透析患者的肺功能损害情况,本次研究选择选取2016年1月-2017年1月期间在本院行持续非卧床腹膜透析治疗的60例患者作为观察组,另选择同期在我院体检的60例健康人作为对照组,对两组肺通气指标变化和肺部/胸部并发症情况进行监测,现报道如下。
1.材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6年1月-2017年1月期间在本院行持续非卧床腹膜透析治疗的60例患者作为观察组,另选择同期在我院体检的60例健康人作为对照组。纳入标准:成年人;观察组患者需持续非卧床腹膜透析治疗≥3个月;对照组无呼吸道疾病史、无肾脏疾病史,无持续非卧床腹膜透析治疗史。排除标准:腹膜透析前存在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间质性肺疾病等肺/胸部的炎性疾病史者;胸部手术史者;服用影响呼吸系统药物者;腹膜炎者。
观察组,男38例,女22例,年龄20~67岁,平均年龄(43.41±23.57)岁,腹膜透析前,FEV1(2.75±0.36)L、FVC(3.87±0.72)L、FEV1/FVC(90.67±4.32)%、PEF(6.75±0.38)L/min。对照组,男39例,女21例,年龄20~68岁,平均年龄(43.01±24.05)岁,腹膜透析前,FEV1(2.82±0.44)L、FVC(3.89±0.46)L、FEV1/FVC(90.52±4.53)%、PEF(6.80±0.41)L/min。两组患者在年龄、性别、肺功能指标等一般资料方面,无显著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腹膜透析方法
对照组不作干预。观察组采用持续非卧床腹膜透析治疗:采用Y型管透析装置,使用1.5%或2.5%的葡萄糖透析液,根据患者体重、残余肾功能、尿毒症症状等,调整透析方案,每次透析液交换次数3~5次,治疗后保留腹腔透析液2000ml。
1.3观察指标
1.3.1腹膜透析前后肺功能指标观察组患者治疗前、治疗12周后分别进行肺容量及通气功能检测,具体检测指标包括用力肺活量(FVC)、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呼气峰值流速(PEF)、FEV1/FVC等,分别统计患者治疗前后指标水平。对照组受试者同样检测相关指标,并与观察组患者进行比较。
1.3.2肺部/胸部并发症监测观察组患者腹膜透析12周后,对两组受试者进行肺部X线、体格检查等,监测两组患者肺部疾病发生率。
1.4统计学方法
本次研究采用SPSS20.0统计学软件分析所有数据,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采用χ2检验计数资料,P<0.05认为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者肺功能对比
腹膜透析后,观察组肺通气功能FEV1、FVC、FEV1/FVC、PEF显著低于对照组,组间差异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见表1。
表1两组受试者治疗后肺通气功能指标比较(n,%)
3.讨论
当前,腹膜透析广泛应用于慢性肾小球肾炎、糖尿病肾病、梗阻性肾病、高血压肾损害、肾病综合征、急进性肾小球肾炎等各类肾损害治疗中,可迅速改善患者尿毒症状,并大大延长了患者生存时间[4]。
腹膜透析研究早期,患者长期治疗后,多器官/系统并发症较为常见,部分严重并发症甚至直接患者生命安全,但近年来腹膜透析较为成熟,各类并发症发生率显著降低,但是肺仍是腹膜透析患者最常见的受累器官[5]。当前,关于长期腹膜透析的临床文献报道报道显示,这类患者尿毒症肺、尿毒症胸膜炎、转移性肺钙化、肺动脉高压等并发症发生率较高,提示患者存在肺部受累情况[6]。本次研究对比健康者和腹膜透析者肺部/胸部疾病发生率发现,观察组尿毒症肺(13.33%)、尿毒症胸膜炎(21.67%)、转移性肺钙化(58.33%)、肺动脉高压(75.00%)发生率均显著低于对照组(未发生肺部及胸部疾病),组间差异P<0.05,提示腹膜透析的肺部/胸部并发症风险较高,与上述文献研究一致,且本研究显示转移性肺钙化和肺动脉高压较为常见,应该作为重点监控并发症。此外,本次研究对两组患者肺通气功能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腹膜透析后,观察组肺通气功能FEV1、FVC、FEV1/FVC、PEF显著低于对照组,组间差异P<0.05,可知腹膜透析对患者肺通气功能造成了损害,应做好治疗期肺功能监测。目前,尚未探明腹膜透析患者肺功能损害的作用机制,有必要进行相关机制分析,从而为肺损害防治提供客观临床经验。
综上所述,腹膜透析可引起一定程度的肺功能损害,应做好肺功能及肺部/胸部相关并发症监测,及时采取防治措施,从而降低肺功能损害程度。
【参考文献】
[1]陈香美,周建辉.中国腹膜透析技术发展现状与未来[J].中国实用内科杂志,2013,5(06):413-415.
[2]王青尔,周婷婷,吕桂兰,等.关键监测指标在腹膜透析患者容量管理中的应用效果[J].中华护理杂志,2014,7(06):661-666.
[3]沈裕欣,吴永贵.腹膜透析患者的肺功能损害[J].安徽医学,2013,5(04):51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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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齐向明,沈裕欣,胡志伟,等.腹膜透析患者肺功能与炎性标志物及透析充分性的关系[J].安徽医科大学学报,2014,7(06):808-811.
[6]曹雪莹.维持性腹膜透析患者流行病学调查及预后相关性研究[D].中国人民解放军医学院,2015: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