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林强
广州市花都大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510800
摘要:目前我国的工程监理行业发展正在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共存的局面,工程监理工作出现了诸多问题,制约着我国建筑行业快速健康的发展。本文在深入分析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工程监理;行业分析;对策和建议
1.引言
工程监理是指具有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以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以及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等为依据,对工程承建单位的建设过程实施监控的一种有偿技术服务活动。近年来,随着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工程监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截至目前为止,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理论和监理制度体系已经基本确立,监理企业超过6000家,监理行业从业人员超过48万,工程监理行业已经初具规模。
2.我国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1监理的权力和责任不对等
我国《建筑法》、《建筑管理条例》及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规定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监理的权力和责任,并且在监理合同条款中将其具体化了。但由于目前我国的监理行业还未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国家关于监理的法律法规对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认定、职责范围等方面的规定并不太一致,导致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无限扩大,而国家又没有出台配套的法律法规赋予其监理的权力和利益保障体系,监理的权力和责任并不对等。
在现实中,业主的行为缺乏规范性,常常不按合同的规定干预现场管理,监理工程师难以落实其监理权力,监理工作的开展受到限制。其次是监理工程师缺乏计量和支付权。在监理工程师不知情的情况下,业主常常直接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在工程进度中间支付一些款项,这导致监理工程师难以对工程投资进行有效地控制,容易引发现场指令混乱,影响监理工程师指令的有效性和监理工作的效果。
2.2监理市场无序竞争
监理行业竞争无序,监理市场行为混乱,监理收取费用过低导致一些弊端的出现。监理单位是为建设单位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有偿服务企业,应该按照企业模式来运作。然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监理企业的经营行为十分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一是监理企业通过资质、挂靠等违规方式承揽监理业务成为普遍现象;二是监理企业为达到目的大都采用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某些小型监理企业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盲目压价,监理服务收费率远远低于国家标准,某些项目的收费甚至达不到国家标准的二分之一,这导致监理行业的服务能力和平均工资水平低下,监理企业难以吸引、留住高素质的监理专业人员,从而制约了监理企业向知识密集型企业发展,影响监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3监理工作只局限于施工阶段
一般而言,一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完成主要包括工程投资决策阶段、工程设计阶段、工程招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含维修阶段)等环节,监理工作的实施理应贯穿这些环节的始终。但目前我国的监理工作仅局限于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其他环节并没有参与。由于监理工程师是在工程实施阶段才接受委托的,除了对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不熟悉之外,也难以实现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监理人员在提供监理服务时常常会遇到这样的现象:为赶工期,工程设计单位通常会不等桩的测试结果出来直接将制桩定单交给供货单位,并及时投入生产。一旦出现试桩或者测试结果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工程设计单位也已经来不及更改,此时需要重新请设计人员核定补桩或者将长桩截去,严重浪费人力和物力。若监理工程师能提前介入,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这种社会财富的浪费的。
2.4监理队伍的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
工程监理人员是为建设单位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重要提供者,理应具备全面的专业技能和必要的职业道德。但目前我国的监理人才队伍缺乏兼备扎实专业知识、管理经验和精神充沛的中青年监理专业人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我国的监理主要来源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退休的工程师和技工以及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监理人员的总量严重不足。其次目前监理人员的基本业务水平还难以达到国家的有关要求,监理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仍待提高。这是因为虽然多数监理人员参加过岗前培训,但缺少岗后的再培训和持续学习,不利于其提高监理业务水平。此外,还有很少数的监理人员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影响了工程监理行业的整体形象。
3加强和完善工程监理工作的建议
3.1协调好监理的权、责关系
首先是要加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监理企业应提高竞争意识,强化监理合同的严肃性,同时还要提高监理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其次,相关法律法规应改变以往监理只以控制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认识,加强投资、设计和工期方面的控制,认真处理和协调好业主、监理、承包商三者之间的权责关系。再次,监理企业应加强信息管理,以便更好地与国际监理行业接轨。
3.2规范业主和施工单位的行为
要规范业主的行为,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项目法人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行为准则,同时要建立决策失误的追究制度,以此杜绝项目法人滋长腐败的违规行为。二是提高业主的职业素质,加大项目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
对施工单位的行为进行规范,改变某些施工单位将监理人员视为质检员的陋习,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核,推动其股份制改革的步伐,从真正的意义上提高施工企业的整体素质;同时要赋予监理人员更大的权利,确立其监理的权威地位。
3.3拓宽监理工作的业务范围
我国目前的监理工作大多数仍然停留在对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进行监理,缺乏对工程投资决策阶段、工程设计阶段、工程招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含维修阶段)等阶段进行监理,导致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受到影响。如由于缺乏设计阶段的监理,设计在使用功能和图纸完整性上不够完善,致使项目施工阶段常常需要更改设计,影响和延误工期。
在监理内容方面,监理合同主要对投资、质量和进度进行控制。然而实际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只能做到控制质量,对投资和进度方面的控制主要受业主和承包商的影响。因此,监理企业要改变过去指对项目施工阶段进行监理的状况,发展建设工程前期的业务咨询和工程设计阶段的监理业务,通过积极帮助业主出谋划策,不断拓宽监理工作的业务范围,提高监理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通过逐步扩展监理业务,监理企业逐步形成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理的能力。
3.4建立高素质的专业监理人才队伍
高素质、稳定的专业监理人才队伍主要涵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监理人员自身必须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二是指监理人员还必须具备良好的、必须的职业道德。
工程监理过程中主要实行项目总监的负责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受业主委托对建设项目进行项目管理的承担者,其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签发施工现场的文件,与业主和其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总监理工程师工作表现的好坏直接影响监理企业的信誉和形象。因此,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专业技能、专业知识、管理能力以及沟通协调能力。其次,监理企业要重视监理人员的业务知识的学习,必须经常性地组织监理人员进行以先进监理知识、项目管理知识和职业道德等为主要内容的岗位培训,从而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加监理企业的竞争能力。
4.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的监理工作还存在不少的问题。我们应该在认真研究工程监理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任务和新形势基础上,合理地制定监理工作的发展思路,从而推动工程监理行业地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雷士国.就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缺陷谈重制度创新[J].城市道桥与防洪.2010(02)
[2]李雅琼.浅谈目前我国工程监理制度的弊端及其改革[J].法制与社会,2009(01)
[3]刘贵文,邓飞.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现存问题、矛盾与发展探讨——基于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分析的视角[J].建筑经济,20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