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部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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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部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中的作用

钱小芳

钱小芳(昆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江苏昆山215316)

【中图分类号】R47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11)39-0282-02

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护理服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为了贯彻落实2010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1],我院从2010年6月开始率先在血液科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以下称“示范工程”活动),2011年又相继在骨科、产科开展了此项活动,取得较满意效果。期间护理部做了大量工作,现将做法介绍如下:

1方法

1.1组织学习,转变观念在开展示范活动以前,护理部率先学习研究“示范工程”活动相关文件,明确目的和宗旨,领会深远意义,并外出参观外院成功经验;接着召开全体护士长会议,组织培训学习,转变护士长观念;在护士长观念转变的基础上,召开全院护士动员大会,宣传发动,鼓励科室自愿报名;确定“示范病房”后,即派出护士长及护理骨干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并外出参观学习,回院后多次组织培训学习,通过层层动员,反复培训,使全体护理人员达成共识,自觉投入“示范工程”活动中。

1.2修订病区岗位职责,优化护理工作流程护理部根据科室实际情况的变化,对一些岗位职责和护理工作流程进行了修改,并在工作中不断调整改进,以保证制度、流程切实可行。制定了护士长日工作流程表、日患者沟通单、基础护理工作流程时间表,修订考核标准,要求全体护理人员按制度和流程开展护理工作。

1.3充实临床护士,优化人力配置根据科室实际开放床位和护理工作量,调整充实护理队伍,力争达到合理患护比。调整前后科室护士人力及患护比情况见表1。

表1调整前后科室护士人力及患护比

1.4改革排班模式,实行弹性排班排班应体现护士全面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护理部深入病区了解各科室护理工作特点,在满足病人需求、保障护理安全、完成护理任务的基础上,兼顾护士意愿,集思广益,采取多种排班模式。目前三个示范病房有三种不同的排班模式:APN排班、夜班承包排班及周期性排班,均能很好满足病人需求,护士满意度也较高。

1.5加强绩效考核,提高护士积极性护理部制定考核细则,加强绩效考核,对表现突出护士及时给予奖励;开展“护理服务明星”评比,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医院在示范病房的夜班费、绩效考核等多方面有政策的倾斜。

1.6简化护理文书,实施护士床边工作制护理部设计表格式护理记录单,购置护理流动车,前移护士工作站,有效节约护士来回跑动时间,使护士有更多时间和精力为患者提供直接服务,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病人。

1.7护理部下临床跟班,现场指导护士工作护理部派一名护理部副主任到示范病房进行为期1月的蹲点工作,参与临床护理工作,查找护理工作流程、工作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并加以改进,同时现场指导护士长及护士工作的开展,提高护士长及护士现场解决问题能力,征求病人对护理工作满意度,根据病人的需求改进护理工作。

1.8加强协调沟通,争取多方支持护理部经常向院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并组织职能科及各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召开会议,加强沟通,听取建议,争取多方支持。药品、耗材、办公用品能送到病房,设备、后勤除能做到有叫必应外,还能定期下病房维护检修,护士满意度明显提高。

1.9勇于创新,开创服务新举措根据各科病人特点,推出符合病人需求的服务举措,2010年在血液科成立了血液病健康俱乐部;2011年在骨科开展了“五心服务”,添置康复器材,成立了康复俱乐部,每天由护士指导病人进行康复锻炼;根据产科特点,成立了母婴大讲堂,每月进行母婴知识讲座;三个示范病房都创建了“天使在线”护患沟通QQ群,护士轮流上线,解答病人问题,将护理服务由院内延伸到院外,深受病人欢迎,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目前护理部正探索应用临床路径开展护理工作。

2效果

2.1通过开展“示范工程”活动,病人满意度由开展前的93%上升到97%,护士满意度由开展前的90%上升到91.7%,护理不良事件同比降低12%,病房红灯数明显减少。

2.2护理部是医院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对临床护理工作担负着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协调的功能。医院护理部主任的护理理念在“示范工程”活动的顺利开展中起着决定性作用,1年来,我院护理部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服务出效益”的原则,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认识,拓宽思路,探究“示范工程”活动开展的长效机制。通过教育、培训、指导,不断提高护理人员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使得“示范工程”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印发《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的通知[S].卫办医政发[201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