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境界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5-15
/ 1

教师职业境界的思考

张忠

张忠甘肃省兰州市第三十四中学730000

教师被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被称为“蜡烛”、“春蚕”、“铺路石”……而冠冕堂皇的称谓往往掩盖了人们对教师职业本质的思考。

那么,教师的职业境界到底如何界定呢?

我认为教师职业境界可归结为“谋生境界、奉献境界、发展境界”三个层次。

简单地将教师职业境界定位于某一方面,显然不够准确、全面,而如果用“谋生境界、奉献境界、发展境界”来概括,比较符合实际。

我们既然认同教师是一种职业,那它自然就具有一般职业的共同特征:利用专门的知识和技能,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获取合理报酬,作为物质生活来源。因此,把教师作为谋生的手段实在无可厚非,我始终认为教师首先是一种谋生手段,很多教师也还是首先把教师作为一种谋生的工作来对待的。当做谋生的手段是没有错的,问题的关键是有一部分老师太看重付出和获得报酬,精于计算,斤斤计较,领导布置的工作,首先考虑的是不是我分内的工作、有没有好处或有没有报酬,有好处、有报酬的抢着干,没好处、没报酬的想办法躲着或推脱不干。还有一种教师在教学工作上也是这样想,自认为“我的工作只要对得起我拿的那点工资就可以了”,所以在工作上得过且过,不求上进,只求完成。如此种种都是因为在思想深处把教师当做一种谋生的手段,等价交换,不想多干和干好。这是教师职业的最低境界。

但是,教师又是不同于一般职业的特殊行业,它除了具有一般职业的共性之外,还具有区别于一般职业的特殊性。教师从事的是教书育人的工作,工作的对象是身体、心智都正在成长中的年轻的一代,因此,教师的职业境界要求就应远高于一般的行业,“奉献”也就成为教师职业的必然要求。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肩负着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引导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责任与使命,没有奉献精神是无法履行这样神圣的职责的。

所以我们说,教师又不能仅仅把教师这一职业看作是一种“谋生手段”,不能简单停留在“谋生境界”这一低层次上。也就是说,教师要把职业当事业,要有更高层次的认识与追求。只有有了更高层次的目标与追求,才能在工作中克服职业倦怠,兢兢业业地对待自己的工作,热情诚恳地对待自己的学生,才能真正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拿破仑说:“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我们也经常习惯地把这句话改为“不想当教育家的教师不是好教师”。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绝对,但是,其中还是颇有些道理的。

人是应该有所追求的。做一个优秀教师也是大多数教师的共同目标。

明朝学者王守仁说过:“志不立,天下无以成大事。”立志成为优秀教师乃至教育家,就应该是教师职业追求的最高境界——“发展境界”:成就学生的同时成就自己,发展学生的同时发展自己。这也就是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所说的人的自我实现境界,也跟我校的办学理念不谋而合——“共同发展,主动适应,努力实现师生的人生价值”。达到这样的境界,教育就不再是单纯的教化,不再是枯燥的传授,不再是繁复的灌输,而是一种兴趣的点燃,是一种激情的燃烧,是一种愉悦身心、发展和完善自我的快乐过程。

达成了这样的境界,教师就会跨过“谋生境界”、超越“奉献境界”而臻于化境,进入“自由王国”。希望我们的教师都能够达到这样身心和谐发展的自由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