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铁路货运安全科技保障体系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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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铁路货运安全科技保障体系的探讨

王林

沈阳铁路局货运处辽宁省沈阳市110001

摘要:当今世界,科技在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铁路货物运输中,科技可以减少货运事故的发生,提高铁路货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铁路货运安全目标的实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科技与铁路货运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已经成为影响货运安全的重要因素。因此,构建铁路货运安全科技保障体系十分重要。

关键词:铁路货运;安全;科技保障;分析

引言:2007年以来,全路货运系统认真贯彻总公司党组关于第六次大面积提速调图安全的总体部署,坚持以安全促生产、以安全保质量,把加强货运安全管理作为确保第六次大面积提速调图实施的重要任务,积极探索货运安全规律,加大监督检查和包保指导力度,专业管理得到加强,安全基础进一步巩固,在货运安全稳定、装载质量改善、运输效率提高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1.加强货运安全管理,进一步巩固安全基础,货运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1.1提速货运安全规章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为适应第六次大面积提速调图需要,总公司全面系统修订了《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货车篷布管理规则》等13项货运安全既有规章制度;组织制定了《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监控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等28项新的规章、办法、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件;全面清理了危险货物运输、装载加固有关文电。根据总公司有关要求,各铁路局同步对管内规章文电做了全面的清理。

1.2装车质量明显提高

严格落实按方案装车和装车质量签认制度,进一步优化了木材装载加固方案,重点加强了煤炭、焦炭、废金属材料等散堆装货物以及卷钢(板)等钢材类货物的装载加固工作。各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落实总公司对装载加固、危险及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篷布管理、装卸安全的要求,从确保提速安全出发,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力促进了装车质量提高。在装车数不断攀升的情况下,全路货检站日均整理车数和换装车数较提速前平均下降25%,运输途中木材装载实现责任零换装,各类货物的超偏载比例大幅下降,报警率较提速前下降13%,超载率下降1.6%,偏载率下降15%,偏重率下降35%。

1.3安全薄弱环节得到加强

通过在全路广泛开展铁路货车“爱车月”活动,货运人员的爱车意识有所增强。各单位修订完善了爱护铁路车辆协议,明确细化责任,加大考核力度,规范了对相关企业的爱车要求。加强专业管理,规范装卸作业,改进装卸设备,减少了因作业方式不当造成的货车损坏。积极配合车辆部门抓好货车检修。全路提速前抽查不良货车比例高达25.8%,提速后下降到6.3%,车辆技术状态明显改善。同时,结合第六次大面积提速调图的要求,重申和细化了对押运人的管理规定,与公安部门一道整治不规范押运行为,督促押运人按规定着装,切实履行押运职责,押运行为也得到了规范。

1.4安全监测设备的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以先进的设备保安全是近年来货运安全建设的主要思路。目前全路已配备超偏载检测装置125台、较2005年增加10.6%,电子动态轨道衡1622台、增加18%,汽车衡621台、增加23%,装载机电子秤968台、增加59.5倍,平台秤2032台、增加13.1%。技术手段的采用,逐步改变了过去散堆装货物仅靠测定密度、量尺划线确定重量的落后作业方式。货运计量安全检测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覆盖范围的拓展,为装车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2.铁路货运安全科技保障体系的构建

2.1总体目标和原则

2.1.1  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和“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技术方针,以推进和谐铁路建设为目标,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坚持科教兴路战略和人才强路战略,全面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建立适应和谐铁路建设要求的铁路技术保障体系,确保铁路货运安全,提高铁路货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扩大铁路货运的市场份额,实现铁路货运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2.1.2  基本原则

一是先进性原则。建设一个现代化的铁路货运安全科技保障体系,应尽可能采用先进而成熟的技术,在一段时间内保证其主流地位。二是经济性原则。在满足需求的基础上,铁路货运安全科技保障体系应尽可能地节省费用开支。

2.2铁路货运安全科技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

2.2.1  研发体系

一是研发的模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铁路应推行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模式。可以“产”为基础,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共建技术开发实体,实现产、学、研的直接结合;也可以项目或课题为纽带,组织产、学、研共同攻关,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解决铁路战略性、关键性技术问题;或是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吸纳适用技术,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和科技人员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二是研发的主体。铁路货运安全科技研发的主体应当是铁路企业、铁路科研院所,以及与铁路相关的高校或其他性质的研发组织。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铁路企业应成为研发的主体,企业的技术创新应当以自己独立的研究开发体系为主,使技术研发工作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铁路运输企业应根据自身规模设置不同层次的研究开发机构。

2.2.2  科技创新体系

一是自主创新。我国的自主创新有3个方面的含义,首先原始性创新,其次集成创新,最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我国铁路应大力推动以上3种形式的自主创新,创造更多的科技成果,最大限度地保障我国的铁路货运安全。同时,由于我国经济实力和铁路科研实力的增强,应改变过去那种以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主的模式,尽可能地采用原始创新。另外,铁路运输企业还应根据自身特点和情况,确定当前阶段的创新形式。建议规模较大的铁路企业采用以原始性创新为主、以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辅的科技创新机制;而规模较小的铁路企业的自主创新应以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主、以原始性创新为辅。

二是科技创新主体。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推动铁路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带动更多的铁路企业建立健全科技开发机构,促进各方面科技力量的合理配置。国家应大力扶持潜在的铁路科技创新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使之成为铁路货运安全科技创新的主体,从而引导更多的铁路企业投入到创新活动中。同时,采取各种措施,吸引铁路科研院所和有关铁路高校参与铁路企业的科技创新,增强企业的科技创新实力。

总结:总之,铁路货运安全科技保障体系对铁路货运安全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铁路货运安全科技保障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此对其进行初步探讨,还有待完善,今后对铁路货运安全科技保障体系的运作模式等还需要作进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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