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辽宁省大连市116000)
摘要: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已不仅局限于基本生活水平的维持,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生活水准。而作为人们生活必需品的服装则成为了刚需。服装设计应该在兼顾基本要素的基础上加强与现代因素的衔接,从而更好吸引顾客。新颖的服装设计能够牢牢吸引消费者眼球,从而带来利润上的满足。但是,良好的服装设计也可能面临着被抄袭的风险,从而给设计者以及服装品牌带来一定损失,因此,服装设计行业的版权保护意识也应该增强,从而更好维护行业发展。
关键词:现代服装;服装设计;版权意识
1现代服装设计概述
服装设计定位为:“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立体的艺术作品”。本文的论述对象既包括作为作品的服装设计,又包括实践活动中的服装设计。服装设计的基本元素。一是服装款式设计。服装的廓形、细节样式和细节设计是服装款式设计的组成部分。服装廓形是服装造型的第一视觉要素,消费者对服装的第一印象往往都来源于服装廓形。细节样式也即服装分部设计又被称为服装的内部结构设计,包括服装的领子、门襟、衣袖、口袋和腰部等部位的造型设计。细节设计的主要对象是廓形内的零部件及边缘形状和内部结构的形状,包括服装的裁剪细节;增加装饰性东西;特殊处理边角的装饰等。服装细节设计不仅可以增强整体的美感,提升视觉效果,还可以提高服装的功能性和实用性。二是服装色彩设计。服装设计师在设计服装时对颜色的选择和消费者在挑选衣服时对颜色选择的着眼点不同,仿制服装的商家与他们则更是不同。服装设计师所要考虑的是不同的色彩传达的信息不同,体现出的感情也不同,最终挑选的颜色是最能表达作者灵感的。三是服装材质设计。服装的功能从远古时期的御寒和保暖,发展到现代的展示个性,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制作服装所用的材料也从动物的皮毛发展到现代的棉麻、丝织品及各种化学纤维品。服装材料是服装设计师灵感和思想的载体,其既可以用于局部设计也可以用于整体设计。设计师通过对服装材料的二次设计可以赋予整个服装设计新的面貌,激活其灵魂。
2版权意识的形成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忙于争霸战争,使得文化转播环境改善,进而出现百家争鸣局面,诸子百家学术争鸣竞胜激烈,不仅出现了彪炳中华文明史册的学术经典著作和影响后世的文学作品,还产生了影响中华千古文明的学术思想大家和著作家,更产生了后来版权保护所关注的版权问题。这一时期,知识分子智力创作的方式有口头发表,如游说诸侯的说辞、私人聚徒讲学等,但更多的是著书立说。为了与其他学派表示区别,著作者开始在文字作品上标注自己的名字或者学派标识,表明对自己的著作负责的态度。这明显与现代版权中著作权利是十分相似的,而把文字作品视为个人或者学派的所有的,其保护的利益就是著作权,也是版权保护思想中署名意识的最初萌芽。
3传统与现代因素交融背景下服装设计行业的版权意识
传统服装设计理念与现代元素的交融终会将服装设计行业引入一个新的时代。科技感、古典感以及时代感元素的注入让服装设计行业的发展更加迅速。我们将会迎来服装设计的黄金时代。但是,在看到服装设计美好发展前景时,我们也应看到围绕在服装设计行业周边的风险。最近,德国媒体曝光了众泰汽车即将上市的某款汽车和保时捷公司的某款车型异常相似。在如此重大的产业这样的情形居然存在,服装设计行业是否存在这样的风险则显而易见。因此,应该增强服装设计行业的版权保护意识,维护服装设计行业的利益及发展。
3.1服装设计法律保护的完善
3.1.1建立立法保护模式
首先,服装设计作品作品属性的保护。在我国的立法保护中,由于服装设计作品具有作品的属性,所以应该将其纳入作品保护的范畴进行保护。其次,在服装设计产品中,应该有一定的版权依据,在华斯诉梦燕案一审中,其败诉就是由于我国的对于服装的复制没有进行保护。
3.1.2明确设计版权范围
对服装设计的版权的要求应该将其范围确定,并不是所有的服装都受版权保护,只由具有独创性的服装才受法律保护。而且服装设计需要有具体的表达,版权是对思想表达,并不是对设计师思想,所以在其构思成作品之前并不受法律保护。而对于公共领域的元素,应该进行运用,而不受保护。在服装效果图中,应该对轮廓清晰、层析分明和富有美感的作品进行保护。这也就要求设计时具有良好的美术功底,并且其美术手法应该给人感染力,这对服装设计行业的发展也有一定的意义。
3.1.3合理产权保护期限
在服装设计发展中,应该将其保护的期限进行设定。服装是具有季节性和周期性的产品,长期对服装版权进行保护对权利人的经济效益并没有太大的好处,而且这样还会限制市场的发展,所以我国应该对服装设计的版权期限进行更改。欧盟在《共同体外观设计》中,对服装设计的版权的规定保护期限是3年。而美国对服装版权保护也是3年,所以笔者认为鉴于服装的市场活力,我国对于服装设计的版权期限也应该设定在3年之内。
3.2增强服装设计行业版权意识的具体方式
服装设计行业的人士大都沉浸于创作,在自己的行业领域无可挑剔,但是可能会忽视版权保护方面的知识,从而在面对侵权行为时无所适从,导致自身利益受损。鉴于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事前和事后两个角度来提升服装设计行业的版权保护意识。在事前的侵权风险把控方面,服装设计行业可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若是专门的设计公司,可以成立信息搜集以及法务两个部分。信息搜集部分可以依据互联网和大数据搜集相关的服装设计产品,若是发现有侵权产品,可以及时以截图、下载等方式保留或者固定证据,了解侵权公司或个人的信息,然后将其移交法务部门处理。而法务部分在处理侵权事务之外,还可以在平时对设计师进行基础的法律培训,让其明白版权保护中的各种风险,这样的做法带来的另一个好处就是警示自己公司的设计师不要抄袭别人的设计成果,因为抄袭他人的成果可能会对公司形象和品牌带来致命打击。在事后的应对方面,若是服装设计成果被侵犯,公司或设计者本人可以依托信息搜集部分搜集的信息和法务部门固定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首先应该申请法院让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因为若只注重损害赔偿,可能导致的结果是侵权产品继续在生产、售卖。这样的结果就是虽然赢了诉讼,但是损害却不能有效避免。此外,胜诉之后应让侵权一方在知名网站或大报纸刊登道歉声明,服装设计的成果对服装设计者来说是无价的,其被侵权产品所损毁的声誉应该得到恢复。
4结束语
由于服装具有一定的经济性,所以其就可能出现一些侵权的行为,这对服装设计者来说是巨大的损失,其劳动成果被人盗取,而我国在服装设计方面的保护并不完善,我国的立法中对服装设计版权的保护中,其立法模式、保护范围等都没有明确,并且在司法中对于复制行为也没有明确的界定,在服装设计版权保护的性质和其期限等要求都不规范,所以笔者提出了完善立法保护、增强服装设计行业版权意识的具体方式等措施进行服装设计版权的保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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