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通过听力筛查的婴幼儿听力追踪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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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听力筛查的婴幼儿听力追踪分析

苏志华

(山东省威海市解放军第404医院)

摘要:目的研究未通过听力筛查的婴幼儿听力追踪情况。方法选择2015年5月-2017年5月医院新出生的婴幼儿6564例,采用DPOAE法、ABR法等进行听力筛查,其中未通过的婴幼儿86例。对这86例婴幼儿行听力追踪,分别在出生后3个月、6个月再次进行听力检查,对比分析检查结果。结果86例婴幼儿(172耳)3个月检查结果中,正常23.26%、轻度33.72%、中度19.77%、重度8.14%、极重度15.12%;6个月检查结果中,正常46.51%、轻度22.09%、中度9.30%、重度6.98%、极重度15.12%,两组检查结果中正常、轻度、中度均有显著差异(P<0.05)。结论对于听力筛查未通过的婴幼儿,不能立即判定为听力损伤。持续听力追踪证实,婴幼儿听力损失可通过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改变。

关键词:未通过;听力筛查;婴幼儿;听力追踪

对于婴幼儿听力损伤的情况,早期对听力障碍和障碍程度准确诊断,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干预,能够取得最理想的治疗效果。对于新生婴幼儿听力筛查,大多使用DPOAE的方法,与此同时,能够提供听觉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客观记录的ABR法,也在婴幼儿听力损伤诊断,听力随访检测等环节广泛应用[1]。为了明确新生婴幼儿听力障碍的具体情况,本文选择2015年5月-2017年5月医院新出生的婴幼儿6564例,研究了未通过听力筛查的婴幼儿听力追踪情况。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择2015年5月-2017年5月医院新出生的婴幼儿6564例,采用DPOAE法、ABR法等进行听力筛查,其中未通过的婴幼儿86例。所选婴幼儿中,男52例,女34例,首次听力筛查日龄为2-7d,二次听力筛查日龄为40-42d,本组86例婴幼儿均为2次听力筛查双耳均为通过,86例婴幼儿共172耳。

1.2方法

对这86例婴幼儿行听力追踪,分别在出生后3个月、6个月再次进行听力检查,对比分析检查结果。所有婴幼儿检查前均使用电耳镜对鼓膜、外耳道检查,同时将外耳道耵聍清除[2]。使用10%浓度的0.5mg/kg水合氯醛溶液口服,婴幼儿入睡后,置于隔音屏蔽室中检查。采用德国麦科听力仪器公司的加强型耳声发射仪进行DPOAE检查,使用美国智听公司诱发电位亿进行ABR检查。根据检测结果,正常:30dBnHL以下;轻度:31-50dBnHL为轻度;中度:51-70dBnHL;重度:71-90dBnHL;极重度:91dBnHL以上[3]。

1.4统计学处理

研究得出数据通过SPSS19.0软件统计处理,以数(n)或率(%)表示计数资料,以检验,P<0.05说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86例婴幼儿(172耳)3个月检查结果中,正常23.26%、轻度33.72%、中度19.77%、重度8.14%、极重度15.12%;6个月检查结果中,正常46.51%、轻度22.09%、中度9.30%、重度6.98%、极重度15.12%,两组检查结果中正常、轻度、中度均有显著差异(P<0.05)。

注:相比于对照组,*P<0.05。

3讨论

对于新生婴幼儿来说,听力障碍是一种较常见的先天性缺陷,为了尽早发现,近年来逐渐普及婴幼儿听力筛查工作,对于听力筛查未通过的婴幼儿,监理完善的听力评估。根据国外研究表明,先天性听力损失的发病率在0.1%-0.3%左右,而根据我国相关统计结果显示,发病率达到3%-6%,相互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分析原因可能与转诊确诊时间不同、方法标准不同、筛查仪器不同、病例选取地区不同等因素相关。对于未通过听力筛查的婴幼儿,经进一步转诊筛查后,可能有部分婴幼儿通过,说明初次筛查中存在假阳性的情况,原因可能是由于仪器自身原因、噪声干扰、羊水栓塞、外耳道耵聍等因素所致,也可能是由于自然正常改善的结果[4]。在诊断检查中,对ABR方法加以应用,在听力损失性质、听力损失程度诊断上意义重大。

相关研究表明,婴幼儿出现听力缺损的高危因素较多,例如伴随感音性听力损失的综合征或异常情况;10d或以上的长时间机械给氧;出生时具有严重功能低下的表现,如初上5min阿氏评分在0-3分,出生10min仍无自主呼吸,出生时肌张力低下时间达到2h以上;细菌性脑膜炎;连续使用5d以上的耳毒性药物;高胆红素血症,胆红素水平比换血要求指标高;出生体重在1500g以下;发际线低下、人中消失、外耳道或耳廓形态学异常等颅面畸形;感音性听力损失的先天性感染;小儿听力损害家庭史等。语言学习中正常听力是重要的前提,研究表明,对于轻度甚至重度听力障碍,对语言功能最大的影响,是发现时间的早晚[5]。而随着时间的发展,轻度、中度听力障碍的婴幼儿,可能发生改善,因此说婴幼儿阶段轻、中度听力损失可发生变化。所以,如果发现时间不足婴幼儿6个月的月龄,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能够使其达到正常语言能力水平。

综上所述,对于听力筛查未通过的婴幼儿,不能立即判定为听力损伤。持续听力追踪证实,婴幼儿听力损失可通过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改变。

参考文献

[1]于多娇,管国芳,苏凯,等.1479例未通过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婴幼儿听力评估结果分析[J].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科学杂志,2016,14(6):417-420.

[2]胡海利,徐军杨,李欢欢,等.影响婴儿听力复筛未通过率的相关因素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17,32(4):730-732.

[3]胡海利,李卫东,邵子瑜,等.未通过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婴幼儿耳聋基因与AABR联合筛查结果分析[J].听力学及言语疾病杂志,2017,25(6):579-582.

[4]黄旭丽,熊淑英,段聪军.婴幼儿听力筛查通过情况调查与影响因素研究[J].黑龙江医药,2017(5):988-990.

[5]周春华.听性脑干反应及听觉稳态反应对听力筛查未通过婴幼儿的听力学评估[J].中国实用医药,2017,12(2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