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经费的政策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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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经费的政策研究

关金浪韦飞燕

关金浪韦飞燕(隆林各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广西百色533400)

摘要:我国现已从人口大国转变成为人力资源大国,今后所面临的新的历史任务是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中等职业教育担负着培养生产服务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职责和任务。就目前情况来看,中等职业教育还不能很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仍然是教育大发展中的一个薄弱环节。要完成中职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这一历史赋予的使命,决定因素是师资,要具有一大批师德高尚、理论基础厚实、实践技能扎实、创新意识强的中职教师。“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培训是中职师资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培养培训经费由国家负责,但目前来看,除了国培外,省级培训还是要由学校负担一些经费,对民族地区农村中职校说是一个比较大的负担,因此,由国家出资培养培训中职“双师型”教师是提高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比率的有力保障。

关键词:职业教育双师型培训经费政策研究

国家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刘占山在《全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座谈会》上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标准。到2010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平均应达到80%左右,专业课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60%,“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应达60%。也就是说,“十二五”期间专业课教师总数达到60万,其中新增专业课教师24万,“双师型”教师总数达到36万,大部分“双师型”教师要在“十二五”期间培养。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是深化认识,加大投入,拓宽培养渠道,健全培养培训体系。通过2008至2010年这三年间的中等职业教育攻坚战,中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在经费投入方面还是存在着值得探讨的空间,本文通过对现有的经费政策进行研究,分析了在中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过程中的经费政策合理性与不合理性,提出今后更好的经费政策建议和意见,希望对今后的中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一、目前政策现状研究

目前中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相关的经费政策主要有以下一些文献资料。

1.全国性政策文件及措施

(1)《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各地要建立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地方教育事业费和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中,均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师队伍建设,并做到逐年增长。要落实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相关项目经费。中等职业学校也要在公用经费和其他事业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师队伍建设。”

(2)《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11]16号)中指出:“加大经费投入,各地要建立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的经费保障机制,地方教育事业费和职教专项经费中,均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和基地建设,并做到逐年增长。要积极引导行业企业为教师培养培训提供人才、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3)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经费的来源,要采取多渠道筹集的办法。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教育事业费中安排专款用于职教师资的培养和培训;有条件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业务部门,可设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和培训专项基金;中等职业学校也可从创收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支付教师的培养和培训费用。

(4)国发〔2012〕41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其中加强经费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新增财政教育经费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投入重点之一,切实保障教师培养培训、工资待遇等方面的经费投入。教师培训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高等学校按照不同层次和规模情况,统筹安排一定的教师培训经费。切实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5)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其中提到: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所需经费,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主要用于支付培训费、食宿和交通补贴等相关费用,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职业院校和教师个人负担。职业院校兼职教师推进项目经费由地方财政和职业院校负担,主要用于兼职教师课酬补助。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建设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支持,各承担培训和开发任务的项目单位要相应加大投入力度,各省(区、市)实施的省级项目,所需经费由省级统筹安排。

由以上几项政策文件精神可知,中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培训经费在全国范围内都是有相关规定的,大部分培养培训资金都由国家财政拨款,一部分由省级财政拨款,一部分由中职学校承担,少部分由受训教师自负。通过这几年的情况来看,各方面都能按文件要求将所需资金划拨到位,并确实用于中职教师的培养培训之中,但是在资金的分配中有很多的不合理情况,比如:一是用于教材开发的比例过重。培由以上几项政策文件精神可知,中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培训经费在全国范围内都是有相关规定的,大部分培养培训资金都由国家财政拨款,一部分由省级财政拨款,一部分由中职学校承担,少部分由受训教师自负。通过这几年的情况来看,各方面都能按文件要求将所需资金划拨到位,并确实用于中职教师的培养培训之中,但是在资金的分配中有很多的不合理情况,比如:一是用于教材开发的比例过重。培训教材根据不同专业使用不同的教材,但是不管那个专业,都有很多可选的已有教材,虽然没有标明是中职教师培养培训专用教材,但是用于中职教师培训并不是不行,不必要重新进行教材编印,而实际上重新编印的专用教材大多数也是抄袭拼凑而成的,并不是真正精编特效的教材,所以分配大量的培养培训经费进行培养培训教材开发是不合理的;二是用于培训基地建设的资金比例过大。从现在已确定的中职专业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来看,大多数都是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高职院校和重点大学,还有一些实力雄厚的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这些学校本身就有很好的办学条件,具有培养培训中职教师的条件和资格,没有必要再对其进行大量的资金投入。

2.地方性政策文件及措施

(1)辽宁省政府今年将投入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工作。该省教育厅副厅长何晓淳介绍,该省至今已连续4年投入千万专项资金培训职教师资,旨在到2010年中职学校“双师型”专业课教师达到60%。

辽宁省依托省级教师培训基地,开展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完成了数控技术、汽车维修、电子商务等十多个专业的5000多名专业骨干教师的培训。如沈阳市开展了“千名教师进企业,千名技师进学校”活动,建立了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

为提高教师队伍的学历水平,省教育厅与沈阳理工大学联合举办工程硕士研究生班,省财政对每名教师补助14000元培训费用,已有116名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

辽宁还制定了多项政策吸引优秀人才。从2004年起,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系列中增设教授级高级讲师职称,已连续进行3年,全省已有80多名教师获得了教授级高级讲师职务,这一政策极大地吸引和稳定了一批高水平人才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2)广西推3项新举措培养中职“双师型”教师。记者日前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今年我区在创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模式方面,陆续推出“4+1”模式、合作培养免费中职师范生、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与技能提升计划等3项新举措,用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①教育厅资助每位学员5000元参加“4+1”模式。今年,广西将试行开展“4+1”模式培养中职教师。“4+1”模式是面向具有理工科背景的本科毕业生(含在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行职业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和专业实践能力的实习实训,计划在1年内确保其在学习结束时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据了解,“4+1”模式培养经费由自治区教育厅给予每位学员5000元的资助。2011年,计划依托广西大学、广西工学院开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及自动化、骑车电子、机电一体化、商务等5个专业,共计划招收学员200名。

②合作培养免费中职师范生,每生每年资助1万元。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的合作协议,从2011年起,我区委托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定向培养本科学历的免费中职师范生,学制为四年,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2011年招生计划为50名,具体专业有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信息类、网络工程、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模具方向)、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数字媒体技术等12个专业方向。招生对象面向广西籍应届高中毕业生,只要高考成绩和身体条件符合招生录取要求,有志从事中等职业教育的考生,都可在我区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提前批填报志愿,报考免费中职师范生。据了解,自治区对免费中职师范生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资助1万元。

③实施中职教师学历与技能提升计划。从今年起,自治区教育厅将依托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等中职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重点实施“全区中职教师研究生学历提升计划”和“中职教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补偿教育计划”。研究生学历提升计划,每年计划录取180人,通过减免一定的学费,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就读地方性研究生班。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补偿教育计划,面向参加成人高考全国统考的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实行“计划单列、学校委托、参加统考、单独划线”的招生录取办法,每年计划录取300人。

(3)广东:今年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骨干教师参加省级骨干教师专业技能培训的补助费用继续由省厅按不同地区、不同专业标准和培训规模拨付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由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按以下标准给予减免。省级培训补助经费减免范围:

①东西两翼、粤北山区市和50个山区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加技能培训由省全额减免培训费;

②其余地区学校教师参加培训,凡参加技能培训项目中带“?”的由省全额减免培训费、参加培训项目中不带“?”的由省减免一半培训费;

③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加技能培训的住宿费由省按每天40元/人的标准减免。

为保证师资培训的质量和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未通过培训考证或考核的教师,相关费用省厅不予减免。

(4)福建省:参训学员的培训费和食宿费由省教育厅专项经费承担,交通费、差旅补贴由派出学校按规定报销。

(5)山东省:经费使用和考核。2011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并根据各专业培训的成本核拨到培训点。各专业的培训期为一个月,学习、生活费用由培训点承担,往返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6)安徽省:参训教师培训期间的培训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由省级财政拨付给承担培训任务的基地,学员生活和交通费由所在学校按规定报销。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由省、学校和教师个人三者分担。其中培训费从年初省级教育部门“职业教育专项补助费”预算中统筹安排;参加培训教师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由所在学校承担;伙食费由教师个人自付,所在学校适当补贴。

(7)四川省:省级培训费由省财政承担,于培训结束后拨付培训机构,学员参培时无需交纳。交通费、食宿费、职业资格考核鉴定费自理,回原单位报销。

(8)海南省: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经费(含食宿费)从省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列支,交通费由参训教师所在学校承担,职业资格鉴定费用由参训教师个人承担。

(9)浙江:免收培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由学员回原单位报销,伙食费学员自理。

从以上九个省区的具体培养培训资金政策文件来看,地方政策也对中职教师培养培训的资金有着明确的规定和管理措施,有依托中央资金为主、省级财政、学校、个人配套分担为辅,总体上各方都有付出,但是大多数都没对不同区域的教师给予不同的对待,特别是不同地区的教师在收入、开支等方面的不同,参加同一个培训付出的经费是不同的,如果在同一个培训中不能体现出对边远地区教师的照顾是不合理的。

二、对今后培训经费政策的意见

针对以上文献分析,我们对今后培养培训经费政策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调整培养培训经费的分配比例,减少对培养培训教材开发经费和培养培训基地建设经费的投入,加大对边远地区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补助经费的投入。由于边远地区中职学校发展缓慢,地方政府对中职学校的投入不足,往往造成教师收入偏低,在参加各种培养培训过程中会增加教师的负担,很多教师因无法承担培训开支而放弃培训机会,由此空出的培养培训指标就会转移到城市中职学校,造成有的城市中职学校教师一年能参加几次培训,而农村中职学校教师几年都可能参加不了一次正规培训,由此恶性循环,造成农村中职学校的教师素质无法得到有效提高,办学效果差等等一系列不利于农村中职学校办学的情况发生,因此在有限经费的情况下通过减少教材开发和基地建设的投入而增加对农村中职学校教师培养培训经费投入是应该更合理,更能起到提高中职学校教师素质的作用,从而更能从整体上提高中职学校教师的素质。

二是调整对中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指标的分配比例。就目前来看,大多数省份在分配中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指标时都按照学校在职教师比例或是按照某个市中职教师在职人数比例来分配,然后各市又按各校在职教师人数来分配,使得农村中职学校教师不能及时参加各种提高培训,造成农村中职学校教师队伍中“双师型”教师人数比例严重不足。因此,应该调整中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指标分配比例,尽可能的向农村中职学校倾斜,将更多的经费用到农村中职学校教师的培养培训上,从而提高中职教师的整体素质。

三、对今后培训经费政策的建议

从以上分析可知,在今后中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中,对经费政策的拟定应考虑如下建议。

1.经费分配按人头算,总体划拨到地方财政,然后根据具体的培训项目和人数及开支情况由学校上报后划拨到学校。

2.经费分配尽可能考虑地区差异和城市与农村差异,不同地区、不同县份确定不同的标准。

3.经费分配应向具体培养培训对象的实际开支上倾斜,而不是往教材开发和基地建设上投入。

综上所述,在中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中经费政策的拟定需要有关部门权衡各方利弊,希望将更多的资金用在真正培养培训中职“双师型”教师事业上,并尽可能的减轻受训教师和参培学校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