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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不再是单一的信息传播工具,它开辟了公共领域全新的内在机制,网络公共领域的萌芽和成长,为公众真实的意见表达、理性对话和辩论批判提供了一个理想的场所。然而,网络公共领域在给人们展示美好的民主前景的同时,也暴露出一系列的缺点和问题,进而影响着民主的进程。自由开放的互联网环境为网络话语的嘈杂和受限、网络暴力行为、网络舆论事件内热外冷等问题的滋长提供了温床,破坏了司法独立与舆论监督的关系,动摇了政府和媒介的公信力,损害了人们健康的网络公共交往。基于此,本文就网络传播的优劣势分析,并提出公共领域网络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网络传播;公共领域;网络管理
1网络传播的优劣势分析
1、网络传播的优势
传播的信息多元化。网络传播的信息中多运用了视频、音频等多媒体技术,这些技术通过组合的应用配以精彩的内容给读者带来强烈的感观刺激和互动的欲望。网络信息不仅涉及了人类社会活动的众多行业、领域,给受众带来强烈的冲击,人们还可以在网上平等地发布信息、跟帖发帖、网上论坛、发表意见、问题争论、参与主题活动、进行实时讨论等。
表现形式的立体化。以网络传播的网络新闻为例,其以互联网为基础,借助先进的传输技术,在新闻传播内容、形式、结构等方面,都很好地发挥了新闻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收到了较强的立体化的新闻传播效果。
信息传播的交互化。信息传播的双向互动,这是网络传播最为本质的特征和其社会意义的集中表现。网络信息传播的此种交互化方式主要有三方面的显著特征,即信息的传播者与受众之间是平等交流的关系;网络用户既可以平等地发布信息,还能平等地设置问题与讨论;舆论监督功能在交互化的信息传播中更加凸显。
2、网络传播的劣势
网络传播的信息良莠不齐。网络传播信息量大,内容杂乱,许多人网上获取的知识缺乏一定的系统性甚至准确性,各类庞杂的网络手机短信更是司空见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网络信息,是网络信息传播中的一大劣势,需传播者主体及受众时时警醒。
网络传播者具有很大的隐蔽性。网络信息的传播者往往具有一种极端的隐蔽性,这种隐蔽性仅靠个人手段是很难有效在整个庞大的网络世界中找到某种恶意传播者的,这种情形在很大程度上诱发了某些虚假、消极甚至严重违法的信息、言论的泛滥。
网络虚拟空间的消极因素。网络信息传播,在向受众展示出一个个及时快捷的信息浏览窗口和纷呈的五彩世界时,却又易于使那些缺乏自律意识的受众沉迷于网络的虚拟空间而不能自拔。有时还易使有些人对现实世界滋生某种厌烦情绪,从而影响个人身心的健康发展,对社会造成危害。
2公共领域的网络管理的策略
1、促进网络伦理建设,培育公共理性
网络伦理道德作为现实社会的伦理道德在网络上的延伸,是网络空间中人们的行为应当
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规范的总称,良好的网络伦理道德可以调节网络公众之间的关系,协调矛盾冲突,规范网络公共领域的舆论表达。化解网络伦理道德问题,需要充分的主体自律,明白自己说话的分量和影响力。要强化网络公共领域中参与主体即网络公众的自我意识,主体自我意识关系到对自身存在的认知、对自身发展的掌握和对自身行为的控制,内在影响着其在网络公共领域的自我认知、自我规范和自我发展的水平。
网络公共理性是现实公共理性在网络的延伸,是网络公共领域活力与秩序健康发展的根基,重塑网络公共理性势在必行。做到形式和实质上的理性,言论上合乎社会主流规范,做到文明礼貌、心平气和,针对议题发表的观点本身要体现良好的判断推理或自我约束,做到有理有据、客观公允。做到论者和观者理性,网络发言者自身要体现文明包容、理性对话,旁观者在论辩双方理性与非理性的论据碰撞中,通过自己的独立思考,获得理性认识。
2、扩展公民参与平台
政府应当统筹建设,加大专门的政务互动平台开设,尽快实现各职能部分的全面全地区覆盖,整治现有微博微信政务平台,加强监管,严格惩治冒充官方平台发布虚假信息、制造谣言、网络诈骗等行为,取消功能单一或重合的账号,提高服务环境和效率。坚持内容为王,围绕政务、真实严谨,贴近社会生活、反映民生民意,发布内容时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夹带私人情绪。最重要的是,加大公众之间、政民之间的互动力度,重视网络公众舆论,指派专人对网友的留言进行回复和查看,同时对用户提问重复率较高的问题进行“关键词”总结,合理使用代码技术,某些固定问题设定自动回复,对用户的个性化消息进行人工回复。利用成熟的线上线下宣传渠道,让更多的公民参与进来,丰富理性讨论。作为网络公共领域非常重要的平台,微博运营商应当在微博系统设计中加入道德因素,在运行“敏感词”过滤系统时,要注意与时俱进,避免盲目过滤,过度限制网络公众的话语权,也要积极与政府合作,促进公民参与平台良性建设。
3、优化媒介环境,加强行业自律
首先,要主动承担“把关人”的职责。网络媒介要重视自我把关,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利益对网络媒介的冲击必然影响其公平理性,网络媒介应当加强自我监督和约束,加强网络传播行业从业人员的精神文明和职业道德建设。其次,要重视网络媒介的专业化。在媒介进行信息发布和传播时,必须体现出客观公正的职业立场,尊重事实、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在利益和权威面前保持清醒和独立,不断追求真相和真理,不盲目轻信其他媒体,扮演好公众与信息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角色。最后,要提高网络公众的媒介素养。随着信息传播者的私人化、平民化、普泛化、自主化,网络公众必须不断丰富媒介知识,提高对虚假信息的甄别能力,以理性的头脑对议题提出批判性见解,不仅要与意见领袖交流,更要与话语弱势群体互动,辨析双方的判断,不排斥话语弱势群体亦不盲目追随意见领袖。
4、构建多中心协商模式,完善法律法规
政府,作为一个特殊的组织,其治理是实现网络公共领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面对网络公共领域中一系列影响其长远发展的问题,政府有责任唤醒网络公众的规则意识并对规则加以改进和维护,同时必须理清自身角色定位,政府在网络社会中更应该是服务者,而不是全能警察,其所处的位置应当是宏观保障而不是微观的具体操作。网络公共领域的治理简单依靠政府行政模式是很难达到有效预期的,必须寻求全新的思路,即多中心协商模式。合理运用代码的力量,加大力度鼓励和支持代码技术,培养专业的代码设计人才,与网络服务提供商合作,在市场和社会规则的促进下,实现网络公共领域治理的共赢。
5、培养真正的意见领袖,加强舆情治理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互联的普及范围的扩大,网络空间充斥着形形色色的信息,包括大量虚假的垃圾信息,人们必须在信息海洋中检索信息。通常情况下,公众早期对事件的认知出于片面或错误状态的话,往往会在后期导致错误意见的形成,错失表达诉求的有利时机,不利于共识的达成。公众对话题中所包含的公共问题的认知,直接影响着其发表的意见的正误。因此,政府及时、准确、全面的提供客观的信息引导十分重要。
结语: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网络传播的地位作用更加重要,重任也更加艰巨,尽管还存在不少问题,但我们只要进行规范管理和正确引导,建立起有序的网络公共领域,相信网络传播终会向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罗亮,时影.互联网与网络公共领域的兴起[J].新闻战线,2016(19)
[2]李传军.社会治理转型中的网络公共领域[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16,28(4)
[3]李传军.网络公共领域的秩序建构[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