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凌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学院210046
摘要物联网是继计算机、互联网、移动通信网之后信息产业又一重大里程碑,这就需要立法,由国际立法者参与,制定出适合这个行业发展的法律体系
关键词物联网立法
一个适当的法律框架的里程碑
物联网的结构和RFID的使用构成了法律上的挑战;议程的基本问题如下:是否需要一个(国际或国家)法律,有关企业的市场法规是否足够?如果考虑立法:现有/传统的法律就足够了,或者需要一个新的法律呢?如果新的法律被颁布:哪一种法律是必需的,什么是它们实施的时间?这些法律上的挑战,需要嵌入到人权和宪法框架里。
系统的步骤
适当的法律框架的建立和实施,要求在立法过程的系统化的步骤。因而,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使用RFID的方案要系统地发展,只有在充分了解事实的情况下,才可以起草适当的法律规定。协调下面讨论的四个技术方面可以完成一个系统化的法律问题,即全球性,垂直性,普遍性和技术性。相关的物联网和RFID安全和隐私问题的法律需要定性分类。特别是,这个问题必须解决,有多少民间社会的隐私准备让步,以增加安全性。应寻找一种解决方案,考虑隐私和安全不是作为对立面,而是作为互相影响的原则。鉴于多方面的情况,似乎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法律框架来管理物联网和RFID方方面面。因此,在技术环境下,可以考虑一下四个方面:全球性基于物联网方面的商品和服务在全球范围内的销售和分发。垂直性意味着技术环境的潜在的耐用性。普遍性是指使用RFID标签的环境的程度;在技术上,RFID可以普遍使用于人,事,植物和动物。技术性是保护隐私发展的重要基础。
可以考虑几个方面,即(一)标记的复杂性(主动和被动的,可擦写),(二)背景设备的复杂性(阅读器或其他相关媒体)。
考虑这四个方面的要求时,要建立一个法律框架来约束所有参与者。即建立一个国际立法者,并适用于地球上的每个对象。
2.国家法律或自律
(一)到目前为止,物联网监管模式是基于多方面业务标准的自律,从领先的技术准则和公平的信息实践。尤其是EPC的准则依赖于象“消费者请注意”,“消费者教育”和“保留和IT安全政策”。因此,按照EPC的准则是一个自我控制的战略。这种自我监管模式符合众所周知的辅助原则,这意味着一个特定的社会的参与者试图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结构,行为),在政府没有采取干预的地方。自律的合法性是基于个人的积极性。此外,自律的成本更低,比国家法律更加灵活。
在这方面,法律学说发展了“软法”的概念,不仅仅是政策声明表示更多的私人承诺,但不到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然而,“软法”也尚未有一个明确的范围或可靠的内容。特别是关于规则的可执行性,法律是在力(“硬法”)或不在力(“没有法律”),这意味着它是很难区分不同程度的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只能说软法是一个社会的观念。这种自律的概念,如果不是自愿遵守就缺乏执法策略。因此,立法者的参与似乎是不可避免的。
(二)因此,即使自律多方面的优点是可见的,但安全和隐私方面的法律框架需要立法者设置。这些法律都必须在国际上推出。解决当前国际法方面理论倾向于承认国际法的一个广泛的定义,根据这一领域已不再仅局限于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也扩大到个别人,国际组织和法人实体。由于传统规则难以在一个快速发展的领域发展,但物联网发展的主要法律来源是法律的一般原则,如良好的意愿,平等相待,在经营活动中的公平性,协议的法律效力等,基本法律原则在一定程度上,被认为是“自然法”的表达;实际上,一般的法律原则是基本的,它们可以在每一个法律系统所发现。
然而,安全和保密的具体问题包括隐私问题,在世界不同的地区,对隐私的判断不尽相同,这使得应用一般原则,在跨国经营活动变得困难。因此,应由国际立法者引入一个基本的法律框架;然而,安全和隐私保护的法律细则是由私营部门发展的。
3.法律门类和方案今后的立法,其中包括物联网和RFID的隐私和数据保护问题,可以有五种不同的方面:知情权立法;禁令立法;IT安全立法;利用立法;任务驱动立法。
(一)知情权立法的目的是为了使客户了解应用的RFID方案。换言之,客户应该知道哪些数据被收集和在购买后关闭标签的可能性。在美国,曾多次努力,实现这种立法。(二)禁令立法设想禁止或至少限制在某些情况下使用的RFID的规定。这种做法是国家立法的传统,如果公众社会不喜欢某种行为;禁令执法是可能的(至少在书本上)。自律,更倾向于引入激励机制(如果有的话),而不是禁止。(三)IT安全的立法,包括倡议,要求建立一定的IT安全标准来保护RFID的应用,防止未经授权的读取和重写。这种规定可以由国家立法者通过自律机制来建立;通常情况下,行业标准由相关市场参与者开发,因此有机会由各自的开发者来遵守的。从技术上说,开发一个新的“第四代”数据保护协议的框架,应允许设立严格的保障措施和频繁的审计。(四)利用立法支持RFID在某些情况下使用。这种方法和禁令立法是相反的,它在有关证明文件中展望RFID的应用。因此,立法的方式要微调禁令和利用立法之间的适当平衡。(五)任务驱动立法涵盖法律规定,配套技术要投入RFID的法律挑战的研究中,这种做法的目的是在更好地了解有关问题。
4.展望随着物联网的出现,新的监管办法以确保其隐私和安全成为必要。尤其攻击被截获,数据身份验证,访问控制和保障客户的隐私(自然人和法人)。物联网的性质要求一个异质性和差异化的法律框架,充分考虑到全球性,垂直性,普遍性和技术性。地域受限的国家立法,似乎并不适合这一方面。然而,自律的应用以确保有效的隐私和安全可能不足够,因此,由国际立法者,设置实质性的关键原则的框架由私营部门进行更详细的规定,似乎是最好的解决方案。此外,国际立法者在此过程中也保证了公共部门的继续参与,有助于监测这一进程。有关法例的内容包括获得信息的权利,禁止或限制使用的物联网的规定,在IT安全立法规则的规定下,配套使用物联网机制的条款,并建立一个专责小组,研究的IOT的法律挑战。同时机制仍然需要发展,在物联网的全面运作之前,可以建立有效的监管。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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