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垃圾分类的影响因素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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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垃圾分类的影响因素研究

曲宜婷

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管中心浙江省杭州市310000

摘要:减少不断增加的垃圾是现代城市发展面临的巨大挑战之一,在城市边缘地区填埋的短视做法已经给城市环境和持续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并呈现出“垃圾围城、污染渗透”的尴尬局面。垃圾分类回收被普遍认为是解决困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关键环节,特别是城市垃圾中比例最大、混合程度最高、成分最复杂的生活垃圾。然而,尽管推行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十余年,我国还没有一个城市或地区能够成功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并持续发展。基于此,本文对城市居民垃圾分类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城市居民垃圾;分类;影响因素

引言

伴随着城市人口的急剧增长、居民物质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的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产生的数量和复杂程度不断增加。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垃圾产出国,如今2/3以上的城市深陷“垃圾围城”的困境,很多城市已无处填埋。因此,需加强城市居民垃圾分类以及处理研究。

1居民生活垃圾的调查分析

通过对居民日常生活垃圾的观察、统计和分析,按照垃圾的处理方式可分为如下两大类:

1.1整理销售类

是指通过归集整理,出售给废品收购者的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包括:报纸、书刊、易于归集的纸箱、纸盒和纸袋;塑料油桶、矿泉水瓶、啤酒瓶、易拉罐,以及废旧电器等。此类多被回收且增量较少,不是本课题研究的重点。

1.2混合抛弃类

是指不进行归集整理和分类,而是直接盛装送往垃圾收集点的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可回收垃圾——不易归集的小纸箱、纸盒、纸袋和散碎纸片;废品收购者不愿收购的瓶瓶罐罐;废弃抹布、毛巾和拖鞋,以及各种塑料袋等;厨余垃圾——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卫生用品——卫生纸、卫生巾、纸巾、湿巾等;有害垃圾——废旧电池、各种化学用品的残液残渣;其他垃圾——渣土、落叶及木屑等。混合抛弃类垃圾,大多数家庭都不进行分类而直接用垃圾袋混装送往垃圾收集点,是后期进行焚烧、填埋的主要来源。要解决“垃圾围城”,当以这部分垃圾的减量、减排和资源化为重点。

2城市居民垃圾分类的影响因素

2.1居民垃圾分类的“名不正言不顺”与对二次分拣的过度依赖

垃圾分类作为一项需要全民参与的活动,没有法律层面对居民垃圾分类责任的界定和落实责任的强制措施,导致社区基层组织在动员组织居民方面“名不正言不顺”,缺乏真正的监督管理居民垃圾分类的能力,不敢“动真格”。这就使得垃圾分类的参与者只停留在一部分社区活动的积极分子和对绿色账户积分感兴趣的居民,而大部分居民的参与难以保障,社区垃圾分类质量难以保证。

2.2分类投放与分类运输的矛盾

由于居民分类责任界定的缺失,环卫部门难以真正对不分类或者分类不到位的社区或者居民采取有效的强制措施,这就引起了系统的第二个问题,即社区垃圾分类质量与分类收运标准的矛盾。

2.3末端分类垃圾的处置

末端分类垃圾的处置难题主要表现在垃圾分类处置能力不足以及综合利用体系不健全。垃圾分类处理能力不足,尤其是湿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仍面临处置能力提升的难题。该难题在中心城区更为显现,一方面因为前期规划未曾考虑湿垃圾处置场所选址以及现实中处置场所选址难。另一方面是湿垃圾处置技术方向不明朗,当前湿垃圾处置加工后产品出路不明确,末端资源化利用水平有待提升。另外,上海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水平还不高,已有的设施也普遍存在设备陈旧、技术落后、存在环境风险等问题。

3有效增强城市居民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与对策

3.1提升垃圾分类回收在政府工作序列中的地位,理顺法规与监管责任

垃圾分类回收是一项一把手工程,在全社会取得分类的共识必须由强力的政府牵头,世界其他国家的经验也证明垃圾管理问题的妥善解决与政府的重视程度密切相关。政府部门应该理顺关系,对各级各地的垃圾分类法规体系进行梳理调整,杜绝多头管理、执行力弱的问题,将立法的聚焦点从关注广阔的公共层面转移到减少家庭层面分类的限制条件上来,从原来自发、分散、选择性的垃圾民间分类转移到体系化、贯穿化、环节化的产业性分类回收,从仅仅的道德层面的约束转移到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层面的约束。

3.2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分类标准,与多主体分类回收产业衔接

根据我国的居民饮食和生活习惯,本文建议在生活垃圾产生的源头,即家庭和居民个人端采取粗分类或者称直觉分类的方式,如将生活垃圾分成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三类。这样做的原因是首先考虑到我国居民的居住条件限制、个人公共卫生意识等方面的差异,并认为个人的时间和精力相对于垃圾分类而言也是一种宝贵资源,而且大部分人对于垃圾分类的操作效率是很低的。因此可以在源头粗分类后,在后续的环节中移交给专业的垃圾分类工人或者环保组织进行实施,如美国的WasteManagement就是用垃圾车将粗分类的垃圾统一运输到工厂,进行最专业和自动化的垃圾分类分拣,在满足政府环保法规规定的同时将一切具有经济价值的成分分离出来,在居民个体与专业人员的效率和效果之间找到一个合理、经济的平衡点。

3.3公民垃圾分类意识的提高

随着社会各界对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大多数城市都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大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宣传教育的力度。通过积极引导公民理性消费,全面普及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与知识,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才能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政府部门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要求,采取多途径、多层面、多元化的方法,提倡公民自觉的进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才能营造出全社会共同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良好氛围。为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知晓率,调动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各试点城市从宣传引导、正向激励、方便投放和监督指导等工作入手,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来引导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如北京、深圳的“资源回收日”,杭州的“有害垃圾清运日”,广州的“媒体固定时间免费发布公益性宣传广告”和“环保卫士”小游戏,上海的互联网+“绿色账户”等等,以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认同感及积极性。

3.4市场化监督管理机制的完善

在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必须建立积极引导企业自主经营、市场良性发展的政企合作机制,加大社会资源的整合与优化配置力度,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要求,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才能在促进企业市场竞争力稳步提升的同时,最大限度的消除恶性竞争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的开展所产生的影响。随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考核力度的持续加强,政府部门必须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作业内容以及质量要求采取首分制考核的方式,对于检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现象必须通过媒体曝光的方式予以严厉的处罚,才能促进企业自身社会责任感的稳步提升,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的基础。

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市居民垃圾产出量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而慢慢增加。因此,需要依据当前的实际现状,采取适宜的技术措施,从而提升生活垃圾处理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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