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工程技工学校天津300252
摘要:城市交通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不仅关系到人们的日常出行,还关系到城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的发展,是现代化城市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此,本文将针对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中与其他交通衔接工作进行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交通行业发展计划,实现对交通线路的全面整合与优化。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交通衔接
前言:
现如今,城市轨道交通是我国交通网络体系中不容获取的一部分,同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相比,这种交通运输方式具有独特的优越性,如何做好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之间的衔接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能否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城市轨道规划设计流程
城市交通衔接方式多种多样,例如步行、自行车、公交车、小汽车、大巴车、火车、飞机等。城市交通衔接方式是否拥有良好的衔接效果,直接由城市轨道规划方式决定。城市轨道规划作为城市轨道衔接工作的龙头,其规划工作做的越早,后期实施效果越好。因此,城市轨道规划设计工作需要深入贯彻落实到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每一个环节,随着轨道交通工作的不断推进,城市轨道规划的相关负责人需要不断对城市轨道规划进行完善与整合,科学处理城市轨道规划衔接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创建具有完整性、系统性、全面性的轨道交通体系。
首先,需要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的相关负责人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与整理工作,搜集城市规划资料,到现有站点进行实地调查,并将这些资料作为轨道交通车站换成设施的配置依据;同时,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的功能、规模与设计的人员,需要做好站点乘换功能的设定工作,为轨道交通车站换乘设施配置工作的开展提供所需的素材;其次,轨道交通车站乘换设施配置人员需要将所收集好的城市规划资料、现有站点调研结果以及站点乘换功能设定方案作为研究对象,对城市轨道乘换设施构成进行分析、对轨道交通站点功能进行分类、对乘换设施进行配置,使其不仅能够为轨道站点乘换设施规划布局的设计与站点周边开发、站点改造规划提供所需的服务;与此同时,轨道站点乘换设施规划布局的设计与站点周边开发、站点改造规划同样能够为轨道交通车站乘换设施的设置工作提供参考;再者,功能、规模与设计人员需要对乘换设施规模进行科学预算,对乘换设施进行合理设计,为轨道站点乘换设施规划布局提供有利的数据支持;最后轨道站点乘换设施规划布局人员需要将轨道交通车站乘换设施配置与功能规划设计为依据,合理预算总体乘换客流进行、科学计算乘换设施规模、全面构建乘换设施布局模型。
二、城市轨道规划设计体系
轨道交通衔接设施规划主要有四个设计阶段组成,即“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工程可行性研究”、“总体初步施工图纸设计”。其一,“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设计阶段的衔接设施规划任务是从宏观视角出发,构建交通一体化发展格局,并对大型设施的乘换关系进行树立,例如轨道交通线网之间的乘换关系、轨道交通与机场之间的乘换关系、公路枢纽与铁路枢纽之间的乘换关系、有轨电车线路之间的乘换关系、常规公交枢纽之间的乘换关系、BRT线路之间的乘换关系、P+R停车场之间的乘换关系等,将乘换体系纳入到城市总体设计与规划工作中,将大型衔接设施场地提前预留出来,充分考虑联合开发所具备的可能性。其二,“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设计阶段创建具有综合性的乘换体系,强化大型乘换枢纽,从新时期发展视角出发对各类衔接设施的建设规模进行合理预测,同时做好衔接设施用地的预留工作,制定具有可行性的大型衔接设施用地联合开发方案。其三,“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需要对各类衔接设施的近期规模需求与远期规模需求进行判断,制定与之相适宜的衔接设计规划设计方案,从实际情况出发对车站布局与周边城市设计提供具有可行性的开发策略,实现对近期用地的合理控制,切实做好远期用地的预留工作。其四,“总体初步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将车站总平、车站周边用地、车站各出入口客流预测等实际资料为依据,对轨道交通衔接设施的近期布局方案与远期布局方案进行确定,同时做好车站总平与周边城市设计的信息反馈工作,将轨道交通衔接设施同周边景观、周边建筑进行整体规划与设计,将衔接设施方案报规报建的各项手续落实到位。
三、城市轨道规划设计管理
“建多少”、“何时建”、“谁负责”是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中所存在的重要问题,该问题直接关系到城市轨道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与经济性。同城市其他交通衔接方式相比,城市轨道交通衔接方案相对比较灵动,可根据不同的社会需求将其划分成多个建设阶段,有效解决一次性投入所产生的资源浪费问题。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客流相接设施的建设规模与建设类型均需要与轨道交通工程同步开展,在后期建设活动中可按照运营阶段所产生的综合评价对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衔接建设时间、建设规模进行合理规划。
现如今,我国具有一体化性质的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衔接设施的实施率相对比较低,主要源于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衔接设施的建设主体不够明确,需要我国政府部门对其积极做好宏观调控工作,任命特定的部门与人员对轨道与其他交通衔接设施的建设工作进行管理与控制,协调好建设时间、建设规模,合理控制建设工期,不断优化施工建设方案,避免建设时间、建设规模、建设工期、建设方案之间出现相互干扰,有效提升设施衔接的灵敏性。
总结:
综上所述,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其他交通衔接问题主要表现在建设规模、建设时间、建设人员等方面,需要我国政府部门做好宏观调控工作,科学处理好建设时间、建设规模、建设人员、建设方案之间的关系,明确城市轨道规划设计流程,完善城市轨道规划设计体系,落实城市轨道规划设计管理,有效解决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其他设施衔接之间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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