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门、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于历史原因,与大陆分离。1949年初毛泽东就确定,原则上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必须取消,但在实施步骤上,要按问题的性质和情况区别对待。因此,对香港、澳门这类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问题,应留待时机成熟时和平解决。1949年通过的全国政协《共同纲领》确认了这一原则。50年代后期,毛泽东、周恩来进一步提出了对香港“暂不收回、为我所用”的方针。与此同时,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香港繁荣稳定的政策和措。
史志研究
2000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