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守环(黑龙江省林口林区人民检察院,黑龙江林口157600)
摘要:从五个方面重点讨论检察机关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林区中发挥职能作用。
关键词:和谐社会;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治国理政目标。中央领导指出,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有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应当以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作为各项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充分履行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1立足自身职能,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自觉性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神圣使命,对于促进国家机关依法执政,保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司法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既是和谐社会的主体,又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因此,检察机关要立足职能定位,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执法监督,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林区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林区的有力保障。任何工作均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一切执法活动必须围绕实现这个第一要务展开。检察机关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第一要务服务的新途径、新方法,保障改革开发的顺利进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不同所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实现社会和谐、林区平安、人民幸福。
2提高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的能力,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
检察机关应当十分注重分析形势,在职务犯罪的易发领域加大侦查力度,统一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领导,加强侦查指挥机制、侦查协作机制、特别侦查机制、信息和技术装备共享机制建设,提高职务犯罪侦查能力和水平,以实现对职务犯罪的有效监督。同时,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这既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内在需要。
3提高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能力,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作为国家权力重要组成部分的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安全,积极构建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机制上应当有所作为。各种刑事犯罪本身就是社会不和谐的音符,严重危害着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林区检察机关要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继续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参与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努力把影响稳定的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为林区的平安与社会和谐再作贡献。
4提高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能力,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林区需要有一个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和谐社会必然是一个法治化的社会。法治化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确保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而司法公正的发展的重要性,则必然要求检察机关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当前,司法是否公正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关系全社会对社会公正的信心。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权、审判监督权以及立案通知权、抗诉权、纠正违法权等等,就是为了通过司法权力之间的监督制衡,保证司法权的公正行使。
5以人为本,提高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
以人为本是现代管理的基本理念,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林区具有积极的意义,对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同样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同时,制约检察工作发展和队伍建设的问题及困难也越来越突出。解决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检察改革来推动。既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更要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专业素质,坚持从检察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出发,健全以提高专业技能为核心的正规化培训体系,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
为切实发挥上述职能作用,林区检察机关必须深化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认识,并采取如下措施予以保障:
(1)要以公平求和谐。公平是人们追求的基本社会价值,是社会秩序得以维系的基本理念。而司法是维护公平的最后一道屏障。
(2)要以效率求和谐。从法学理论上讲,公正是司法的最终和最高目标,效率是通过司法实现公正的最佳状态。在保证公正的前提下,效率是司法的内在追求之一。
(3)要以监督求和谐。在国家状态中,一方面,每个公民在社会中生存生活,享受社会权利,就要遵守共同规则,使他人权利也得到尊重;另一方面,一部分人要代替广大人民的意志,担负执行群众共同行为规则的功能。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要通过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护人权,促进每个公民、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要通过预防职务犯罪,反腐倡廉,监督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创建良性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和谐。
(4)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林区,使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检察机关既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又是和谐社会的受益者。如何通过发挥自身职能,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检察机关必须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统领检察工作,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改革创新,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贾春旺检察长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提出,2005年,全国检察机关要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努力提高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的能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能力;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法治保障。
总之,林区检察机关应在党委、林业局及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着重抓好以下“四项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林区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进一步贯彻严打方针。继续重点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坚决依法惩治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同时,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过失犯,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从宽处理,能不捕的依法不批捕,能不诉的依法不起诉,切实体现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的理念。
二是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有震动和林区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经济犯罪背后的行贿受贿、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案件,以及以木谋私等犯罪案件,创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享有生产要素的环境。
三是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落实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关键的要求,加强对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规律的研究,积极开展预防工作,既从严治标,更着力治本,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是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工作。把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诉讼结果监督与诉讼过程监督相结合、事后监督与事前引导相结合、纠正违法与查处司法腐败相结合,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推动监督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检察机关应振奋精神,坚定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开拓进取、扬帆直上,为早日实现林区的和谐、平安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