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研究——基于建立沼气工程的设想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8-11-21
/ 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研究——基于建立沼气工程的设想

冉小嵩

关键词:农村生活污水沼气工程

农村生活污水面广量大,治理难度较大,已逐步成为农村主要面源污染之一。近年来,浙江省各地结合“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配套建设了一批生活污

水集中净化沼气工程,取得了明显的治理效果。因此,建立沼气工程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是个行之有效的方法。

一、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方兴未艾

(一)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日趋成熟。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各级农村能源部门针对中小城镇生活污水的特点,开始研究利用农村家用水压式沼气池代替城镇楼房住宅化粪池,分散处理城镇生活污水和粪便的技术,称为“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该技术由于投资分散、易于建造、可就近处理、不专门占用土地、效果好、易管理、运行不耗能和具有较好的环保效益等特点,已在不少省、市(特别是南方各省市)得到积极推广应用,收到满意的卫生效果和良好的社会环保效果,是现今适合中国国情的一条分散处理城市居民生活污水的有效途径。

(二)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技术特点。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是分散处理生活污水的新型构筑物,适用于在近期内无力修建污水处理厂的中小城镇,或城镇污水管网以外的单位、办公楼、居民点、旅馆、学校和公厕等。冬季地下水温能保持在5~9℃以上的地区,或在池上建日光温室升温可达此温度的地区,均可使用该技术来处理生活污水和粪便。我们通常所说的城镇生活污水主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冲洗厕所的生活污水中含有粪便等排泄物,是多种细菌和寄生虫的载体和疾病的传染源;二是生活污水浓度低,其中干物质浓度为1%~3%,COD浓度仅为500~1000mgöL;三是生活污水的可降解性较好,BOD5与COD之比为0.5~0.6,适用于厌氧消化制取沼气。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是根据生活污水的特点,把污水厌氧消化、沉淀过滤等技术进行有机结合而设计的处理装置,其性能明显优于普通化粪池。根据四川省寄生虫病研究所对六类建筑物的净化沼气池在运行1~4年后进行的卫生效果调查表明: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水质粪大肠菌值>10-4,寄生虫卵数0.565~1.074个öL,BOD5<50mgöL,SS<60mgöL,色度<100,各项生化指标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8978)的一级现有标准和《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并且沼气池出水中无蚊蝇孽生,每10~12户家庭生活污水所产生的沼气,可供一户用作炊事燃料。

二、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产业化发展的主要障碍

(一)工程技术标准不统一。该技术自研究开发到工程化推广已20年,虽然国家建设部1990年发文将它列入“八五”科技成果第一批推荐推广项目,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也将它列为粪便无害化处理装置在全国推广。但到目前,除四川等少数几个省搞了相关技术规范和地方标准,1990年中国沼气学会联合中国市政西南设计院出版了给排水试用图集《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外,国家级的相关技术规范、正式标准图集还未见出台。因此,各地在推广建设中,出现很多非标准化、不规范的工作实例,使该项技术从质量到效果很难获得保证。

(二)缺乏必要的技术研究开发、工程示范推广工作经费。该项技术目前仅有农村能源主管部门给予少量的研究开发经费扶持,很少得到其它方面的资金注入。事实上,原有技术装置已经落后于社会的发展,不能适应用户的需求。长期以来,一些科研、开发部门由于缺乏经费,无法开展研究和实验工作,使该技术难于进一步提高完善;工程推广部门也因无专项示范工作经费,抓起感到力不从心。

(三)缺乏强有力的政策导向。目前国家和地方都有城镇居民生活、生产有机污水排放标准,但由于各种原因,多数地方在实际管理上不能按要求严格到位,有些做法,也仅流于形式。如目前一般与城镇居民住宅楼房配套建设的“格式化粪池”,依现在居民生活水平,按标准建造就已难适应环保需要,可相当部分建筑商为节省投资,还在有意减小容积和降低标准。污水净化沼气池处理效果虽好,由于造价略高于“格式化粪池”,又没有相关的政策扶持,很难得到建设

单位认可和建筑商的青睐。

三、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发展对策分析

实践表明,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是一种投资少,效果好的小型分散化处理污水技术,在当前农村无力建设集约化污水处理厂的情况下,是农村地

区生活污水处理的最佳选择。以下提出对策:

(一)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人们的能源环保意识。要真正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的产业化发展,首先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应把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建设内容纳入新农村建设和发展规划,通过经济杠杆的调节和政策的倾斜来引导和鼓励建设单位投资开发和建设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应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如新闻媒体、技术讲座、组织交流研讨,兴建样板示范点等,对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进行广泛、持久的宣传,努力提高人们对该工程的认可度、推广度,吸引更多的民间资金注入工程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示范推广工作。

(二)规范和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推广管理体制。由于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是我国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和沼气科研机构开发并命名的,长期以来主要是靠各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在宣传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技术在农村环卫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而建设、环保、卫生等部门略显被动。实事上,该工程的规范、建设和产业化发展与上述各部门紧密相关,须得到他们的认同、配合和支持。因此,各部门应本着“求真、务实,有利于工作开展和管理”的原则,明确分工,确定职能部门和协作部门,实现职能到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合作,切实为当地居民办实事,共同促进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的产业化发展。

(三)完善工程技术工艺,尽快出台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目前,各地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池型结构五花八门,各种工艺流程也缺乏严格的科学依据。建议由国家主管部门适时组织安排召开专项技术研讨会,召集各地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同时在研讨会的基础上组成专家组,专门研究编制出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标准图集以及相关的技术规程、规范,以利早日进入建设领域普及推广。

(四)开展技术培训,抓好试点示范。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技术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建设、生物、环卫等多项技术。设计、施工和建后物业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应参加各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实行资质化管理。另外,为使该技术能在全国范围内树立新形象,利于工程推广普及,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全国不同区域的中小城镇和农村地区建设一批标准的示范点。

参考文献:

[1]邓可蕴.中国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理论与实[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1.

[2]农业部科技教育司.2005年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资料.[R].2006.

[3]张正敏等.农村能源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