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某是一名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因为邻里纠纷,双方矛盾激化,对方三人破门而入,对其进行拳打脚踢,实施不法侵害行为,老太太在根本无力还手时,情急之中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顺手拿起了墙角的半瓶硫酸,甩向不法侵害人,造成三人被硫酸蚀伤的后果。法院以防卫过当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
江西律师
2001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