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下的土地创新利用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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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下的土地创新利用研究

张灿雄

鹤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摘要::文章主要对城乡一体化建设以及土地利用规划进行探究,并分析当前规划的不足之处,从几个问题上提出今后土地利用规划创新的建议,望能进一步提高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利用率。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土地创新,研究

城乡一体化指的是具有高度发达生产力的情况下,城乡间经过生产要素以及资源优化以及流动,共同协调,取长补短,以城带乡,相互服务,并逐步融合城乡间的文化、经济,并持续发展。诸多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措施,但最关键的措施之一就是制度创新。

1城乡一体化建设与土地利用的联系

1.1促进城乡一体化需合理利用土地

合理布局城乡建设用地。综合性规划统筹范围中的土地资源利用,建设城乡一体化需要合理的土地规划,从而推动其进一步发展。城乡所有土地的建设都离不开合理规划,并需要由相关审批程序进行审批。任何类型的用地都需要相应指标以及布局来实施规划,一是根据用途管制合理分配各类用地,二是给予用地指标安排于年度计划当中。合理布局城乡用地中基础设施用地以及拆旧建新的土地,并尽可能的不影响到农田以及耕地的使用,使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能够相辅相成地共同进行。城乡建设发展离不开土地规划,良好的规划能够指导区域土地的利用,同时对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十分有效的助推效果[1]。

1.2城乡一体化建设能够体现规划指导思想

城乡一体化需要把乡村与城市、农业与工业、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当作一整个部分,综合研究,利用政策的调整以及改革体制形式推动城乡在市场信息、规划建设、政策措施、社会事业发展以及市场信息等方面的一体化,从而让城乡社会经济更加和谐地发展。城乡一体化不但是协调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它的开展还能够减少城乡间的距离。当前,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点内容就是城乡一体化建设。在国土资源部颁布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六项措施当中,把农村用地管理与规划,进一步实现用地节约当作首要任务。当前关键指导思想就是集约用地以及优化用地布局,用地布局的建设需要遵循集中集聚,并要关注内部潜力挖掘。把农村居民逐步集中至中心村就是建设新农村的内容之一,将农村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生产生活集中使农民获取利益,另外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农村环境。所以,建设城乡一体化还能够将集约利用以及新一轮的优化布局规划思想表现出来。城乡一体化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关系是相互促进发展的,编制与规划土地利用能够推动城乡一体化的稳定发展。

2土地创新利用规划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

2.1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合理安排

就当前实施的土地利用规划而言,一般在城市中广泛实行地方建设用地指标,关键在于城市,预留指标,那么会导致给农村的指标屈指可数,以至于无指标可言。在这种情况下,这就导致农村多种非农建社的发展难以正常开展,同时还导致一些农户新建住宅缺乏用地,进而就非常容易衍生违法乱建的情况。在新一轮规划修编里可将过去指标中偏重于城镇的方面进行改变,单列出一项指标在建设用地指标中专门针对农村建设,如此一来就使农村建设的用地需求得到保障,也就是保证农村的农田水利、能源、道路等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以及卫生、教育等公共设施用地,这些方面的内容需要在规划里给予高度关注。另外,预留农村建设的指标过程中,需要从多个角度出发,如村容整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及便于生活等多个方面,要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合理地预测农村今后的用地数量,并集约用地做到节约用地[2]。

2.2指导新农村建设布局

现行城镇总体规划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般来说对城镇规划区内的用地较为重视,却缺少对农村土地利用布局的详细规划,仅仅只是大致的规模控制。没有全面的村庄土地规划方案,那么农民建房的选址就选择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或是老宅周围,就很容易导致村庄的发展盲目,这些情况也是阻碍农村建设的一个关键问题。新一轮的规划修编能够对居民点的规模与布局、数量进行合理安排,从而使村庄内的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有效指导村民修建房屋,防止出现不合适的扩张。建设与改造种类不同的村庄需要按照各村的具体环境采取相应手段,其中包括有:(1)关于新建设的居民房,要将其规模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且需要有交通方便以及集约节约等条件。(2)关于已有的村庄改造,需要在指标上实行适当倾斜,给予合理数量的用地指标从而能够有效开展,且需要与镇村布局规划要求相适应,尽可能往中心村中集中。(3)关于规模不大的村庄,需要将其酌情划进村镇建设控制区再合理拆并,在拆除之前区域中的建筑物需要保持原样,不可扩建和改建,在要求更新时,需要到村镇建设用地建设。根据上述规划村庄的模式,指导村镇合理建设[3]。

2.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

各规划经过科学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的关键内容就是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其中涵盖有复垦整治、开发整理等多项内容,将城乡建设用地等多向规划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更加有利。对于土地整理开发规划而言,需要将土地整理的布局以及规模进行进一步深化,了解农村居民用地拆旧以及保留的范围,从而使耕地平衡的目的能够得到保证。

对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方面上,可按照不同位置的经济发展状态以及农村居民实时状态等情况实施合适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形式:(1)对于与镇区相隔较远的位置,可实施中心村的形式,也就是与农民新建住宅、旧宅拆除等,让居民搬移到中心村生活,根据多种整理模式,能够更加有效且具有针对性地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2)对于离镇区较近的位置,可实施城镇化的形式,也就是与农村城镇化的进程相结合,使用与镇区距离较近并且条件良好的区域整体搬迁分散的自然村,有规划与进度地向城镇靠拢。

2.4衔接有关规划给城乡一体化带来良好服务

在城乡一体化建设当中土地规划发挥着十分关键的影响,此规划自身还应该同别的一部分规划紧密衔接,才能够更好的应用,从而将其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把城乡发展中的用地问题妥善解决好。第一是衔接主体功能的区划,与国家发改委提出的重点开发、优化开发、禁止开发与限制开发的主体功能分区的要求相符。第二是衔接城镇体系规划,在村镇规划区与城镇规划区的范围之中安排新区的建设,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分配应保证“两规”里村镇建设的规模等同,进而能够后推动城乡建设发展。第三是衔接村镇的布局规划,首先需要将村镇布局规划考虑在内,需要按照镇村布局规划的有关要求来进行空间布局。另外,还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规模的布局,根据拆迁的人数、户数以及建设强度等内容,合理分配新建农村居民的居住面积,从而使农村居民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4-5]。

3结语

对于我国目前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情况而言,在新一轮的规划中我们能够从类型不同规划引导作用和建设用地布局、指标以及各种类型的规划中相互衔接来考虑,且需要拓宽思路,推陈出新地做出合理规划,从而能够做出居住集中、交通便捷以及集约用地的规划方案,并合理实施,进而推动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永强,苏昌贵,龙花楼,侯学钢.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中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研究[J].经济地理,2013,33(10):138-144.

[2]梁浩飞.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中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分析[J].企业技术开发旬刊,2016,35(6):140-140.

[3]王帅.浅谈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创新[J]中国房地产业,2015(15).

[4]喻庆.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中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研究[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7(37):18-18.

[5]马宝峰.研究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要点[J].工程技术:全文版,2016(12):00240-0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