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摘要:通过对农村饮水安全现状与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几个主要措施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现状;存在的问题;主要措施。
农村饮水安全是指农村饮用水的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等四项指标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是农村幸福生活福祉的有力保障,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中央领导提出不能把饮水不安全问题带入小康社会,必须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当前水利工作的攻坚之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途径,是最直接、最紧迫的民生工程。但受各种自然因素的制约,农村饮水安全仍然面临不少因难和挑战。因此,笔者根据河西镇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实际,就如何做好镇(乡)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谈点自己的看法。
一、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当前的现状
根据河西镇“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人口调查与复核成果表明,至2014年底,河西镇农村总人口52156人,饮水安全和基本安全人口48505人,占农村总人口的92%,饮水不安全人口3651人,占农村总人口的7%,饮水不安全类型主要表现为:一是饮用水质不达标3091人,即未经处理的Ⅳ类及超Ⅳ类的地表水3091人;二是水量不达标326人;三是饮用水源保证率不达标234人。造成农村饮水不安全的主要因素是水质污染、水资源短缺、水量不足、保证率低下等,问题突出,形势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部分地区自然环境恶劣,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资源性缺水和工程性缺水突出,局部村组严重缺乏饮用水源;二是因建设资金短缺,部分已建工程建设标准偏低,用材料不合格,配套设施不完善,工程供水能力和供水水质已不能满足群众的实际用水需求;三是早期建成的工程运行时间较长、管理不到位,缺乏维修知识,缺乏维护基金,养护不当,工程老化失修,甚至报废,造成新的饮水安全问题;四是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近年来,因国家建设、洪涝灾害、地震等,导致一些农村饮水工程原水质污染、枯竭、水质恶化,甚至工程被毁,如国家的玉蒙铁路建设,就造成小回村、龙潭箐、曲陀关杜家营、关顶等村、组的水资源枯竭。
二、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依法依规划定水源地保护区,水源污染严重。由于受工业“三废”,农业化肥、农药、废塑料膊模、畜禽养殖、生活垃圾等的污染,水质越来越差,造成部分行政村、组水质性缺水,水质不达标,全镇农村水质不达标人口为3091人,占农村总人口的5.93%。
(二)、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有些工程前期勘测、设计、编制的工程实施方案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没有从技术、经济、安全的角度多方案综合考虑比较,充分论证,按实施方案实施后,水质达不到人饮安全,造成重复投资,如罗吉村的水厂建设。
(三)水处理设施缺失,水质净化消毒设施配套不完善,水质监测和检测能力建设滞后,水处理系统脆弱,应急供水能力较低。
(四)、资金投入不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资金投入大,资金短缺一直是影响农村改水工程建设的一个主要原因,另外,市、县两级配套的资金不到位,致使工程项目不能按设计规划的实施方案设置完善。
(五)、运行管理不规范。农村饮水设施多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农村改水工作时期,由于缺乏维修养护基金和管理,经过三十年的运行使用,管网普遍老化失修,渗漏水严重,有的行政村、组管网渗漏率高达40%至50%,造成饮用水量不达标,更新改造提质增效任务繁重。另外,管理人员的能力、水平和素质难与适应现代的专业化水平,对净化水设施的操作流程、消毒剂的使用方法、用量,了解掌握并不十分清楚明白。
三、切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的主要措施
全面加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明确“群众主体、政府主导、建管并重”的工作思路,完善供水技术服务体系,强化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建立良性运行维修养护基金,充分发挥用水户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激发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制定供水应急方案,积极探索建设管理方式,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确保工程“建得成、用得上、管得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目标。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作为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根据实际,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逐步签订项目责任书,细化实化领导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每一个人,认真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用地、用电、税收优惠和地方管理办法等四项优惠政策,有效降低工程运行成本,加强组织协调、部门之间的沟通、业务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各地要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和中央、省要求,分类推进水源保护区域范围划定,建设水源地隔离防护设施,并进行编码管理,实施污染源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监管和综合整治,全面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并建立风险源目录,强化风险防范,坚决避免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农村饮水安全,提出水源卫生防护要求和措施,实行水质动态监测,做到“建一处工程,保护好一处水源”,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和供水安全。
(三)、统筹编制规划,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统筹和指导作用,注重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通过对水源、取水、水厂厂址、水处理工艺、输配水管网、水量水质保障等方面,从技术、经济、安全的角度进行多方案综合比较论证,合理确定工程建设规模,大力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和城镇管网延伸工程建设,在设计中,应注意水源水头的利用,尽量采用重力供水,减少水泵提升扬程。(1)、对于水源为水库水或坝塘水的人饮安全项目,水厂建设应根据地形高差、水压水头,将水厂建成台地形,可采取如下工艺净化水质,水库水→穿孔旋流反应斜管沉淀池→消毒(二氧化氯、液氯加氯、漂白粉等)→重力式无阀滤池过滤→清水池(高位水池)→管网→用户,进行规划设计。
(四)、进一步强化水质净化处理。采取先进的净水工艺,切实解决水处理设施净化消毒设施的供水工程,尽快完善配套,对日供水规模小于20立方米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配套净化消毒设施或定期净化消毒等措施。要加快规范消毒设施的安装、使用和运行管理,要着力抓好县级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和水质监测,加快建立县级农村供水水质检测中心建设,争取每个县或一定区域内部设有水质检测中心,逐步实现农村饮水水质检测监测常态化,切实解决末梢用水安全,通过挖潜配套和管网延伸,改造供水管网设施,减少管网渗漏率,提高供水保证率和水质合格率,全面解决好农村饮水水质。
(五)、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稳定增长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杠杆的作用,拓宽农村饮水安全投融资渠道,组织和引导受益群众筹资投劳,提高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尽可能提高省级资金比例,督促落实地级建设资金足额配套,同时,千方百计整合资金,采取贷款等多种方式加大投入,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建设、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通过政策优惠,资金扶持,技术服务,聚集社会资金,吸纳民间投资,大搞民生水利。同时,要严格控制投资,加强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严防截留、挤占、挪用和滞留建设资金,充分发挥各地纪检、监察、审计、稽察等部门的优势和作用,加强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督导,确保工程建设“四个安全”。
(六)、严格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思想,各地要根据实际,制定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严格执行“四制”,即招标投标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规范参建多方行为,要全面推行项目建设开工前、竣工验收前、违纪违规查处情况的“三公示”制度以及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质量监管责任,坚持进度和质量相统一,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做好督导检查、技术指导和协调推动,严格把握好工程质量“六道关”,一是把好程序关;二是把好材料关。严把材料、设备进口关,实行管材、主要设备等材料由市级集中招标采购,确保管材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三是进度关;四是把好资金关;五是把好安全关;六是把好资料关。在施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限期进行整改,工程竣工后,要严格按照《村镇供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SL688—2013)执行,编制工程竣工报告上报县级,最后通过县级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实地察看、访问用水户、查看竣工资料等全过程的审计稽察,绩效考核,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留5%的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运行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再进行拨付,确保饮水工程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七)、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已建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水平。按照《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SL689—2013)的规范和要求,通过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要加快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服务机构,强化政府和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要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措施和经费,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积极推行节约用水方针,实行“一户一表,按方计价”收费管理,积极推进水价改革,争取人饮供水价格达到成本或微利,实现以水养水的目的。采取多种筹资方式,加快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财政部门每年应安排一定的培训经费,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现有农村供水管理人员和水质检测人员进行水质检测综合管理、水质化验基础知识和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管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促进供水工程走上健康有序的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住、用得好、长久发挥效益。
参考文献:
[1]《河西镇二0一四年统计年鉴》
[2]《云南省镇(乡)供水工程技术导则》(试行)
[3]《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