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颖
中铁二十三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161000
摘要:笔者所在企业属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从事的是铁道工程、市政工程、公路、房建工程等综合性施工,属于高危行业,发生工伤事故的概率非常大,现就本企业内部工伤保险管理存在对工伤保险认识不足,防范劳动风险意识低,瞒报、慌报、迟报工伤事故等管理难点提出了自己的一隅之见。
关键词:工伤保险;认识;管理难点;建议
一、充分认识工伤保险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建立的。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预防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的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伴随着国家及黑龙江省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政策的不断完善,我公司的工伤保险工作也稳步发展,逐渐走上正轨。我公司1998年1月1日参加了工伤保险,从当时的行业统筹逐步发展到现在的省级统筹。现公司的缴费比例为1.3%,每月缴纳工伤保险费14万元,每年缴纳工伤保险费280万元,实际我公司领取的工伤保险待遇伤残津贴、护理费、医药费、工伤遗属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亡补助金大致在260万元左右。例如2013年我单位发生五起工亡事故,仅此五起事故就获得工伤保险待遇300万元左右,从这些数字充分说明,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在企业发生工伤事故时,工伤保险起到了举足轻重的积极作用,既降低了企业的管理成本,又保障了工伤职工及家属的利益。
二、工伤保险在建筑企业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难点
1.企业管理者对工伤保险认识不足
一些企业的管理者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心存侥幸,认为本企业发生工伤的机率很低,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不划算,增加了企业的管理成本,降低了企业的利润,导致一些企业故意不报,少报应参保人数来降低缴费基数,更有甚者不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严重损害的职工的合法权益。
2.瞒报、慌报、迟报工伤事故
工伤保险建立之初的目的就是为了降低企业的用工风险和保障职工的利益。在现实工作中,建筑企业所管理的项目分散全国各地,流动性强,企业监管不严,在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后,一方面项目领导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躲避主管单位的问责,瞒报工伤事故,私自违规处理,另一方面职工自身对工伤保险不了解,经常出现不知道申报工伤,错过了工伤申报的有效时限,笔者本企业发生过这样一个工作案例:我单位下属一水泥制品子公司,2000年发生一起职工高空坠落的事故,造成伤者头部外伤,由于当时各种复杂的客观原因,企业未给伤者上报认定工伤,伤者近些年伤情复发,癫痫经常发作,已经达到药物依赖的程度,每年需要医药费6万元左右,由于当时未给职工办理工伤认定,现在只能由企业承担这笔费用。伤者现在才满50周岁,按照中国73岁平均寿命测算,企业还要承担20多年,近120万的费用。最后企业付出很大的经济成本,职工应享受到的权利没有得到保障,还要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经济利益、领导信誉、诚信本质、社会效益尽失。
3.工伤认定程序繁琐
工伤事故发生,从提交工伤申请表(附工伤申请材料)--工伤事故核查认定--作出工伤事故决定--工伤事故认定书送达这个程序依次走下来至少3个月的时间,如果事故经过比较复杂,需行政复议或者走法院司法途径,时间就会更长,这还不包括后续的医疗,以及伤情恢复后的伤残等级鉴定,整个过程完毕大概需要1年左右的时间。有些轻伤的职工在了解工伤认定程序后,往往在收集申请材料这个环节就放弃了。建筑企业经常异地施工,事故发生地与参保地有一定的距离,事故发生地如果没有统筹医疗机构,重伤职工度过危险期还需转到统筹医疗机构,由于各地医疗水平的差异,也使得工伤职工放弃工伤认定。
4.工伤预防不到位
建筑企业是高危行业,施工现场劳动者--劳动工具--劳动环境--劳动管理都是工伤事故发生的隐患,建筑行业的一线工作者从业素质不高对所要从事的岗位和操纵的设备不熟练,施工现场作业不带安全帽,不系安全绳,许多工伤事故是由劳动者操作失误和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2015年某项目在用挖掘机进行平整新建站台施工作业中,将站台上一名处于司机视线盲区的技术人员打下站台,造成伤者颅骨严重损伤,前后进行了三次手术,仅医疗费就花费30万元。这次工伤事故的主要原因为,挖掘机司机在未观察清楚周围环境后就盲目作业,站台上指挥人员疏忽大意;事故中伤者未佩戴安全帽也是伤情较重的直接原因。一些企业的施工设备老化,检测维护不及时,能用不修,能修不换,“超期服役”,因设备失灵造成突发工伤事故也屡见不鲜;俗话说“时间就是金钱”,建筑企业为缩短工期,企业经常加班加点疲劳作业,长时间高强度连续作业也是建筑企业工伤事故频发的导火索。
三.解决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存在问题的建议
1.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加强领导
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实施的如何,首先在认识,关键在领导,建筑企业的要把工伤保险提到重要的工作日程上来,企业管理者要认真学习工伤保险有关政策和法规,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充分保障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工伤职工应享受的权利,其实这样也是保障了企业自身的权益,是利大于弊的大事。提高依法参保意识,亲自督导,狠抓工伤保险宣传工作,例如派工伤保险业务员直接到项目部现场结合本企业发生的工伤案例给职工讲解工伤保险的知识,在施工现场张贴醒目的警示条幅,摆放《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板,例用工休,冬休的时间开展关于工伤保险知识的培训班,企业网站增加工伤保险宣传版块等多方面、多方法的丰富职工工伤保险知识,我们要走在工伤事故发生之前,将《工伤保险条例》的内容宣贯下去,让每名职工不单单知道什么是工伤保险,而且要让每名职工知道工伤事故的危害性,如何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发生工伤事故后如何应对。
2.坚决杜绝瞒报、慌报、迟报工伤事故
建筑企业除在公司建立工伤保险专门机构外,还应当各项目部设立工伤保险专职人员,责任落实到人,企业制定相关行政、经济制裁条例,当发生工伤事故时,出现漏报、瞒报、慌报,不及时如实的向工伤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情况,应重点查明漏报、瞒报、慌报原委,是否贻误事故抢救造成人员伤亡扩大和严重社会危害,参与瞒报、谎报事故有关人员等,分清责任,对失职人员按给企业造成损失的金额对当年的安全绩效奖按比例扣除,同时纪检监察部和人力资源部按失职情节的严重情况予以行政处罚。
3.合理简化工伤认定程序
对于工伤事故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请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尽量缩短认定时间,及时做出工伤认定结论;在当今网络如些发达的趋势下,还应积极探索工伤认定程序网上操作的可行性,提高工伤认定效率。
4.加强管理,严控安全质量,有效防范工伤事故的发生
“管理无止境,最有效的管理就是最好的管理”。要根据项目生命周期,按照“卡两头、控中间”思路,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生产资源配置、安全质量、效益信誉、劳务队伍等进行动态管控。特别是对待安全生产工作,应以别人有病,自己也吃药的态度,以如履薄冰、如坐针毡的意识,在安全措施费用上真投、安全教育培训上真学、专项施工方案上真弄。通过管理人员跟班作业,实时监控,严格执行规范要求,全过程跟踪每道工序,全方位的进行监管,确保现场施工万无一失。要进一步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狠抓现场安全管理,压实安全生产终端责任,实现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例如:我们在隧道施工中,项目部设立了门禁系统、安全体验馆,在安全帽上设置定位芯片,二衬台车上安装监控系统等措施,安全生产实现总体可控。
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基本特征是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从中央到地方,对安全生产已提升到一个新高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
安全与质量是企业的永恒主题,如果安全和质量都保证不了,还何谈企业效益、社会效益及做大做优做强企业。所以,我们要与时俱进,充分学习、研究工伤保险条例,并将工伤保险的作用在我们建筑施工企业中发挥到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