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困难与风险防范分析

/ 3

民办高校困难与风险防范分析

曹成杰李卫东

曹成杰李卫东

在中国沉寂了30年的民办高等教育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再度起航,经过了风风雨雨和曲曲折折,已经走进了中国人的视野,无论是办学规模还是办学特色都成为中国高等教育中一支不可小视的力量。深入分析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困难与风险,探索其困难与风险形成的原因,不仅具有警示作用,而且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

民办高校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以及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到大众教育的转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高等教育需求的迅猛增加,在国家教育已经无法满足社会需求的情况下,民办高等教育应运而生并逐渐发展起来的。

然而从民办高校的产生至今,不仅发展过程曲折而艰难,而且自身还显脆弱,几乎是在国有高等教育的夹缝中艰难生存。国家关于民办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一直没有予以明确落实,使得民办高校的发展几经波折。其主要困难及其原因在于:

一、法律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是民办高校难以规范发展,进而遭遇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

国家通过立法制定了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于民办高校的生存与发展起到了基础性促进作用。然而,民办教育在中国还是新生事物,一方面没有引起人们的理解和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法律的贯彻和执行力度不大。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和《民办高校促进法》均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国家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但实际上,在现实社会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别是公办高等教育十分强势、一统天下,民办高校很难得到法律保障、甚至话语权。如法律规定:“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而实际上民办高校很少享有这些权利。

一位政协委员撰文《民办高校遭受不公待遇》中说:“按国家规定,民办高校和公办学校享受同等权利,而目前实际情况两者是不平等的。比如在助学贷款上,公办学校无须担保和抵押,而民办高校学生干脆被银行告知不能享受这一权利。”

无独有偶,记者郭真空以《一张火车票折射民办学校生存压力》为题来叙述,北京某民办高校学生购票所遇到的非礼。“所持学生证,不具有公办高校同等效力,反以‘贩票’之名被抓”而掀起轩然大波。国家法律明文赋予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师生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但在购票问题上得到不平等对待,民办高校的学生都有酸楚苦涩之痛,也受到社会人士的普遍关注。

除此以外,民办高校主要还遭遇到了来自税务部门、银行贷款部门甚至政府部门一系列的不平等对待。民办高校因缺乏足够的融资和合作渠道(其发展主要靠学费滚动),甚至造成资金链断裂,极大地加重了民办高校的办学风险,更无法与普通高校一样获得同等的教育资源。

值得注意的是,表面上看是各种不公正的待遇,包括职称、评优进修、教师资格等等,然而,实际上我国教育公益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在国家还缺少对民办高校实施财政支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的背景下,民办高校也丝毫得不到足够的社会捐助往往成为民办高校发展困境的深层次原因。

如此以往,与普通国有高校相比民办高校竟争环境和办学条件更加恶劣,也谈不上在同一条起跑线上竞争。

二、国家在贷款政策和资金流向上,对于民办高校的扶持政策存在重大缺失,也是民办高校发展困难,处于风险之中的重要原因

如上所述,民办高校由于建校时间短,资金模式比较单一,不能得到国有高校双项资金回流的补偿。教师工资偏低,也很难满足支撑一支稳定教师队伍的基本需求。

截至2008年,我国有高校2629所,其中社会力量办学(包括国有民办、公民联办、私人办学、中外合作)约占总比例的25%~30%。

1997年,我国高等教育从免费高等教育向高等教育成本补贴制度转变,即高等教育的成本补贴转为由公共(国家)和个人(家庭)共同承担。这里主要阐述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国有高校比较集中地占有社会资源,所有的国有高校都可以获得经费的双项补偿。也就是说,占本科院校95%的国有本科院校和占高职院校70%的国有高职院校能享受这种双项补偿。而占高职院校30%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却只能得到单项补偿(学费)。这就使社会力量办学的企业投资者、私人投资者因资金运转失灵而处于尴尬境地。如果增加收费标准,学生家长不满意,还可能因费用增加而使愿意受教育者的比例下降。也就是说,民办学校一直缺乏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来自政府的财政、政策等各方面的支持。由于起点不平等,民办学校面临两难境地,依靠自有资金难以维系,如果向学生索取过高费用又难以招收到足够数量的学生。

据有关部门测定,如果高等教育私人成本提高1%,受教育者接受高等教育在总体中的比例就将下降0.56%,这显然对于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平等地接受高等教育是不公正的,对于社会力量办学的高校和投资者也是不公正的,对于国家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推进也是不利的。应该强调指出的是,实际上资金的需求对于民办高校有着关键的制约作用,民办大学办得好坏的重要条件之一就是资金能否得到充分满足。

因此,制定有关妥当地扶植政策推动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以至于整个高等教育的发展都是非常必要的。

三、对民办高校疏于管理,社会偏见与民办高校自身内部管理的缺失的叠加效应,制约着民办高校持续发展,也是民办高校在艰难和风险中生存的直接原因

1.急功近利,虚假宣传及其自律缺失,致使民办高校社会形象尴尬与被扭曲

一些专家认为:民办高校属于“以生养校”而又必须是“公益性质的市场运作”的模式,严重地制约着民办高校的发展。在民办高校的初期,大部分民办高校为了生存的需要争取利益,因此在较多的层面上以生源为主(生源—经费—发展是目前我国民办高校存在的形式),这也是部分民办高校在招生过程中进行虚假宣传的重要原因之一。

同时,社会中很多人在不了解民办高校的教育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情况下,把民办高校误解为与国有普通高校有同样的待遇,这也为民办高校的虚假宣传提供了社会温床。民办高校的虚假宣传主要表现在混同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办学规模、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在民办高校发展的高峰期,这个问题相当严重,也造成了民办高校的不良形象。随着国家教育的规范,现在的民办高校已经逐渐走入规范化时期,但是该类问题形成的不良反映已经逐步演变成社会对于民办高校的偏见,觉得它们是“低质量教育”或者“候补教育”,因此民办高校仍然需要引起足够重视。如果民办高校社会形象不提高,或缺乏统一的有效的良好形象,民办高校还只能蹒跚而行,难以突破瓶颈,也迈不开大步。

特别应该指出的是,部分教育机构对国家高考这一个招生制度,以及国家给予民办高校的“非盈利性质,但可在办学节余中取得合理回报”的经费政策和其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认识不正确、不科学,也给一些民办高校为了利益而不择手段创造了条件。比较突出地表现在民办高校在招生中缺乏统一规范的宣传口径,存在着虚假行为,甚至挂羊头卖狗肉、发假文凭等等。海南卓达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南洋教育集团的轰然倒地,北京25所民办高校违规招生等被通报,正是民办高校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法律缺乏对民办高校运行的具体规范,民办高校内部管理和自律不够的最终结果!与此同时,国家也缺乏即时、必要的纠偏或惩罚措施。如果民办高校不在内部管理上下大力气,抑制不规范行为,提高管理水平,那将是十分危险的。

2.定位不明确,目光短浅,丢失市场竞争优势,不能适应市场的发展

中国民办高等教育是适应市场和社会的需要发生和发展的,其招生、用人以及机制的灵活性都是民办高校的优势所在,然而民办高校办学时间短,缺少眼光、经验(即高校运作方面的高屋建瓴、运筹帷幄的经验)和资金以及林林总总的运作失误,导致民办高校一度困难重重。

民办高校建立初期,是我国国民对高等教育需求急剧增加,文凭热快速升温的时期。当时的环境允许民办高校的快速发展,中国的经济制造业大国的地位——高技术应用人才的需要,也造就了国内对于高等教育需求的膨胀。如上所述,而社会意识对民办高校并不怎么认可,加上民办高校因为缺乏足够资金和专职教师队伍,很难和普通国有高校在同等水平上竞争。同时,民办高校在教育模式上仍然套用普通高校的教育模式,致使民办高校自身的优势没能得到充分发挥。随着高等教育方式的转型,民办高校贴近市场设专业以及就业的优势反而有所弱化。据统计,2003年11月我国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4.6%,比一般公办高校毕业生就业率高出多个百分点。时过境迁,民办高校贴近市场的整体优势难存,就业优势也发生了分化,少数民办高校因条件差等种种原因就业率甚至达不到20%。至此,民办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市场受到歧视的现象也频频发生,一些就业市场公开暗示:“民办文凭非正规”,而实际情况更糟的是民办高校毕业生薪酬待遇也低于普通公办高校的毕业生。因此,民办高校面临的压力与风险也就越来越大。

3.教师人才队伍的保障差,缺乏核心教育团队的积累,造成师资力量薄弱

国家教育管理部门缺乏对民办高校的人才研究和政策支持,民办高校人才流动基本上游离于国家人才政策编制之外,不仅引起社会偏见——民办高校教师不靠谱——低人一档,也给民办高校教师人才队伍的稳定埋下隐患。因此,民办高校很难聚集较多较好的师资队伍,而只能大部分靠兼职或刚毕业的年轻教师来填补。诚然,兼职教师队伍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近亲繁殖的弊端,但如果师资队伍缺乏足够的训练有素的核心团队,那么民办高校很难在日后的高校竞争中取得优势。毛泽东同志早就指出:学校的问题主要是校长和教师的问题。因此,如何加强民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如何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如何解决民办高校教师在人才流动市场所面临的尴尬和遭遇的不公正?将是十分棘手的问题。因此,制定相关政策,逐步使民办高校教师真正享有公办教师待遇,并建立后备教师梯队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只有用世纪的眼光、深邃的思考,打造一支核心的教育团队才是民办高校当前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4.缺少统一的协会组织和精诚团结的思想

民办高校至今没有统一协会、行业组织,民办高校的学历教育、颁发证件等均归各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而地方官方机构在目前的体制条件下也很难为民办高校的运行提供明确的具体的指导。民办高校的形象和社会地位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民办高校的领导者认识到民办高校的困难与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从而加强行为的规范性。民办高校要以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为宗旨,做出一系列有意义的改善民办高校形象的行动,将是民办高校长远需要做的事情。因此,民办高校需要加强团结,发挥集体优势,加强行业自律,这方面也需要由政府和各地民办高校协会等做出统一的行动。

综上所述,民办高校办学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是民办高校创立、发展、运行中由于政策、法律和自身不完善而出现的。虽然如此,但民办高校在曲折发展的28年间仍不断壮大。因此,加大民办高校本身定位的研究,加大市场服务意识的研究,加强学校的管理和教学水平提高的研究以及就业市场的研究可谓是任重道远。民办高校应加强团结,通过政府机构或者协会等机构的共同努力,改变民办高校不规范行为,提高抗风险能力,依靠市场化的改革,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康庄大道。

基金项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规划项目《拓展民办高等教育融资渠道的法律规范与风险规避》成果论文之一(06AIG0270008)

(海口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