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评价》有感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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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评价》有感

陈立文

2001年年底以来,美国爆发了以安然、世通、施乐等公司财务舞弊案为代表的会计丑闻,重创了美国资本市场,同时也集中暴露了美国公司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问题,由此导致美国通过了《萨班尼斯——奥克斯利法》(THESARBANES-OXLEYACT)。该法案明确了公司管理者CEO及财务主管CFO对内部控制负直接责任,并将承担经济与刑事后果;大幅度提高了对会计舞弊的处罚力度;强化了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及审计监管。此次立法代表着资本市场制度的一次大的进步,也使人们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内部控制或风险管理的根本作用都是维护投资者利益、保全企业资产,并创造新的价值。从理论上说,企业的内部控制是企业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在企业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条件下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机制。其目的就是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可靠,防止经营层操纵报表与欺诈,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遵守法律以维护公司的名誉以及避免招致经济损失等。正因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有内在的联系,各国分别以不同的方式逐步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联系起来。2004年1月8日,我国有关方面举办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论坛”,这表明我国银行业也开始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联系起来。

国内外企业界、学术界对企业风险管理的研究虽然盛况空前,但大多是从企业如何识别风险、确认关键风险点、建立风险管理体系角度进行的研究和探讨。缺乏实际操作性。典型的风险管理关注特定业务中与战略选择或经营决策相关的风险与收益比较,例如,银行业的授信管理或市场(价格)风险管理如汇率、利率风险等。典型的内部控制是指会计控制、审计活动等,一般局限于财务相关部门。它们的共同点都是低水平、小范围,只局限于少数职能部门,并没有渗透或应用于企业管理过程和整个经营系统,因此,有时看上去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还是相互独立的两件事。

可喜的是,由科学出版社出版,高檩教授等著的《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评价》一书填补了这一空白,该书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制定的《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财政部等五部委已经出台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从企业的战略风险、财务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改革风险、道德风险六个方面出发,针对企业风险源分析、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论述。书中详细介绍了如何建立了一套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检查、检测和评价的方法体系;系统阐述了如何设置评价指标;以及如何制订评价的程序。为企业提供了一个统一的评价尺度和范本;充实和完善了对企业法人治理、风险控制评价与安全生产、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内部控制的评价内容,对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评价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