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推荐材料(简称“推荐材料”)是领导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以使党组织接受或采纳的书面材料。中共中央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下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署名的推荐材料。若所推荐人选是所在单位群众拥护的,可以列为考察对象。”由此可见,推荐材料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一种重要文书,
领导广角
2000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