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培养和训练数学创造性思维
王军
(渠县三汇中学四川渠县635200)
创造性思维是在一般思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思维活动中最的价值和最积极的形式,是人类揭示事物的本质规律,是获取新知识,能力的有效手段。创造性思维又是创造能力的核心,是人类思维的精华。数学中所研究的创造性思维一般是指对思维主题来说是新颖的独到的思维活动,对某一事物的独到的见解,它包括发现新事物、提出新见解、揭示新规律、创造新方法、建立新理论、解决新问题的思维方法。其过程具有创建性(独创性),灵活性等特征。也就是说在考虑数学问题时,不仅能在短时间内进行各层次各角度的思考,而且善于随机应变,灵活变通,使思维突破常规和经验的束缚,产生新思想、新观念、新方法。下面结合教学实践谈谈如何对学生进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和训练。1.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
观察力是人类智力结构的重要组织,敏锐的观察力是创造思维的“起步器”,数学教学中首先要注意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引导学生突破固有的解题模式,通过观察导出更好的独创的解法。
2.培养学生的想象能力
丰富的想象力是创造性思维的设计师,想象也是客观现实在人脑中的一种反映,因此在数学教学中培养学生的想象力,首先要使学生学好有关的基础知识,应根据教材潜在因素创造想象情境,提供想象材料,诱发学生的想象力在教与学中得以发挥。
3.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能力
发散思想是创造思维的核心,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是培养创造能力的中心环节,发散思维在思维中占主导地位。所以为了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就应该发展学生的发散思维,当发散持续到一定程度而产生飞跃的时候,发散就变成了创造。在数学教学中,要让学生“像一名文学家那样思考数学”,强调学生学习和主动性,发展学生的探索性思维。教师要想方设法唤醒每个学生沉睡的思维,努力去发掘每个人创造性的源泉。比如说,数学课堂上的提问,最好不采用“一问一答”的讨论法,要把提出的问题分解成若干个问题,每个疑问最好能用几种回答,以激发学生思考时间,不要急于让学生回答问题,也不要急于代替学生回答问题,要从多方面培养学生多提问题、多想问题的习惯、还要教会学生什么是思考,思考是什么。怎样思考,对问题的结论要尽量为学生树立多种假设,提出多种可能答案,采用一题多问,一题多解的方法,产生不确定性,增加一些具有多义性的问题,培养发散思维能力。
4.注意诱发学生的灵感
灵感是偶尔在头脑中闪过的对问题的某种特殊的具有独创性的设想。它是人们在自觉或不自觉地想某一问题时,在头脑中突如其来的一种新思想、新念头,突然找到过去长期思考而没有得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是人们在实践活动逐步形成或培养出来的一种不同人的高效率、大跨度的创造性思维的表现。在数学教学中,教师应及时捕捉和诱发学习中出现的灵感,引导学生摆脱习惯性思维的束缚,要把注意力从创造性活动的对象转移到其他事物中去,抛开“斩不断,理还乱”的思绪,让学生从新的角度,新的思路去思考问题,能很快地获得学生在探究中那种“违反常规的提问”,在争辩中某些“与众不同”的见解,考虑问题时“标新立异”的构思,解题时“别出心裁”的想法,即使只有一点新意,都应充分肯定其合理有价值的一面;对于错误的因素,进一步激发灵感,思维创新,人贵在创造,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是数学教学的一项重要任务,数学教学的发展趋势也越来越重视创造思维能力的培养。需要发明的是创造思维不是一种独立和心理活动,它是灵活性、组织性、新颖性、先进性等思维品质相互渗透,相互形成。我们应该不失时机地诱发学生的创造潜能,鼓励学生勇敢创新,通过各个教学环节,运用新思想、新知识、新事物去启迪引导学生思考,唤起创造热情,启发创造动机,积极地去培养和训练学生的创造思维。
5.进行开放教学,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沿袭以久的教育内容和方法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品质。数学作为一门思维性极强的基础学科,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方面有其得天独厚的条件,而开放题的教学,又可充分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尤其对学生思维变通性、创造性的训练提出了新的更多的可能性,所以,在开放题的教学中,选用的问题既要有一定的难度,又要为大多数学生所接受,既要隐含“创新”因素,又要留有让学生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充分施展他们聪明才智的余地,如:调查本校学生的课外活动的情况,面对这个比较复杂的课题,一定要给学生以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进行充分的探索和交流。首先学生要讨论的问题是用什么数据来刻画课外活动的情况,是采用调查和收集数据。接着的问题是“可以调查那些呢?”对此,学生可能有很多想法,对学生提供的办法不要急于肯定或否定,应让学生通过实际操作和充分讨论,认识到不同的样本得到的结果可能不一样,进而组织学生深入讨论:从这些解释中能作出什么判断?能想办法证实或反驳有这些数据得来的结论吗?这是一个开放题,其目的在于通过学习提高学生的发现问题、吸收信息和提出新问题的能力,注重学生主动获取知识、重组应用,从综合的角度培养学生创新思维。
【文章编号】1236-3619(2010)05-25-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