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介入深圳较场尾社区营造实践的启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 3

社会组织介入深圳较场尾社区营造实践的启示

吴笛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510000

摘要:基于我国社区发展现状,探索社区营造的实践经验。在对国内外社区营造相关案例的研究发现,社会组织扮演重要的角色。以较场尾民宿综合整治为例,对社会组织在其中的角色功能和工作过程、问题进行介绍,展现了社会组织在我国参与社区营造的可能性、条件和作用。借鉴较场尾的营造经验,社区应注重人文地产景的综合营造、完善相关的社会组织体系并增强社会组织的独立性。

关键词:社区;社会组织;社区营造;实践;较场尾;启示

1引言

社区是城市中的社会基本构成单元,不同于居住区的空间概念,社区可理解为依附于住区空间上的多维度的社会关系共同体的聚集。具有自治意识的社区概念已逐渐被认同和接受,但在我国特殊的转型期背景之下,它的发展呈现出社区归属感缺乏、社区管理行政化减弱、新的居住需求出现等特征。

面对社区的发展特征,我国从2002年后开始出现真正意义上的社区规划,尽管不乏深圳五联社区规划这样较为成功的经验,但大部分依然是自上而下的物质空间规划,社区的社会性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同时由于缺乏完善的公共参与制度,社区居民无法真正参与到社区规划当中来。2011年7月初,中央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创新问题成为社会讨论的焦点。社区作为一个生活共同体,需要成为国家治理和地方自治的实践场所。因此,我国社区规划应探索有效的公众参与制度,使居民能够从行动中加入到社区公共空间设计和内部事务中来,从而营造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社区营造是从国外引入的概念,它比社区规划具有更加丰富的内容和内涵,是社区规划从空间改造的目的转变为需要启动生活想象与实践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在国内外社区营造的成功经验中,笔者认为社会组织的参与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如北京菊儿社区的营造,虽然社区改造得到了政府支持,但在公众参与环节却遭遇居民的不配合。后来灿雨石信息咨询中心(社区参与行动服务中心)参与进来,协助政府和设计单位收集到居民的反馈信息,使得工作顺利进行下去。社区营造不同于其他城市开发项目,它与居民的利益休戚相关,且侧重于社会效益,难以交给追求经济利益的开发商来运作,而独立于政府和企业的社会组织能更有效地介入进来,推动社区营造的进行。在我国社会背景之下,尽管还未形成成熟的社会组织观念和体系,但随着公民社会的发展,社会组织参与下的社区营造也有了少量实践,且初露头角,可以为社区规划与治理提供经验。

2.较场尾民宿综合整治

2.1案例简介

2.1.1前传

较场尾是深圳市大鹏半岛唯一紧贴海岸线而未被开发的原生态村落,原大鹏古城的军队练兵场所在地。同时,这里拥有海岸线上细软狭长的沙滩资源,紧邻历史文化古迹大鹏所城和东山寺,是一块很有潜质的旅游开发地(图1)。自从07年出现了的第一家民宿,较场尾民宿之风渐起,自发的滨海旅游项目不断增加,社区内逐步形成自下而上自然生长的民间旅游休闲聚集区,使得较场尾成为珠三角地区小有名气的度假村。

图1较场尾周边资源

资料来源:欧博设计较场尾景观设计方案

2013年初,由于社区自发经营带来的地下排污、给水、消防等弊端,较场尾被纳入到政府的城市更新计划。这意味着这些为村民和游客所留恋的民宿客栈或被悉数拆除,取而代之的是高档酒店和住宅。社区居民在与开发商、政府进行近一年的博弈之后获得了转折性胜利,近200家民宿得以保留。政府于是更改城市更新模式,顺应市场需求,引导扶植较场尾民宿发展,给予辅助性的公共资源和市政设施配套。

尽管获得了阶段性胜利,但较场尾自身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依然有许多工作摆在政府和社区居民面前:1)污水的收集和处理:遏制污水直排入海水,保持海水和沙滩的整洁;2)500栋单体建筑中有许多状况不佳,其空间及外观均有待进一步改善;3)社区公共空间有待梳理和提升,形成新的公共空间体系;4)社区业态类型单一,民宿服务水平有限,配套设施不足,亟待规范经营,否则不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5)地方文脉不清晰,民宿风格多样,有些颇显夸张,特色不鲜明,需要整体的规划控制。(图2-4)

图2生活污水随处排放图3公共空间以引导人流为主图4民宿风格多样

资料来源:作者拍摄

2.1.2社会组织参与

如果按市场自由选择,居民完全独立自发实施改造,较场尾将无法完成提升区域内整体建筑及环境品质的目标。于是政府牵头成立了大鹏新区较场尾片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制较场尾片区综合整治规划及重点片区景观详细设计,并将建筑整治中的组织协调工作委托给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

促进中心通过自身的平台资源和几轮对较场尾的实地调查发现:居民的民宿改造意愿与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建筑师具有对接的可能性,于是顺应较场尾一直以来自下而上发展模式,利用居民参与性高的特点,引入“建筑师顾问团”,让建筑师与居民充分交流,结队定向帮助民宿综合整治,使建筑师的专业技能和设计思想与居民的实际需求结合。较场尾民宿行业协会和土木再生协会也先后加入营造实践进来。(图5)

图5较场尾发展历程

资料来源:根据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提供的相关资料整理

2.2社会组织与其他机构的角色功能

城市设计促进中心:深圳市规土委直接领导下相对独立运作的公共非营利机构,作为事业机构的一种改革探索:随着进一步的发展,逐渐成长为独立的社会组织。该机构通过承担规土委及其他政府、社会研究课题,接受社会团体及会员捐赠,提供公共设计等相关服务,来逐步实现“自我造血”机能。在较场尾社区营造之中,它作为各个机构相互沟通的平台,承办相应的创新型设计活动,推动整个民宿综合整治的进行。

较场尾民宿行业协会(后更名为较场尾海边民宿商会):两年前较场尾建起二三十户民宿时,由政府、村委组织成立。现在主要协助设计中心直接与社区居民沟通。计划在民宿改造完成后管理整个较场尾民宿的商业运作,与旅行社合作,合理分配客源,避免居民之间的恶性竞争。

土木再生协会:建筑师朱涛在汶川地震之后在深圳发起的社会组织,为建筑师和专业志愿者提供一个可以援助灾后重建的平台。在这次民宿治理中的总建筑师,作为专业的技术咨询团队,担当学术牵头人,审阅建筑师的民宿方案,为改造成果的质量把关,同时综合考虑整个社区的公共空间设计和总体风貌特色。

大鹏新区较场尾片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规土委城市更新办和大鹏新区政府组成。为整治项目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

建筑师顾问团:由专业建筑师组成,他们向居民进行设计科普的同时,通过充分了解使用者和社区的需求,将自身的专业实践扩展至社会维度。目前共招募到36组建筑师,与民宿业主成功组队25队。

2.3社会组织参与下的社区营造过程

前期准备(2013.11-12):在城市设计促进中心的工作人员对较场尾的建筑改造需求进行多次调研,确定社区民宿整治方案之后,着手向居民宣传动员,举行座谈会,阐述专业设计力量的引入对较场尾民宿经营、旅游业发展以及社区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动员社区居民与建筑设计师合作来提升民宿改造的水平。方案获得了社区居民的支持,设计中心作为“中间人”随即凭借其平台资源发布建筑师的招募公告,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建筑师,组成建筑师顾问团,给有整治意愿的民宿居民提供专业指导。

方案推进(2014.01):社区居民和建筑师正式报名参加民宿整治,确定土木再生协会为总建筑师。城市设计促进中心将较场尾的工作作为其第六期“设计与生活”系列活动的主题,组织较场尾民宿综合整治建筑小旅,部分业主居民与建筑师在这次活动中成功组成联合队伍。(图8)1月19日,在深港双年展A馆举行整治研讨会,希望借A馆浮法玻璃厂的活化利用给大家以启示。政府、设计中心工作人员与居民、建筑师在此共同讨论社区在引入建筑师的设计力量和多方协助之后,如何解决当下污染、挖掘地方文化特色、探索较场尾民宿可持续发展路径。(图9)

图6较场尾民宿综合整治中社会组织与其他机构的角色功能

资料来源:根据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提供的相关资料整理

方案实施(2014.02-06):在各方都明确自己的职责目标之后,改造进入实施阶段。成功组队的25支民宿队伍提交设计方案,相继开始施工。由社会组织对改造过程跟进记录,整理复核设计方案,就违建问题与政府部门协调沟通,最后将达到要求的方案报审。(图10)

成果总结(2014.07):由设计中心组织,按工程实施效果对整治成果开展竞赛评审,给组队的联合体双方进行补贴,并对整个活动过程进行整理,举办公众论坛和成果分享。

后续安排(2014.07-):在较场尾继续推进“规划师进社区”活动。

2.4营造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

到目前为止,较场尾的综合整治的工作已经滞后原计划两个月,主要面临两个问题。一是经费无法落实,其中包括建筑师与居民的组队补贴和竞赛奖金,这影响了参与建筑师的工作积极性以及居民对社会组织的信任。另一个是建筑违建:整治后期,由于居民为了经济利益一味地增加民宿营业面积,政府部门之间又沟通不畅,民宿的加建被列为违法建筑,居民与查违执法部门之间的冲突频发。政府角色互相推诿,社会组织缺乏对整个过程的监管能力,一时无人对这一后果承担责任。

3.对社区营造的启示

在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日渐淡薄的中国,社会组织在社区营造中的参与实践饱含人们对公民社会的憧憬,以及对情感网络重建的追求。较场尾民宿综合整治是一个比较全面的社区营造案例,尽管到目前为止,实施成果并未完全达到当初预想,但这次自下而上、公共参与的规划设计探索并未就此终止,社区营造的成效还需更多的投入才能显现。借鉴较场尾的营造经验,社区应注重人文地产景的综合营造、完善相关的社会组织体系并增强社会组织的独立性。

无论是社区营造还是社会组织都是在公民社会的兴起中逐渐被接纳的概念,在公民社会还处于发育期之时,难免有阶段性的问题和疑惑出现,对于政府、市场、知识分子、居民等任一角色都需时间来接受观念的更新。政府能否转变职能,下放权力;企业是否具有社会公益理念;知识分子能否摘掉精英光环,发挥自身的社会力量;居民能否认识到社区价值,学会合法保护自身权益;这些都可能成为该模式能否取得成效的影响因素。从这一角度看,在较场尾的案例中所面临的问题和矛盾并非个例,也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解决。但这样的尝试已经发生,培育的土壤不再是贫瘠不堪,一场审视自我生存土地、公众自主创造生活环境的社区营造运动已拉开序幕。

参考文献:

[1]黄瑞茂.社区营造在台湾[J].建筑学报,2013(4):13-17.

[2]王子强.NGO在我国城市规划领域的发展与思考[J].上海城市规划,2013(6):130-134.

[3]王瑛,蒋丕彦,夏天.不能再被忽视的社区规划——深圳市龙岗区五联社区规划试点工作的启示[J].城市规划,2009(4):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