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芙墓志考释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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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芙墓志考释

唐晓琳

(济南市长清区山东师范大学,山东济南250358)

摘要:出土于陕西西安的《李芙墓志》,其录文现收录于王连龙先生的著作《新见隋唐墓志集释》中。王连龙先生对墓志进行了考释,考证墓主李芙为唐懿宗时期监察御史苗耽的妾室,距今发现的唐朝墓志中,妾室墓志非常稀少,此次李芙墓志的发掘对研究唐朝平民女性的受教育情况有很大的研究价值。

关键词:墓志;唐朝;平民女性;女性教育

现在依靠墓志来进行唐代妇女研究的著作非常丰富,如赵超先生的《从墓志看唐代的婚姻状况》、卢建荣先生的《从在室女墓志看唐宋性别意识的转变》、万军杰先生的《唐代女性的生前与卒后》等,都围绕新发掘的唐代墓志资料对唐代女性各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研究。对于唐代女性教育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女德教育,且围绕的唐代女性大部分都是宫廷里的女性,世家贵族的小姐、夫人等有身份地位的妇女,对于唐代平民女性教育的研究相对较少。《李芙墓志》的出土恰恰能为这方面的研究提供部分材料。

一、志文基本内容

《李芙墓志》出土于陕西西安,呈长方形,志高40厘米,宽19厘米,志文为楷书,8行,每行20字。录文如下:

【志盖】大唐苗氏儿母李墓志

【志文】唐苗氏儿母李墓志

李芙号贵真,咸通五年二月廿八日疾,终于上都安/邑里,享年廿二,其年四月十四日葬于长安县丰宜/乡冯籍村之别墅。生男子平,儿稠师,女朝娘,自七岁/至十数月,固未有所知。所奉之主为监察御史,惜其/慧淑,悼念有加,遂刻石以置于穴。射则穿杨,书/能入木。女之英兮,一世风烛。

十三日申后自台中回撰并书耽纪

据王连龙先生考证,在已见的唐墓志中,有“儿母”“女母”称呼者,如李肱撰《前腥州刺史李肱儿母太仪墓志》,杨筹撰《前长安县尉杨筹女母王氏墓志》等,多为亡妾墓志,以此推论,《李芙墓志》该为妾室墓志。在迄今发现的唐代墓志中,妾室墓志数量极少,所以尤为珍贵。

二、李芙的身份推测

《唐六典》中记载,唐朝一品官至五品官可以置媵室,媵室比妾室的地位高,可以享受相应的优厚待遇,其出身门户也有一定要求,苗耽为八品监察御史,所以他没有娶媵室的权利,故李芙应该不是出身名门。

唐朝娶妾室是不规定人数的,“媵、妾与主人都有配偶名分,但不是正式婚配,‘妾通买卖’,与取其‘等数相悬’,不可同论”,据高世瑜女士的研究,唐朝妾室虽然在主人家中过着优渥的生活,但其地位很低,“从唐律上看,妾的身份似乎等同于半贱民,”而且妾一般出身于妓女、优伶或者是良家小户,所以李芙出身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出身风尘,另一种是出身于平民家庭。

唐朝的妓女一般出身贫苦,无法谋生而小小年纪便落入风尘,她们主要学习歌舞技艺,为了迎合嫖客的喜好,也会学习吟诗作对,行辞酒令等,但少有学习武艺的。且妓女在社会上的地位还是比较低的,从良嫁人之后地位依然低贱,李芙能够被单独立墓安葬,她为苗耽生下了二子一女是重要原因,其出身应该也属良家妇女,所以李芙出身妓女的可能性相对较小。经过以上推论,李芙应该是出身平民家庭的唐代妇女。

三、墓志所反映的唐代平民女性教育

唐朝是一个风气开放,文化融合的时代,此时严重限制女性的宋明理学还未出现,女性受教育在整个社会都得到了广泛的认同。高世瑜女士在其文章中提到:“是故其时上层社会妇女有文化者众多,平民妇女至娼优、姬妾辈也不乏粗通文墨者”,由此可见唐朝的平民妇女也是进行一定的文化知识、书法学习的。高女士也提到唐代的女教名著《女论语》主要是教导平民女性为妇之道,而女性接受教育的途径主要是家庭中母亲的亲自教导,《女论语》虽然言辞较简单,但是能认读理解也是需要一定的文化基础的。所以唐朝的平民女性都会接受比较浅显的文化知识教育的,比如文字的认读识写。

唐代科举兴起,平民百姓可以通过科举考试走上仕途,且唐代的乡里村学发展颇具规模,给与平民百姓读书提供了条件。众多儒生未能考取功名进入仕途的,穷极一生也只是平民百姓,但是他们却可以为自己的妻子儿女提供教育,这也是唐代女性学习文化的重要途径,唐代才女鱼玄机的父亲便是一位儒生,但常年不第,最后只能放弃考试,成为一名书肆的掌柜,收入无忧但也只是一介平民。鱼玄机便在父亲的教导下潜心学习诗赋,成为著名的女诗人,“临风兴叹落花频,芳意潜消又一春”,寥寥两句便尽显其才。可以看出唐朝一些平民女性在家庭环境的影响下可以接触到诗词歌赋,虽然难以企及鱼玄机的程度,但是对于浅显的诗文也该是有一定了解的。

唐朝的民族融合为汉民族带来了少数民族的服饰、饭食、音乐舞蹈,也带来了少数民族崇尚武艺的精神。“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杜甫的一句诗道出了对唐朝女性公孙大娘剑舞的敬佩欣赏,《红线女》的故事可能是传奇异文,但也反映了唐朝女性学武的现象。据高世瑜女士的研究,唐后期战乱不断,男丁都被迫走上战场,女性需要承担起家庭劳作,并且负担沉重的赋税徭役,杜甫笔下的老妪被抓到军营服役,那么年轻女性服役也不足为怪,且古代历来有女兵,女性学习武艺也是正常需要。李芙“射则穿杨”,由此可见李芙是会射箭的,所以射箭应该是唐朝平民女性学习的武艺之一。唐朝女侠红线女的故事有很多版本,在《太平广记》最初的记载中,她是潞州节度使薛嵩的侍婢,凭借高超的轻功潜入田承嗣的府邸盗窃宝盒,平息了一场战争。红线女是侍婢,必然出身较低,所以这也可以推测为唐代平民女性也会学习轻功。唐朝妇女学习的武功种类应该是更加多样的,但由于资料不足,在此不能详细阐述。

焦杰女士在其著作中提到:“很多信奉道教的女性的宗教生活相当严谨。有的静室独修、焚香诵经、研习经典,”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唐代女性会学习道教经典,李芙是道教信徒,学习道教典籍应该是她日常学习的重要部分。同样的,唐代的佛教信仰也非常兴盛,尤其是女性,在唐代后期战乱不断、民不聊生的情况下,迫切需要寻求精神上的寄托,佛教的教义刚好能够满足她们心理上的需求,所以唐代的平民女性也会学习佛教的典籍。和尚、道士为了宣传教义,通过“俗讲”的方式,将繁杂的教义用简练的语言讲出来,这也为唐代平民女性接受教育提供了条件。由此我们也可以推测出,宗教典籍是唐代平民女性的重要学习内容。

四、结语

本文以《李芙墓志》为中心,结合传世文献和前人学者的研究对唐朝平民女性的受教育情况做了浅显的研究分析。首先经过笔者结合文献资料的分析,李芙应该是出身于良家小户的平民女性,在结合墓志中提到的李芙“射则穿杨,书能入木”加上前人学者的研究,推测出唐代平民女性接受教育的主要类型有文字的认读识写、浅显的诗词歌赋、道教、佛教等主要宗教的典籍,以及射箭、轻功等武艺。由于笔者水平着实有限,文章存在众多纰漏,希望能得到更多的批评指教。

参考文献

[1]王连龙.新见隋唐墓志集释【M】.沈阳:辽海出版社,2017年,第238-239页.

[2]高世瑜.唐代妇女【M】.西安:三秦出版社,1988年,第75页.

[3]高世瑜.唐代的妇女教育与道德观.【M】浙江:浙江学刊,2010年,第47页.

[4]焦杰.唐代道教女信徒的宗教活动及其生活——以墓志资料为中心.【J】.陕西: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13年,第126页.

作者简介:唐晓琳(1995年5月—)女,汉族,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为中国古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