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委、县政府重视宗教工作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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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健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调整充实了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乡(镇)、村成立了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乡(镇)政府有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4个宗教工作重点乡镇配备了专职宗教干部,其余配备了兼职干部。二是明确宗教工作目标责任。县两办印发了《各乡镇、村(居)及县直各有关部门宗教工作职责》,明确乡镇、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和县直有关部门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三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