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豪鲁迅的作品清晰的挖掘、解读了处于特定时代的人物个性、思维方式、心理架构、同时也反映了深刻的社会问题及社会群体的精神疾病症候。而作为作品思想的承载方式,第一人称”我“的频繁使用成为叙述结构的显著特征.
从叙事者角度来看,通常人们都会把书中的叙事者等同于作者本身,同样是叙事行为的发动者,叙事者的思想行为特征必然会带着作者的精神旨向。但两者是不能等同的。在鲁迅的众多小说文本中,我们可以发现那里经常会出现“我”的角色的参与,而这样的“我”的角色,又符合人们对鲁迅的一贯判定,因为成长环境、处事风格、个人经历都与其颇为相近,因此在相当广的领域内社会接受者似乎都接受了“我”即是鲁迅本人的“客观事实”。而事实上,他作品中的“我”有时候仅仅代表着一个多余人的身份,有时候是以主角的姿态串联了整部作品,有时候则是以连配角都算不上的身份掺杂进去,或者带着作者的主观色彩来冷眼旁观,审视着周遭的形势与处境。
《狂人日记》,作为鲁迅的第一部小说,我们从中可以发现他运用叙事者的手法已经初见端倪,文中大量的“我”的运用,实际上也是聚焦着作为第一人称的叙述的能力。一方面"我"可以参与到事件过程,又可以离开作品环境面向读者评价或者描述发生的概况,让人感同身受,便于理解作品主旨,像是"我"一直怀疑哥哥、街上的人们要“吃我”,通过自身的口吻记录出来,增强了体现社会存在“吃人”现象的感染度与影响力,“我”作为主角,实在是无数类似群体的象征——被迫害被压制的个性,同时又极力想挣脱“道德”无形有形的网。同时,运用“我”也易于让读者理解作者的思想意志与主题表达,人们很自然的可以从故事主人公那里提炼出分析出作者的想法。这里的“我”也就成为了故事的主人公。
《狂人日记》里的“我”尚且可以理解为叙事者本身身份的界定,那么《孔乙己》中的“我”很显然是文本剧场设置的“旁观者”。“我”只是文本中的次要人物,同整个故事本身几乎不发生关系,只是以客观的方式与姿态审夺着故事发生的起因、经过与结果,同时也是故事案件的见证人,“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正因为“我”的这种身份地位,才间接引出了所要叙述的故事的发生,才为孔乙己的出场铺垫了合理的场所与时间,也为整件事情的发生提供了充分的理由,这种不带感情色彩的陈述,更为客观的反映社会状况,也不容易过多的烙印上作者过浓的主观情绪,所以可以说"我"是以公证人的身份存在于故事的文本中,只是一个交待事情的发言人,而不是事件的参与者.
《明天》中的叙述者则又是别出心裁的了,是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叙述的综合.从单四嫂子向何小仙求医、宝儿死去一直到她自身精神崩溃,作者本来都是站在第三人称的角度上来叙述的,但是在接近末尾的时候,出现了作者的声音——“我早已经说过,她是苯女人。她能想出什么呢?她单觉得这屋子太静了,太大,太空罢了。”此处,作者的意识完全介入到了文本结构中,完全展示了作者的价值判断与思想认知,所以也显得主观色彩颇浓,这句的”我“的介入,也打破了第三人称叙述全知全能的审视人物内心心理活动、思想意识的能力,同时又合时宜的抒发了作者自身的观点,并通过文本或显性或隐性的传递给文本接受者,由接受者解读与探索。
同时,还有一种接近于“叙事者=作者”的“我”的运用。《祝福》的作为知识分子的我,《故乡》中的与闰土一起玩耍的“我”,《父亲的病》里的“我”似乎就是鲁迅本人的写照,因为这些事件的本身是符合他的生长环境的,也确是在他的生活中存在过并影响过他之后生涯的重要事件,这些“我”的存在则是增加了故事文本本体的可信度,减少了捏造的成分,一定程度上更易驱使读者进入故事状态,更能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也因为作者的影响力扩大了受众群体,产生更为深广的社会效应。另一方面,接近于剖白自身的经历(尽管作品里参照的可能只是原型)也造成了叙述的局限性,因为由于自身的认知有限,所以除却本角色之外的内容则不能有效陈列之,叙述的主观性同时也大打折扣。
如此繁复的“我”的用法,各具风格,但又运用的极其精确,对于小说的创作来说,叙事者的架构则是影响文本总体结构的基石,鲁迅如此频繁的使用但又不千篇一律,实在是凸现了他对小说创作能力的独具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