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的住宅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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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的住宅质量管理体系

施卫忠

施卫忠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重点工程指挥部

摘要:在组成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三个部分中:以开发企业为主的质量保证体系是整个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以中介咨询机构为主体的市场制约机制是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以行政管理部门为主体的监督作用是质量管理体系发挥效用的保证。

关键词: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人民对住宅工程质量的要求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涉及到的方面众多,各个方面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因此,对住宅工程质量控制必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

1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组成

1.1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责任体

一是在住宅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中与工程质量直接相关的住宅建设参与各方:应直接对住宅工程的设计质量、施工质量和材料质量负责。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勘察和设计单位,建筑施工和安装企业,建材、部件、设备的生产、制造和供应企业,这些企业应对住宅工程质量做出保证。

二是与住宅工程质量间接相关的社会咨询机构中介等服务机构:应对住宅工程质量起到市场制约的作用。主要包括即包括监理公司、质量检测机构、保险公司、代理机构,会计、审计、律师事务所等,对住宅工程质量承担间接责任。

三是不应成为住宅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的质量监督者,如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主要承担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督作用。

1.2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构成

一是从住宅工程质量形成过程的角度,建立和完善以开发企业为主的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二是从住宅工程质量制约机制的角度,建立和完善以中介咨询机构为主体的住宅工程质量市场制约机制。

三是从住宅工程质量监督的角度,建立和完善以行政管理部门为主的住宅工程质量监督作用。

这三个体系构成一个完整和有效的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2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我国以往在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中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因此,我们应首先建立起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应包括如下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住宅建设参与各方都应该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在每个企业内部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以保证住宅工程建设每个参与者的工作质量都满足住宅工程整体质量的要求;二是针对住宅建设参与者众多,而参与各方质量责任混淆不清,发生质量问题后,互相推诿的状况,从住宅工程质量形成过程的角度,以质量责任制为核心,明确住宅建设参与各方的任务、职责,建立全方位的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1]。

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我国的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应明确以住宅开发企业、建设单位为住宅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工程施工企业,设备安装企业,建材、设备的生产和供应企业的质量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以合同约定,以期建立一个有效可行的住宅质量保证体系。

3住宅工程质量控制的市场制约机制

从住宅工程质量制约机制的角度,建立以中介咨询机构为主体的市场制约体系,使住宅工程质量由政府制约转变为市场制约的良性机制。

3.1继续完善住宅建设有形市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往没有固定的交易时间和交易地点、交易行为,也没有特定的规范和程序可以遵守的传统意义上的"无形"建筑市场,在我国正发生着根本性的转变。一种具有固定交易场所和交易时间的,提供从建设项目报建、工程招标信息发布、招标文件准备及发售、资质审查、勘察释疑、招标咨询和管理、评标定标监督与执行直至合同签订备案等一系列服务的新型建筑市场应运而生,这就是"有形"建筑市场。

在有形市场建立后,住宅建设参与各方都受到有形市场的制约。业主通过审核才能进入有形市场,没有住宅开发能力的业主和建设单位将不能够进入有形市场。在有形市场中,业主选择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住宅建筑材料也要进入由生产厂方、配送中心、零售商店等各环形成的建材有形市场进行交易。有形市场规范了业主和住宅建设参与各方的行为,形成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机制。住宅建设有形市场将选择有资质的、有社会承诺、有登记、有信誉的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材料厂家来承担住宅工程的建设,从而使住宅工程的质量得到有效的保证。

同时,建筑有形市场应实行管理现代化,发挥有形市场的服务和制约的双重功能。并使建筑市场同劳动力市场等相关要素市场和金融市场相互联动,使建筑市场真正实现从无序到有序,从隐蔽到公开,从无形到有形的转变,以此构建具有中国特色、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有形市场体系。

3.2发展中介咨询机构,形成以中介咨询机构为主体的市场制约机制

要建立住宅质量的市场制约体系,笔者认为,其重点就是发展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如监理、质量检测、审价机构等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住宅工程质量的制约应主要依靠市场制约体系,而政府应主要以间接手段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督和管理。

住宅建设中,中介咨询机构接受业主和其他方的委托,依据法律法规,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委托者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的服务,对住宅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介咨询机构几乎涉及到工程建设各方面的工作,对控制住宅工程质量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因此,应尽快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以中介咨询机构为主体的住宅质量市场制约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中介咨询机构的作用,并同时加强对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资质和资格和管理,积极倡导公开、公平、公正的职业公德和行为,发挥其监督、制约和服务的功能。

3.3建立住宅工程质量认证体系

建立住宅工程质量认证体系是住宅工程质量市场制约机制的必然需要。建立住宅工程质量认证体系,对企业和住宅部品、部件进行认证,是住宅建设实行准入制度的前提条件。认证制度的实施会使住宅建设参与企业和建材生产企业提高自身的生产水平,加强质量管理,这样才能通过质量认证。由此可见,认证体系可以制约住宅建设参与者的工作质量,并控制住宅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质量,从而对住宅工程质量起到控制作用。

4以行政管理部门为主的住宅工程质量监督作用

以行政管理部门为主的住宅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是整个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得以有效实施的保证。政府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督应分为直接监督和间接监督两个方面。直接监督主要是针对如果政府不监督就无人监督而又事关公众利益、国家利益的问题,世界各国政府对住宅工程质量都进行不同程度的直接监督。政府通过直接监督,规范住宅建设参与者的行为[2]。间接监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监督管理的主要手段,是指国家和政府通过建立和健全建设法律体系,掌握和运用市场经济规律、支持和鼓励质量体系认证、培育和营造全民质量意识氛围等形式加强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根本把握。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工作重心将逐步由直接监督向间接监督转变,减小住宅工程质量直接监督的程度,政府职能集中体现于保障市场机制的良性环境、规范行业秩序的正常运作,住宅工程质量将主要依靠市场机制自我调整和健康发展,这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进程的必然选择。

5结论

本文详细探讨了住宅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在组成质量管理体系的三个部分中:以开发企业为主的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是整个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以中介咨询机构为主体的市场制约机制是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以行政管理部门为主体的监督作用是质量管理体系发挥作用的保证。这三个部分互相制约,互相影响,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住宅工程质量控制体系。

参考文献

[1]蔡聪.浅析住宅工程质量控制[J].广西城镇建设,2008,(11)

[2]张仕廉等.构建我国住宅质量保证保险体系[J].土木工程学报,2007,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