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中医医院皮肤科宁夏银川750001)
【摘要】目的:探讨润燥止痒胶囊联合依匹斯汀在慢性湿疹患者中的应用效果。方法:本研究选取我院2016年1月—2017年12月间收治的50例慢性湿疹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观察组(25例)和对照组(25例);对照组采用口服依匹斯汀胶囊联合丁酸氢化可的松软膏湿疹局部外涂治疗,在对照组基础上观察组加用润燥止痒胶囊治疗,对比两组疗效、EOS、IgE及复发情况。结果:观察组治疗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经治疗两组EOS及IgE均得到显著降低,且观察组治疗后EOS及IgE均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复发率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润燥止痒胶囊联合依匹斯汀治疗慢性湿疹疗效确切,复发率低,值得临床借鉴应用。
【关键词】慢性湿疹;依匹斯汀;润燥止痒胶囊
【中图分类号】R758.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31(2018)36-0104-02
慢性湿疹各年龄段人群均可发病,好发于手部、小腿、会阴部及肛周等,临床主要表现为皮肤破损和瘙痒,难根治、易复发,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本研究2016年1月—2017年12月间采用润燥止痒胶囊联合依匹斯汀治疗慢性湿疹,效果显著,现进行如下汇报。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本研究选取我院2016年1月—2017年12月间收治的50例慢性湿疹患者作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所有患者均确诊为慢性湿疹,诊断标准参照《皮肤性病学》中相关标准,本研究经我院伦理委员会批准,所有患者知情同意并自愿参与;排除标准:合并严重内科疾病者,合并免疫系统疾病者,恶性肿瘤患者,精神疾病患者,妊娠及哺乳期患者,对本研究药物过敏者,入组前一个月接受过影响本研究结果药物治疗者,不能配合完成研究者。其中男23例,女27例;年龄19~38岁,平均年龄(28.9±4.3)岁;病程5个月~4年,平均病程(2.6±1.3)年;发病部位:四肢33例,肛周8例,会阴部2例,阴囊3例,其他部位4例;按照随机分配的原则将所有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25例)和对照组(25例);两组一般资料经统计分析,差异不显著(P>0.05),具有可比性。
1.2治疗方法
两组患者在入组后均戒烟戒酒并禁食生冷、辛辣等刺激食物;在此基础上对照组采用晚餐后1h口服依匹斯汀胶囊(1次/d,10mg/次)联合丁酸氢化可的松软膏湿疹局部外涂治疗;在对照组基础上观察组加用润燥止痒胶囊口服治疗(3次/d,4粒/次);两组患者均治疗4周,随访3个月。
1.3观察指标
对两组患者治疗效果、外周血嗜酸性粒细胞(EOS)、血清免疫球蛋白E(IgE)及复发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1.4评价标准
疗效评价标准:依据患者湿疹严重程度、湿疹面积及瘙痒程度进行评价,疗效指数为治疗前后疾病积分差;患者症状体征消失,疗效指数≥90%为痊愈;患者症状体征得到显著缓解,60%≤疗效指数<90%为显效;患者症状体征有所好转,30%≤疗效指数<59%为有效;患者症状体征无变化甚至加重,疗效指数<30%为无效;有效率=(痊愈+显效+有效)/总例数*100%。
1.5统计学分析
数据采用SPSS21.0进行分析,计数资料及计量资料分别采用卡方及t检验,P<0.05表示差异显著。
2.结果
2.1两组疗效比较结果
观察组治疗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详见表1。
表1两组疗效比较结果
2.3两组复发情况比较
随访3个月,对照组复发率为16.0%(4/25),观察组复发率为4.0%(1/25),两组比较差异显著(P<0.05)。
3.讨论
慢性湿疹是一种病因复杂的皮肤科常见疾病,研究发现免疫功能失常在慢性湿疹的发生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尤其是Ⅳ型变态反应与该病密切相关。因此,如何通过调节患者免疫功能来缓解患者病情最终达到根治疾病的目的已经成为临床研究重点。
依匹斯汀作为一种抗组胺药,特异性较强,可阻断组胺对靶细胞的作用进而发挥药效;同时依匹斯汀可抑制白三烯诱导的包括EOS细胞在内的多种炎性细胞趋化,降低机体炎性免疫反应;另外,依匹斯汀还可通过抑制多种炎症介质释放、拮抗缓激肽和血小板激活因子抑制变态反应的强度和发生[1,2]。润燥止痒胶囊是一种中药制剂,方中诸药合用具有抗菌、抗炎、诱导干扰素生成、抑制机体变态反应、降低机体释放炎性介质、改善免疫紊乱等作用[1,2]。
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治疗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观察组治疗后EOS及IgE均显著低于对照组,观察组复发率显著低于对照组;综上所述,润燥止痒胶囊联合依匹斯汀治疗慢性湿疹疗效确切,复发率底,值得临床借鉴应用。
【参考文献】
[1]王肖.润燥止痒胶囊联合依匹斯汀胶囊治疗慢性湿疹疗效观察[J].四川医学,2015,36(7):1008-1010.
[2]张晓梅,李鸣九,梁智江,等.润燥止痒胶囊联合小剂量依匹斯汀治疗慢性荨麻疹的疗效观察[J].湖北中医杂志,2014,36(7):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