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建设企业绿色施工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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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建设企业绿色施工管理

张永胜魏健瑞闫官福于建武郭臣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力建设第三有限公司山西030006)

摘要:本文在分析了我国的环境状况的基础上,研究了火电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节能措施以及火电建设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字】火电建设;节能措施;环保措施

前言

随时我国经济建设不断发展,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国计民生的一大突出问题,火电厂对环境的影响尤为突出,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电力是国家节能减排的重点,节能环保前景广阔。

1.我国的环境状况

与2002年相比,2003年全国环境质量变化不大,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有所好转,但酸雨污染呈加重趋势。2003年全国城市降水年均pH小于5.6的城市比例上升了4.8%,pH小于4.5的城市比例上升了2.8%,pH为4.5~5.0的城市比例增加了3.2%;未出现酸雨的城市比例下降,出现酸雨频率超过40%的城市比例上升了7.2%。2003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特别是废气中的工业SO2的排放一改近几年逐年下降的趋势,呈较大幅度的反弹。酸雨和SO2污染危害居民健康、腐蚀建筑材料、破坏生态系统,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达上千亿元。火电SO2排放量占全国工业SO2排放总量的一半以上,因此火电厂的SO2减排也就成了受关注的焦点。为了使火电SO2排放量不随火电项目的快速发展而增长,减缓酸雨和SO2污染带来的损失,国家必须出台日益严格的环保政策,火电企业也应不断适应和满足国家政策的要求。

2.火电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节能措施

2.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期,分别对生产、生活、办公和施工设备的用电设定控制指标,在工程进行期间定期进行计量、核算、对比分析,并提出有效的节约措施。对临时用电系统,要优先选用节能电线和灯具,线路设计、布置要合理,对临时用电设备多采用自动控制装置。

2.2在编制施工组织计划时,要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安排施工工艺时,应优先考虑耗用电能的或其它能耗较少的施工工艺,避免设备额定功率远大于使用功率或超负荷使用设备的现象。

2.3火电施工主要依靠大型施工机械,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施工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降低各种设备的单位耗能。

2.4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如选用变频技术的节能设备等,禁止使用国家规定淘汰的高能耗设备。

2.5机电安装可采用节电型机械设备,如逆变式电焊机和能耗低、效率高的手持电动工具等,以利于节电。

3.火电建设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

火电安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有:固体废弃物、油及含油废物的泄漏与排放、酸碱溶液及其废液的泄漏与排放、危险放射物的泄漏与排放以及噪声污染等。

3.1扬尘控制

3.1.1施工现场非作业区应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对现场易扬尘物质要采取有效措施,如洒水、地面硬化、围档、密目网覆盖、封闭等,防止扬尘产生。

3.1.2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

3.1.3水泥和其它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保管,使用过程中要有防尘措施。

3.1.4建筑施工现场设置的砂浆搅拌机,其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降尘、防尘装置。

3.1.5遇到四级风力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它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施工。

3.2水污染控制

3.2.1锅炉化学清洗物质的选择可参照《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DL/T794)要求,综合考虑废液排放和处理要求等因素。

3.2.2现场产生的含油废弃物和设备运行中发生的漏油可先存放在密闭容器内,视情况决定是否再利用或送电厂污油处理站进行处理。

3.2.3安装施工过程中,设备及管道在进行酸洗时应在现场设置酸碱池。酸洗产生的废酸液应排放在酸碱池中。酸洗完毕,应将酸碱池中的废酸液进行中和处理,使pH值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后再行排放。

3.3噪声污染控制

3.3.1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90)的要求,将噪声大的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噪声作业时间,减轻噪声扰民。

3.3.2对搅拌机、空气压缩机、木工机具等噪声大的机械,尽可能安排在远离周围居民区的一侧,从空间布置上减少噪声影响。

3.3.3施工现场应选用能耗低、性能好、技术含量高、噪声小的电动工具。

3.4光污染控制

3.4.1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应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内。

3.4.2电焊作业时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3.5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

3.5.1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对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的处置进行规划,在现场按可回收固体废弃物与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分类,并指定集中倒放地点,配备必要的设施(如:垃圾池、桶、箱等)。对危险废弃物(包括固体、液体等形态的废弃物)的收集、处理作出具体规定。

3.5.2办公场所、生产施工现场产生的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应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要求,及时进行清理,归集到指定地点,进行回收、处置。

3.5.3办公场所、生产施工现场产生的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按规定及时清理、整理,集中归集到指定的地点(垃圾池或垃圾箱内),按业主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定期进行相应处理。

3.5.4施工过程中及储存保管过程中产生的石棉类废料、废弃油漆桶(包括油漆刷)等,收集后按规定处理。在油漆批量采购时,应要求厂家对废弃的油漆及溶剂容器进行回收,并在合同中注明。

3.6烟尘控制

2004年1月1日以后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新、扩、改建火电厂(以下简称第时段),除位于西部非.两控区.的燃用特低硫煤的坑口电厂和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外,烟尘排放都必须满足50mg/m3的要求。

3.7SO2控制

除位于西部非.两控区.的燃用特低硫煤的坑口电厂和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外,第.时段的火电厂SO2排放必须满足400mg/m3的要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等部委联合发布的.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了电厂锅炉烟气脱硫的技术路线:燃用含硫量2%煤的机组、或大容量机组(200MW)的电厂锅炉建设烟气脱硫设施时,宜优先考虑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工艺,脱硫效率应保证在90%以上,投运率应保证在95%以上。燃用含硫量<2%煤的中小锅炉(<200MW)或剩余寿命低于10年的老机组建设烟气脱硫设施时,在保证达标排放,并满足SO2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宜优先采用半干法、干法或其他费用较低的成熟技术,脱硫效率应保证在75%以上,投运率应保证在95%以上。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国家“十一五”、“十二五”的指导下,不仅需要加强火电行业自身的环保措施,同时还需要从宏观上科学的强化对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促进电力行业的科学合理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宋晓华.基于低碳经济的发电行业节能减排路径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2012

[2]李娜娜.基于循环经济的火电企业节能减排绩效综合评价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