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7年吴忠市无证行医状况及监管策略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8-18
/ 2

2013—2017年吴忠市无证行医状况及监管策略探讨

杨爱娟

(宁夏吴忠市卫生监督所稽查科宁夏吴忠751100)

【摘要】目的:分析吴忠市无证行医行为的特点,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监管策略。方法: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调阅吴忠市2013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全部无证行医案卷卷宗资料,总结无证行医状况。结果:2013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吴忠市共查处无证行医案件27宗,其中新发无证行医案件16宗,涉及无证行医人员27人。罚款23宗,没收违法所得2宗,没收药品器械13宗。来源于监督发现13宗,投诉举报11宗,由媒体报道3宗。无证行医科目主要是内科10人次,儿科7人次,牙科4人次。行医地点位于城市社区2宗,城乡结合部17宗,农村8宗;行医场所租赁房屋的19宗,自有房屋8宗。结论:我市无证行医行为总体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但仍需采取一系列监管策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

【关键词】吴忠市;无证行医;监管策略

【中图分类号】R19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8)22-0362-01

无证行医行为对社会危害大,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医疗市场秩序,还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1]。为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打击工作取得成效。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无证行医行为仍难以根除。本文通过调阅吴忠市2013—2017年打击无证行医行为的相关资料,分析吴忠市无证行医行为的特点,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监管策略。

1.材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

调阅吴忠市2013年1月1日—2017年年12月31日全部无证行医案卷卷宗资料。

1.2方法

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查阅相关案卷,总结无证行医案件查处情况、立案来源、案由处罚程序、种类及执行情况、行医涉及科目、地点及场所等。

2.结果

2013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吴忠市共查处无证行医案件27宗,其中新发无证行医案件16宗,涉及无证行医人员27人,包括新发无证行医人员16人(59.26%),屡犯(再次或多次)无证行医人员11人(40.74%)。罚款23宗(85.19%),没收违法所得2宗(3.70%),没收药品器械13宗(48.15%)。来源于监督发现13宗(48.15),投诉举报11宗(40.74%),由媒体报道3宗(11.11%)。无证行医科目主要是内科10人次(37.04%),儿科7人次(25.93%),牙科4人次(14.81%),中医科3人次(11.11%),医疗美容1人次(3.70%),皮肤科1人次(3.70%),妇科1人次(3.70%)。行医地点位于城市社区2宗(7.41%),城乡结合部17宗(62.96%),农村8宗(29.63%);行医场所租赁房屋的19宗(70.37%),自有房屋8宗(29.63%)。

3.讨论

本文结果显示,我市无证行医行为总体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较好。但仍然没有完全根治无证行医行为,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2013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吴忠市共查处无证行医案件27宗,涉及无证行医人员27人,其中屡犯(再次或多次)无证行医人员11人(40.74%)。提示无证行医行为易反复,顽固化,仍然无法根除,考虑与我国无证行医违法成本低廉、收益大且处罚手段有限有关。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无证行医主要采取罚款为主的处罚手段,我市宗无证行医案件罚款23宗(85.19%),提示打击无证行医行为的法律法规威慑力欠缺。我市无证行医科目主要是内科、儿科、牙科。考虑其原因可能是这些科室医疗资源相对缺乏,违法成本低廉,且易于掩护[2]。城乡结合部是非法行医的高发区。本文中城乡结合部17宗(62.96%)。可能为该地区外来务工人员多,经济收入相对较低,对非法行医识别能力低,加上医疗资源相对缺乏,给无证行医提供了相应的市场[3]。

针对我市证行医状况,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4,5,6]:(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并修订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加大无证行医查处力度:完善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填补一些医疗机构管理的空白区域,提高相关条款的实用性,增强其可操作性,加大无证行医处罚力度,将突击整治和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投诉举报处置流程。(2)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法规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和医学常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和教育作用,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法规意识,引导正确就医,自觉抵制并监督非法行医行为。(3)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加强基本医疗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政府应增加医疗资源投入,扩大全民医疗保障覆盖面,统筹发展城乡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事业,引导群众自觉参加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险,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科学设置、合理布局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体系,解决外来务工等流动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4)建立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建议建立政府牵头,卫生、药监、工商、公安、教育等多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装备的配备,定期巡查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对无证行医人的司法责任追究力度,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

【参考文献】

[1]陈文雄.浅析无证行医的基本特点、危害及对策[J].中国卫生法制,2011,19(06):34-36.

[2]柳伟,张艳,李健,等.2005—2014年北京市打击无证行医工作现状分析[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6,23(01):66-72.

[3]郭健君,张淑君,黄锐,等.2010—2014年湖南省邵东县无证行医状况及监管策略探讨[J].安徽预防医学杂志,2016,22(05):335-339.

[4]彭建华.无证行医现状调查及长效治理对策建议[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4,21(03):268-275.

[5]吴仍裕,苏俊,张洪,等.深圳市打击无证行医的现状分析及应对策略[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2,19(05):483-487.

[6]柳伟,郭丽,李扬.无证行医取缔工作程序的探讨[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2,19(02):190-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