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409000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资源优化配置的投资大环境逐步形成,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制度顺势而行,建筑产品价格的激烈竞争,除去了其实际价值上滋生的利益“泡沫”,改变了传统的“量价合一”的静态控制模式,推动了“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工程量招投标模式的实施,渐渐趋向真正意义上的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虽然项目建设各方对决策、勘察设计以及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性有了充分的认识,但由于认识偏差,对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工作的重视还不够。
关键词: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
对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就是在工程建设中的各个阶段,跟踪实际计价依据和科学计算方法,合理的确定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合同价和招投标等。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是工程管理中的重要部分,就是指在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基础之上,在工程的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包阶段,招投标阶段等,将工程的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及时纠正偏差,力求实现对建设工程有效管理的目标。下文主要就建设工程在招投标阶段,该如何对造价进行控制展开的探讨。
1建设工程在招投标阶段对造价的控制
建设工程在招投标阶段进行的运算,直接决定着建设工程的成本,影响着最终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在我国的建设工程进行招投标时,仍旧存在着许多问题,包括不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多算工程量,材料的差价不按法律法规调整,签证不合理不规范等现象,据统计,有关人员提交的对建设工程进行的招投标,其通过在建设工程造价方面有资质的资询人或者是有经验的单位审核后,通常都会核减10%左右。
2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对造价进行控制的重点探析
(1)对相关文件的完整性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阶段中的资料合格合规。合格完整的招投标资料。是对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进行审计的前提,但目前我们接到的招投标资料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资料不合格或者不完整,缺少对招投标工期的说明、材料暂估价的确认单以及水电费的核定单等招投标的附件,甚至还会出现用工程验收单取代工程量签证单的现象。
(2)要充分了解中标,投标和合同文件精神,做好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验收工作。对招标,中标和合同文件精神有一定的了解,是做好工程招投标的基础,所以,在结算审计工作进行之前,要确保建设工程的内容符合招标、中标和合同文件的精神要求,对建设工程的招投标验收合格建设工期满足合同中对工期的要求,对合同中约定的计价依据,结算方法,主材价格,取费标准,价格调整范围及方法,风险费用分摊和优惠,下浮系数等进行详细审核,但目前,在我国对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的实际验收中,一般将工程的质量作为了工作重心,忽略了上述的内容,所以对结算审计的工作还有待改进。
(3)对变更和签证资料进行审查,做好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和审核工作。要审查招投标图纸,对建设工程中的变更联系单进行清理统计,审查设计变更签证,设计变更要列入招投标中,就必须要有设计单位负责人和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共同签字。
现场签证是指在工程的施工期间,对各种条件和因素的发生及变化情况进行真实的记录和证实,也是对合同施工双方以外的工程质量的变化情况的记录和证实,现场签证是工程对预算外费用进行计算的原始依据,现场签证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的造价。所以,对现场签证的审核工作一定要严肃细致,它直接关系着合同双方的共同利益,不得有一点马虎,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现场签证还存在着,时间性和准确性差,合理合法性较差,操作性差等问题。在审查变更和签证资料时,要审查工程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的时间,是由,地点,规格,数量,价格,型号等,确保它们的合理合规性,真实完整性和及时性。
3清单招投标中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点及风险
3.1招标文件的编写招标文件阐明了需要采购的货物和工程的性质、明确计价的依据、通报招标程序和评标原则及方法、告知订立合同的条件,是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的依据,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招投标管理部门实施招投标工作监督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文件评审的依据,是投资业主与中标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基础;是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过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实际操作中,一些招标文件的要求明显缺乏激励投标人竞争的活力,即使是工期短、内容明确、物价稳定时期的工程项目也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本应在竞争中产生的材料价格也由“暂定价”代替,后续在施工过程中“随行就市”,从而使招投标脱离了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结算;甚至有些招标文件为了减轻招标工作繁琐,对影响工程造价竞争的实质性要求未作明确规定,留给后续评标、合同谈判解决,而国家法律规定了后续工作的依据不能超出招标文件规定,实际就等于放弃了对工程造价控制的主动权。
3.2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重要组成部分提供给投标人,是投标人投标报价和公平竞争的基础。工程量清单具有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其中数量值是未考虑施工组织及方案影响的净量值,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风险由投资业主承担,投标人往往可不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质疑而直接采用。
鉴于编制人员的能力和经验的局限、或未对现场施工条件和自然条件进行充分调研、或图纸设计深度不足、招标范围界限不清,测算出的工程量清单可能出现工程量值不准确、项目内容和特征描述不清、子项缺漏项等问题,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就会针对这些问题采取不平衡报价法,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且会造成招标控制价的设立不准确,还会对后续的工程款支付、合同价款调整、招投标决算及工程索赔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3.3工程招标控制价的设立《建设工程工程量招投标规范》GB50500-2008提出了招标控制价的概念,即实际设置的工程报价的最高限价,反映的是投资业主的工程“预期价格”,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是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常用的施工组织方案,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而非先进水平;设立的招标控制价高低合适才能充分体现优秀投标人的竞争力,提高招标效率并降低工程造价。
招标控制价通常由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编制,由于技术和经验限制,且不具备独立完善的计价信息资料,其大多数仍不得不以符合社会平均水平的国家和地方预算定额及信息价,再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较、组合并考虑风险因素后测算工程招标控制价。控制价受到材料价格、定额是否合适和缺项、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等的影响,设立过高可能造成投标人普遍提高报价或诱导投标人串标围标,设立过低会降低竞争力,不能真正择优选定投标人,还会造成下一步工程项目管理的诸多问题,如工程变更增加、承包人偷工减料、甚至施工过程中途停工等。
结束语:
在建设工程的招投标价段,采用切实科学的计价依据和方法,局限于专业限制,招标文件编写、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评标、合同洽商等分别由不同的人员分工完成,难免存在不一致,就需要一个具备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工作水平和能力的人员进行总体协调和控制,具备招投标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招标师”理应负起相应的责任。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才能充分提高工程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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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婷,张驰.浅谈工程招投标审核与造价控制[J].建筑经济,2012(06).
[3]方倩如.浅谈建设单位如何在施工招标中做好造价控制[J].山西建筑,2008(19).
作者简介:
郭雯丽,身份证号:5002391984****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