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培楠
叶县电业局河南省平顶山市467200
摘要:为确保“十二五”期间叶县电网主要规划项目顺利实施,推动电网项目前期管理的科学、有序开展,要求对电网项目的建设做到“可控、在控、能控”,以达到“规划一批、储备一批、核准一批、建设一批”的工作目标。但从电网规划和实际投产的情况来看,由于诸多原因,导致电网规划的项目落地难、调整偏差大、建设周期长等问题的出现,影响了电网规划项目执行的严肃性,不利于电网科学、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为此,叶县电业局从提高电网规划项目的落地投产率出发,实施了一系列创新举措,确保了叶县电网“十二五”期间主要规划项目如期建成投运,为电网和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1.管理目标描述
为提升叶县电网“十二五”期间主要规划项目如期投产率,避免电网项目落地出现偏差,叶县电业局从规划、立项、可研、初设等多个环节入手,分析影响电网规划执行准确率的相关因素,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不断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确保主要规划项目如期投运。
2.主要管理做法
2.1深入分析,找准影响电网项目如期投运的四大因素。
为准确查找前期工作风险点及影响因素,我们对2008年以来开展的电网建设前期工作进行了统计分析,并按照风险等级和出现的频率,总结出影响规划项目如期投运四个方面的主要因素:
一是没有与城市总体规划、专业规划等良好衔接、沟通,造成项目选址出现矛盾。
①电网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独立开展,没有很好地相互融合,有冲突、有矛盾的规划项目没有及时纳入相应的规划中进行调整,容易导致城市发展规划中没有预留相应的电网建设用地以及线路走廊,出现了电网项目站址确定难等一系列突出问题。
②因为城市规划实时进行调整,易导致规划的电网项目随之调整,特别是已经开展前期工作的电网项目若进行规划调整时,将颠覆该电网项目之前的全部前期工作,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浪费,直接影响项目的可行性,最终还可能导致项目“流产”。
③考虑功能定位和供电需要,变电站一般选址远离规划区的建设用地,大量变电站用地无法避让农业用地甚至基本农田,导致电网项目征用地更加困难、审批周期加长(110千伏以上更为突出)。
二是企业、群众利益无法平衡导致项目落地难度加大。
①在征地拆迁和青赔过程中,相关利益主体往往提出远高于政策规定的补偿标准,并附加诸多无理条件,如:无偿增容改造配套用电设施、修建乡村道路、排水设施、异地重建商铺、执行优惠电价或减免电量等,抢建设施、抢种果树以套取高额赔偿之风愈演愈烈、屡禁不止,双方利益无法平衡,导致开工时间一拖再拖。
②部分企业和居民对电磁环保认识普遍存在误区,变电站座落及线路产生的电磁辐射影响健康、周边开发建设等观念根深蒂固,耕地所有者、线路沿途所经企业单位、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反对在其地块或周围建设变电站或跨过输电线路,环评公示难以完成,因此增加了选址选线的难度,甚至已经批复的站址被迫调整。
三是审批程序严格、繁琐,导致电网项目核准周期增大。
①审批环节多。按照核准制相关规定,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项目由省发改委核准。核准要取得土地、环评、水保、规划等多项支持性文件,大部分支持性文件要从县、市、省逐级办理,审批环节多且互有制约,电网项目用地多为独立选址,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需等规划调整批复后才给与用地预审、报批。特别涉及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土地预审、批复工作条件要求严苛,逐级审批工作周期漫长。
②程序和工作内容要求多而严。“环保法”、“物权法”、“城乡规划法”、“水土保持法”、“文物法”等法律实施后,电网项目前期工作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对电网建设前期工作程序和方式内容产生了重大影响。项目可研阶段增加文物勘探评估、使用林地评价、地质灾害评估等内容,使电网项目前期工作的周期明显增加。
四是设计深度不足造成项目申批周期延长。
①设计单位人员设计经验不足,对设计规范以及环评、用地、水保等环节法律法规认识不到位,造成可研设计深度不够,致使在规划选址、线路走廊、可研审查、用地报批过程中需要补充、修订大量内容,影响了批复时间。
②设计考虑的因素不够全面。选址选线时没有充分调查土地权属、可能存在的纠纷、土地权属人的意见等相关因素,导致站址出现占用基本农田、争议地等,协调难度很大,最后导致更改设计方案相关内容,拖延了设计交付时间。
2.2创新举措,落实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明确政府主导合作建设电网的机制。
①明确政府的主导地位,建立属地协调工作机制,协调政府建立电网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将电网建设纳入对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及业绩考核范畴,实施项目责任制、建设督办制,落实相关责任,进行常态化的协调跟踪推进。
②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省、市、县三级分别出台了《关于促进河南电网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关于协调解决平顶山电网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将电网专项规划纳入各专业部门的详细规划中,对站址的具体位置及线路走廊进行有效控制,同时开辟电网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修订完善电网项目征地拆迁专项补偿办法。
③将年度电网开工计划纳入到当年城建计划中,优先保障电网建设用地指标,提前安排配套电网建设的城市道路建设,做好“三通一平”协调工作。
④着眼长远,加强“十二五”城市发展规划与“十二五”电网规划的衔接,对电网项目进行重点布置落实,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和报批工作。
二是完善中长期电网规划工作机制。
①以城市规划参数为依据,进行电力需求预测,并据此进行二十年规划期内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中长期布点,提出建设用地需求(含走廊)。
②在中长期电网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十三五”配电网规划,并且适时滚动修编。
三是建立项目储备预征地工作机制。
①根据已经批复的规划建设项目,根据城市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建设需要,由电业局方面提出项目立项建议,编制选址选线报告,报请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审查。根据审批结果,由电业局拟文申请,以政府为主导开展下一步土地划转工作,直至土地手续办理完毕。
②提前2-3年将变电站建设用地纳入地方土地储备中心规划进行储备,重大电网项目甚至提前开展变电站“三通一平”工作。
四是加强前期工作政府介入深度。
在站址确定前,主动到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建设前的沟通和汇报,使政府层面了解项目选址征地、拆迁难易程度,对征地拆迁工作的难度和费用作出较为准确的判断,在态度坚决、协调无望或是费用超出承受底线时,及时报请政府进行协调,若建设周期紧,甚至可采取强制措施。
3.工作成效评估
通过对电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形势和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制订了四个方面的创新举措,重点突出从“早”字上下功夫,即早规划、早立项、早征地、引导政府早介入,纳入重要办事日程,准确预测、准确定位,明确政府主导的电网建设思路,争取充裕的时间,避免工作反复和被动,积极争取政府的主导和支持,加快推进前期各项工作,确保了叶县“十二五”电网主要规划项目顺利落地、如期投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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