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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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研究

丁卫娟

浙江诸暨311800

摘要: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政府对其建设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就是水利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其中,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机制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了施工单位的保证、政府的质量监督、监理单位的控制以及项目法人的全面负责。政府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国家与地方所投资水利工程的效益得以充分发挥。为此,文章就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实践与认识进行阐述,可供参考。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践;认识;探究

随着国家在水利领域建设投资不断加大,水利建设项目逐年增多,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国家相继出台了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相关的各项条例,质量管理工作也逐步法制化,质量监督机构也由原来的部、省、市三级管理逐渐向部、省、市、县四级发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县水利局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水利行业规范、质量标准以及批准的项目文件,对县境内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引水、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及加固的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代表政府进行质量监督管理。近年来,根据制定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监督流程,对实施的农村安全饮水中央(省级)财政资金项目、丹江口上游小流域治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等一批水利工程的建设进行了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1)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依据不完善。国家目前出台执行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主要是针对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而县级质量监督部门面对的是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多在乡镇、村组,不仅建设规模小,造价低,而且点多面广,严格按照质量监督规程进行质量监督,导致有限的建设资金不能够满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程及国家强制性条文要求,质量监督工作流于形式。(2)监督管理人员不到位。县级质量监督人员受制于编制及办公经费,虽都为水利技术骨干并经过培训取得质量监督资格证书,但均为兼职参与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又是其它项目设计人员或项目管理人员,与质量监督对人员要求不符,且水利工程面广分散,人员缺乏及交通不便导致质监人员对质量监督深入程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质量监督的规范化,对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带来不利影响。(3)项目法人行为不规范。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县级质监站由县水利局授权开展质量监督工作,项目法人均为水利局行政分管领导,质量监督工作需“下对上”,既削弱了工程质量监督的权威性,也为项目质量监督带来一定难度。受项目建设资金制约,个别项目法人甚至提出要求简化质量监督程序及内容,仅满足于工程实体质量的控制,对施工参建各方质量监督体系建设、过程资料及材料检测未能严格要求,且部分项目由于建设方资金不到位由施工单位垫资实施,直接影响了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严格管理的积极性。(4)工程设计质量不高。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顺利实施和质量监督管理的正常进行。水利工程项目由政府委托符合资质的水利设计院进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及施工图的编制,经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实施。部分项目的设计虽经设计院按照规范要求编制通过专家评审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但由于前期没有对当地水文环境、地质构造等进行详细勘察,仅仅借鉴以往的资料进行盲目设计,在水利建设施工的过程中才发现和实际情况不相符,这不仅影响施工进度,给参建各方造成经济损失,也导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不能正常进行,且建设过程中设计单位极少派驻现场设代机构和人员,施工过程中与设计有关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影响了工程进度及建设质量。(5)监理机构人员服务不到位。监理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业主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现场核查往往发现驻地监理人员与投标时承诺派驻人员不符,检测设备不能到位,监理单位往往注重于承接监理业务,而不重视人才的培养,通过临时聘用一些管理水平低、专业不配套的监理人员及减少现场监理人员数量来降低经营成本,进一步影响了工程的建设质量。

2完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

(1)大力推进水利建设质量法制建设。水行政部门应针对本地区水利建设质量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要求,及时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特点、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全面提升水利建设质量水平。(2)健全机构、提高管理水平。按照要求配备足够符合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专职质监员,负责对项目的监督和日常巡查。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应全面掌握专业技术标准,不断积累监督管理经验,重视培训与考核的作用,并且适度地提高监督队伍准入的具体标准,对监督手段进行有效地完善,在监督中有效融入服务,最终实现监管和服务水平的同步提升。(3)注重工程质量事前控制的作用。水利工程项目在开工的时候,水利质监站应当在项目施工现场开展监督会议,邀请参建各方代表。会议以后,及时将监督会议要求、检查的具体内容和标准以及处罚的措施通过网络实现公示。由于监督会议属于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宣传会议,所以,应当综合考虑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并且加大专项宣传教育力度。与此同时,以工程项目本身为基础举办质量事故展览,以保证参建各方能够主动自觉地对自身质量行为与质量管理加强全面规范。(4)注重落实网络信息共享。根据平利县境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结果,贯彻并落实网上信息共享,不达标参与单位要采用黑名单制度展开管理。其中,全面推进诚信立法与制度建设,同时包括行业与部门的信用建设。与此同时,要建立健全水利诚信系统,有效地覆盖全行业。最后,应重视信用服务市场机制,促进监管工作的开展,增强社会诚信意识。

参考文献

[1]王雨,沈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实践与认识[J].技术与市场,2015,(9):250,252.

[2]王淑芝.谈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J].农民致富之友,2014,(7):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