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航局江苏分公司
摘要:随着局开拓海外市场力度的加大,公司承建海外项目的机会越来越多。大型施工船机设备的调遣工作是境外施工的前提和工期的保证,本文就工程船舶进出缅甸的相关手续办理工作进行总结,为缅甸后续市场的拓展,项目的开展提供宝贵的工作经验。
关键词:船舶;进出口;手续;办理
自从1995年三航局踏足缅甸市场至今已有20年,先后承建了蒂拉洼MITT码头、蒂拉洼海军船厂、蒂拉洼拆船厂、蒂拉洼油码头、仰光希姆莱船厂、曼德勒达贡煤码头、皎漂中缅原油管线原油码头等,得到了缅甸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认可,为开拓缅甸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五商中交”的发展战略的实施,海外市场开发力度的加大,公司承建海外项目的机会越来越多。境外工程的核心是项目管理,而项目管理又是一个周期长、形式复杂、不可重复的系统工程。项目的前期策划和准备是工程顺利开工的前提条件,而后期的扫尾工作是为项目画上一个句号。
根据以往的项目管理经验,施工船舶的调遣工作是项目管理工作的关键工作之一,能顺利地完成大型船舶境外调遣工作,既可以确保工程工期要求,又能节约成本和时间,为公司创造更大的效益。下面就中缅原油管道工程施工船舶进出缅甸手续办理工作进行总结。
1缅甸进出口工作特点和难点
1.1缅甸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多变
面对市场经济的不断冲击,民主化进程的加速,缅甸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近两年缅甸陆续出台众多政策、法律、法规,及时掌握这些新政策,对调遣工作至关重要。
2012年11月缅甸政府颁布“外国人投资法”,开放包括运输与通讯在内的九大领域投资,鼓励外国人赴缅投资。2013年1月日本株式会社商船三井公司(MOL)取得缅甸永久经营许可证,成立全资附属公司——缅甸MOL有限公司,并将办公地点设在仰光。紧接着2013年2月出台细则,将船舶、航运相关领域纳入“只准许同缅甸公民合资经营的项目”中。
1.2缅甸政府部门办公自动化程度低
由于缅甸政府部门办公自动化程度低,部门间的往来多为纸质信函,一套手续往往会附上较厚的信函。在手续办理过程中易存在文件丢失、流通不畅、手续停滞等问题。
公司须安排专职人员全程跟踪办理:一方面掌握手续办理进展情况,为下步工作提前做好准备;另一方面,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可以及时沟通解决,掌握主动。
1.3政府各部门职责不清,协调混乱
目前正值缅甸大发展的状态,接触的新鲜事务比较多,很多工作都是第一次遇到,办理手续的程序不清晰,部门的职责不明确,给国外企业办理手续带来很多的困难。同时缅甸政府的管理不善,导致办理好进出口手续原件出现丢失,给后续工作的备查和办理带来很多困难。
2船舶进口手续流程
船机设备进口缅甸按引进方式可分为:临时进口(返回型)、永久进口(投资型);按运输方式可分为:水运、陆运。而大型船舶多为临时进口设备,且为水运。临时进口船舶流程可划为三个阶段:
阶段1:办理进口许可
确认赴缅物资清单,起草进口许可申请(附物资形式发票),由EPC总承包方逐次递交给业主、缅甸合作方、缅方主管部门、缅甸投资委员会(MIC),最后由MIC颁发进口许可(IL,ImportLicense),整个过程约需60天。
阶段2:船舶赴缅
完成进口许可后,并且在船舶抵达目的港前15天,由缅甸合作方(或EPC)提交“船舶入缅计划”至缅甸港务局船舶代理部门(SAD,ShippingAgencyDepartment),并交纳保证金。SAD收到函之后会根据计划安排引水员、锚地等相关工作。船舶到达目的港时,事先安排好的引水员上船引航至指定水域抛锚,等待清关。需要强调的是,进口许可有效期为3个月,船舶须在有效期内抵达缅甸。
船舶赴缅随船携带的文件有:出口国(中国)开具的提单(BL,BillofLanding)、舱单(Manifest)、PC(PortClearance)以及随船人员的相关证件(海员证、护照等)。需要强调的是,若船舶装在半潜驳上运输,则视船舶为货物,须在提单、舱单中体现出来;而PC则是为触水船舶准备的(如拖轮、半潜驳)。
阶段3:清关
船舶到达指定锚地后,缅甸合作方申报进口物资(ID,ImportDeclaration),交纳关税等相关费用,并组织目的港地区海关、移民局、港务局、警察局等部门组成清关小组上船清关,各部门检查无异议后在ID上签字。至此,进口手续完成。船舶在引水员引导下进驻施工现场。清关过程约需3天。
图1:船舶进口手续流程图
3船舶返回手续流程
目前根据缅甸政策,以建设项目引进的船舶在缅有效期为2年,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延期,原则上船舶在缅总时间不超过3年,项目完成后须离开缅甸。此类规定一方面是为了保护相关领域本土企业,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外国船舶在缅非法经营。
为了维护企业形象,避免船舶滞留造成经济损失,施工船舶完工后顺利返回也尤为重要。返回型船舶出缅流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阶段1:办理出口许可
确定离缅船舶清单及日期,起草出口许可申请(附物资形式发票),由EPC总承包方逐次递交给业主、缅甸合作方、缅方主管部门、MIC,最后有MIC颁发出口许可(EL,ExportLicense),整个过程约需60天。
对于特许经营项目(由联邦或部委直管),经由直管部委与财政部协商同意,可直接由直管部委签发出口许可函至海关总署,办理出口手续。中缅原油管道项目物资返回许可可由缅甸能源部直接发函至缅甸海关,无需由MIC颁发出口许可。
阶段2:办理拖轮或半潜驳进场,并与缅甸港务局结算相关费用
取得出口许可后,可安排拖轮或半潜驳进场,并且在船舶抵达目的港前15天,由缅甸合作方(或EPC)提交“船舶入缅计划”至缅甸SAD,并交纳保证金。SAD收到函之后会根据计划安排引水员、锚地等相关工作。船舶到达目的港时,事先安排好的引水员上船引航至指定水域抛锚,等待拖船或装船。
阶段3:清关
取得出口许可后,缅甸合作方申报出口物资(ED,ExportDeclaration),办理退税,并组织地区海关、移民局、港务局、警察局等部门组成清关小组上船清关,各部门无异议后在ED上签字。最后由海关、移民局出具PC给离缅船舶。至此,出口手续完成,船舶携PC离港。随后,EPC与港务局清算施工船舶在缅期间相关费用。清关过程约需3天。
申报ED时,须明确船舶离缅方式、拖轮或半潜驳船名、返回目的港名称。缅方要求PC上的船舶名称、目的港与ED一致。另外,PC只适用于触水船舶,以货物形式(装半潜驳)离缅的船舶则没有PC。
图2:船舶出缅手续流程图
4结束语
通过对中缅原油码头项目的船舶设备调遣工作的总结,要求掌握并遵守缅甸法律法规,加强对外事务管理,为立足缅甸、巩固市场、扩大境外经营成果打下坚实基础。做好物资设备进出口工作,既能节约成本,又可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要加强对缅甸政策的了解和学习,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化,分析对项目管理的影响,编制应急预案,为后续施工提供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