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练习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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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练习法

孔德学

孔德学河北省峰峰矿区牛儿庄学校056200

中小学音乐教学的练习方法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丰富,我认为可归纳为听、唱、视、记、奏、创、动七个方面。这七个方面互相促进、相辅相成,共同为完成音乐教学任务服务。

一、听。音乐是听觉艺术,中小学的音乐教学,都应建立在培养学生敏锐的音乐听觉的基础上。离开听觉,音乐教学根本无法进行,听觉训练是音乐教学的中心。听觉训练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基本技能训练,包括音准、节奏。应从低年级开始训练,先入为主,熟能生巧,到了高年级再抓,那就事倍功半了。为了趣味性,可在游戏中进行练习。二是把技能训练获得的技能,融在歌唱、欣赏、演奏等实际音乐活动中,获得更好的学习效果。

二、唱。据我的经验,歌唱是最符合中小学生心理爱好的活动,最易普及,因此是音乐教学的重要内容。提高歌唱的能力,首先要教学生正确的歌唱方法,有歌唱技能中气息的支持、可变共鸣腔中的调节、吐字咬字的清晰度等。二要重视歌曲的分析处理。音乐的感情体验是很难用语言讲清的,只有通过反复咏唱,才能唱出其味。只求数量,不求质量,学一首忘一首,是不会收到效果的。

三、视,即视唱。学生只有具备视谱能力,才能独立唱歌、演奏乃至创作等,这是音乐“双基”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时应着重在音乐、节拍、节奏等方面进行训练。训练中要求学生做到“三到”,即“眼到”——看谱、“手到”——划拍、“口到”——轻唱,三者密切协调配合练习。

四、记。指增强学生的音乐记忆力,应贯穿于各个教学内容之中:节奏的记忆、模仿;短句的模唱、听音记谱、背唱视唱歌曲中的名曲曲调、背唱中外优秀歌曲;记忆欣赏作品中的名称、作者、主要旋律等。

五、奏。让学生演奏乐器,是当前我国音乐教学中一项新的内容。学生在音乐课中不仅动口唱,还动手奏,能极大地提高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目前,国家统编教材规定的课堂乐器是口琴和竖笛,它们的特点是:有固定的音高,技术性较低,价格较低,很适合学生学习。器乐教学要与识谱、唱歌相结合,做到唱唱、讲讲、听听、奏奏。小学低年级应以学习打击乐器为主,到中年级开始学一种乐器。

六、创。创作也是新兴起的一种教学练习法,让学生根据指定的节奏写出多种不同的旋律,启发他们把节奏或旋律片段发展成乐句、乐段。在中、高年级还可以进行简单旋律的即兴创作。在进行这方面的练习时应给学生讲一些初步的作曲知识,以免学生摸不着头脑。

七、动。即动作,就是把感受到的音乐用动作表达出来。让学生用动作表示自己对音乐的理解是符合学生年龄特征的。动作的练习方法多种多样,最常用的是走、跳、摆转、转体等。律动是舞蹈的基础,动可以使音乐教学增添生动活泼的气氛,可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动还能发挥学生间的互相合作。教师能参与的话更好,能融洽师生的情谊,教学相长。

上述七个方面是听中有唱、唱中有视、视中有记、奏中有创、创中有动,听、唱、视、记、奏、创、动互为一体,把这七种教学练习法都调动起来,音乐教学能显得更加生动活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