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民政精神病二病区云南大理671003)
【摘要】目的:评价精神分裂症患者行利培酮联合舍曲林药物治疗的效果,评定临床用药安全性。方法:选取我院于2015年1月-2016年1月期间所收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共50例,采用随机数字表法的形式将其平均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每组各为25例。两组患者均行利培酮治疗,在此基础上,实验组患者加行舍曲林片。对比两组患者的临床总有效率、量表评分以及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结果:两组患者精神症状效果对比呈现为P>0.05的无差异性,两组强迫症总有效率对比中,实验组总有效率为92%,对照组总有效率为68%,组间对比χ2=4.5000,P=0.0338;同时量表评分中,两组患者PANSS总分、Y-BOCS总分、强迫思维以及强迫行为评分对比中,实验组治疗4周后和治疗8周后的指标好转程度均优于对照组,差异性显著;不良反应对比差异性不存在。结论:将利培酮联合舍曲林药物应用于精神分裂症伴强迫症患者的治疗中,临床安全性存在,值得临床进一步应用和推广。
【关键词】精神分裂症;利培酮;舍曲林;效果分析
【中图分类号】R74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31(2017)28-0076-02
作为临床精神病类型中发病率较高的病症之一,精神分裂症的发病率高达6.55%左右[1],在精神分裂症发生中,其强迫症的出现几率也较高,因此本文将利培酮联合舍曲林药物应用于对精神分裂症治疗中,评价临床治疗效果。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数据
本次入选患者的纳入标准:①依据《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分类》中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选取[2];②两周内未服用过抗精神病类药物。排除标准:①脑器质性病症;②药物过敏患者;③孕期患者。实验组中,男性12例,女性13例;对照组中,男性13例,女性12例。两组患者基线资料对比呈现为P>0.05的无差异性。
1.2方法
两组患者均行利培酮片(英文名称:RisperidoneTablets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160,2010年09月20日生产单位: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治疗,初始剂量为1毫克*d-1,1~2周对药量调整,在3~6毫克*d-1,实验组在此基础上,联合舍曲林片(英文名称:SertralineHydrochlorideTablets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867,2011年06月08日生产单位:深圳市新光联合制药有限公司)治疗。
1.3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17.0软件对数据进行检验,其中计量资料对比行t检验表达,组间对比P<0.05判定为统计学意义存在。
2.结果
2.1两组患者临床总有效率对比
经过为期8周的治疗后,两组精神症状效果对比,实验组有效10例(40%)、好转9例(36%)、进步6例(24%),总有效率为76%;对照组有效10例(40%)、好转8例(32%)、进步7例(28%),总有效率为72%,组间对比χ2=0.1040,P=0.7471.,组间对比统计学意义不存在;两组强迫症总有效率对比中,实验组有效20例(80%)、好转3例(12%)、进步7例(8%);对照组中有效15例(60%)、好转2例(8%)、进步8例(32%),组间对比χ2=4.5000,P=0.0338。
2.2两组患者量表评分对比
治疗前两组患者的各项评分对比呈现为P>0.05的无差异性;经过为期4、8周的治疗后,实验组的评分较比治疗前均呈现为显著降低的趋势,组间对比差异性存在。同时实验组下降程度优于对照组,计算为P<0.05,详情见表1。
表1两组患者量表评分对比
两组患者各项评分四周后对比,t=2.7894,P=0.0075;t=2.2053,P=0.0323;t=2.4093,P=0.0199;t=2.7323P=0.0088。治疗8周后对比,t=4.4608,P=0.0000;t=2.9096,P=0.0055;t=3.3068,P=0.0018;t=2.7256,P=0.0089。
2.3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分析
实验组中,嗜睡3例、体重上升1例、不能静坐1例、便秘2例;对照组中,嗜睡2例、体重上升3例、不能静坐2例、便秘1例,组间对比不存在统计学意义。
3.讨论
利培酮药物属于多巴胺以及五羟色胺平衡阻断药物[3],除了对D2受体有拮抗能力外,还能通过和5-HT受体结合,以此改善强迫反应[4]。舍曲林身为SSRIs,可以通过让神经元终端突触前膜上的5-HT受体敏感度进行降低[5],以此进行功能的抑制,改善临床效果。通过本次研究显示,治疗的第4、8周末两组评分较比治疗前呈现为改善的趋势,治疗4、8周末两组评分对比差异性显著。证实对强迫症改善方面通过利培酮联合舍曲林治疗的效果优于单用药物治疗[6]。
综上所述,对精神分裂症患者行利培酮联合舍曲林药物治疗的效果显著,在提升用药安全性外,同时有效提升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在本次研究中,两组不良反应对比中,实验组中,嗜睡3例、体重上升1例、不能静坐1例、便秘2例;对照组中,嗜睡2例、体重上升3例、不能静坐2例、便秘1例,组间对比差异性不存在。因此联合药物治疗值得临床进一步应用和推广。但同时本次研究的数据以及时间较短,还需要临床进一步的观察和统计。
【参考文献】
[1]刘立恒,易军.氨磺必利联合舍曲林治疗伴强迫症状的精神分裂症42例[J].医药导报,2015(7):906-909.
[2]侯云跃,范林钰,刘茂航等.利培酮、喹硫平单用和分别联合盐酸舍曲林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临床对比研究[J].广西医科大学学报,2016,33(6):985-988.
[3]郎艳.利培酮与舍曲林联合治疗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的效果分析[J].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2015(11):105-105,106.
[4]王炎,于阳.舍曲林联合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的临床观察[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4(24):94-95.
[5]解小永,杨向东.利培酮联合舍曲林治疗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对照研究[J].基层医学论坛,2013(17):2192-2194.
[6]李育军,李玲,韩卫东等.恢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加用舍曲林的社会功能研究[J].西部医学,2013,25(6):87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