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县委党校727500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落实好简政放权,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需要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动重点领域立法,真正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决策和立法紧密衔接;需要瞄准当前各方面反映强烈的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梳理各部门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关键是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实现决策、执行、结果公开透明,增强政府公信力。
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存在问题及现状
1.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一些行政部门重人治轻法治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权利还没有真正被关进笼子,行政权力的喜好还远远没有消除,在处理矛盾、发展经济和社会事务上超出了法律赋予的权力范围。有的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不主动学法,不掌握业务知识,对依法行政还存在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和做法,认为依法行政不管用,按法定程序办事太麻烦,依法行政还多是喊在嘴上、写在纸上、订在墙上却没落在行动上,导致依法行政在本单位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有的地方把依法行政同经济建设对立起来,一味强调经济发展,制定一些土政策、土办法,超出法律规定范围;有的重权力轻责任,重利益轻服务,唯上、畏上、唯权、畏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只重视领导的讲话、批示,忽视法律的规范引导,导致依法行政水平不高。
2.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够。政府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的同时,更要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监督机制不健全、重事后轻事前事中、责任追究考核不到位等。一是层级监督没有发挥综合监督效能。层级监督存在着监督依据不充分、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保障跟不上等问题。行政层级监督的法律、法规不充分。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有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以及行政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监督等,未形成整体监督效能。三是行政监督缺威。由于受各种原因的限制,对于违法执法行为,往往是就事论事,对事处理的多,对人处理的少,虽然违法行为得到了纠正,而违法执法者却很少受到相应的惩处。四是考核不严。没有具体的考核细则,上级也未把依法行政作为对下级的一项硬性指标进行考核,因此不能引起各级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依法行政的推进。
3.执法工作不够规范。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各行各业都有相对应的法律法规赋予相应权力和义务。但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造成争权诿责。一是有些法律规定的条款对应的几个部门都可以执行,有利都争着执行,有责互相推诿。二是法律条例规定有“伸缩性”的就会有人为因素;三是还有个别执法单位执法不文明、执法程序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等现象;四是执法单位配套的监督措施不强。
4.懒政、怠政现象依然严重。各部门单位都承担着服务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只是社会分工不同,一些单位承担社会责任明显,一些单位不明显。造成一些单位和个人懒政、怠政不作为。一是对单位懒政、怠政监督考核措施不力;二是对个人懒政、怠政惩罚措施不力。
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对策及建议
1.完善依法行政考核体系。一是建立和完善单位学法制度。每个干部建立学法档案,把干部的学法、用法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二是要把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作为重点考核,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完善法律顾问聘用制度,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
2.加强法制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创新行政监督机制,逐步形成监察、审计、政府法制监督的有机整体,实现监督的整体效能。试行“各类监督联系会议”、“定期联合办公”、“案件移送”等协调机制,使分散的监督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形成一股“监督合力”。二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将行政执法监督的对“事”权,扩大到既对“事”又对“人”,将对“人”的“建议权”转变到“直接处理权”,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权威。三是加强政府法制监督。重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行政执法督办制度、申诉和检举等制度建设。
3.规范执法秩序。一是完善执法监督体系。严格监督各个执法单位的执法程序,明确属于哪个单位的责任,就由哪个单位去执行,防止争权诿责。二是执法程序要规范、严格、透明,配套法律有伸缩性的,执行时,必须要有合法解释。三是法院终结的案件,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的,法院要强制执行。
4.加大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监督力度。一是针对不同单位制定不同考核办法,督促一些单位主动工作,创造性开展工作承担起单位应尽的社会责任;二是对个别懒政、怠政现象加大惩处力度。
法治建设本身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推动法治建设必须要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靠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司法与行政执法部门要带头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级党政领导要把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真正摆上重要位置,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重点、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各级法治机构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要勇于挑担子,克服困难,积极做好工作,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协调指导的中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