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局)、文管会发出通知,组织开展2005年度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创新奖励申报、评选工作。此次创新奖励申报范围为在基础性研究,文物保护,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成果推广工作,重大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文物保护的管理、标准化和信息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且为1999年12月31日以后发表、验收完成或成果登记的项目。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技奖项的不在推荐范围之内。创新奖设立一等奖和二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2项、每项奖金10万元,二等奖不超过8项、每项奖金5万元。